『壹』 建设工程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疑惑,感觉标准好多,分不清了,在建造师的考试的时候,我该选用标准一还是二
一,事故划分等级的要素:
1,人员伤亡的数量(人生要素)。
2,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经济要素)。
3,社会影响(社会要素)。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上50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楼主应该在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时候,选用标准二所例事故判定标准。
『贰』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级别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工程重伤标准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叁』 重特大安全事故标准是如何界定的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3)工程重伤标准扩展阅读:
特大事故又细分为以下几种:
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造成30人(包括30人)以上死亡
铁路事故
1、铁路交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3)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2、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2)导致铁路交通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重大影响。
火灾事故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道路交通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职业健康事故
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环境污染事件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国(界)的环境污染事件。
特种设备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肆』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标准
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工程重伤标准扩展阅读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伍』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分为几个等级
工程建设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三十人以上死亡,或者一百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死亡,或者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死亡,或者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三人以下死亡,或十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陆』 百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判定标准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分为: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