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01) ”。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T01-27-2003
上海有地方标准《住宅装修验收规范》。。。。。。。。。
《2012年装饰装修工程节能环保技术标准与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条文 $》
装修工程验收标准
1、氡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限制范围:≥3.3Bq/m3
2、游离甲醛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限制范围:≥0.001mg/m3
3、苯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居住区大气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限制范围:≥0.005mg/m3
4、TVOC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限制范围:≥0.01mg/m3
5、氨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限制范围:≥0.01mg/m3
㈡ 一个二手房装饰公司需要哪些技术指标
你好!
购买一套商品房对普通人来说是一件既要花费大量积蓄、又要费心劳神的大事,因购买商品房而发生的纠纷更是困饶购房者的一大烦心事。因此,在购买前了解商品房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能够对纠纷的产生起到良好的防范作用。目前,商品房销售分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现在试分析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下面说说购买现房应注意的事项: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
2001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后还要注意以下同方面:
一是开发商的五证二书,这是最重要的.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主管.
二是注意合同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公平原则.对合同不清楚或存疑问的地方搞清楚以后才签字.
三是你说的最小面积108平方一般不构成问题,因为两个70%的规定是地区的总体结构,不针对每个开发商.
四是交房时,先验房后办手续
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在上面已有注明!)
㈢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包括哪些方面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是指针对建筑内、外部装饰工程进行设计、造价、选材、施工以及管理、检测等的职业技术、技能。近年来,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已成为各地职业技术院校广泛使用的建筑装饰类专业名称。目前,已有相当一部分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开设了此专业,并根据学生具体的学习课程和考试情况颁发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预算等职业技术资格证书。
一、知识结构:
1、掌握建筑装饰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
2、掌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文化欣赏能力和美学修养;
3、掌握识读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建筑工程设备施工图等的基本知识;
4、了解建筑装饰材料、建筑制图基础、建筑构造、建筑装饰施工工艺、建筑装饰工程预算、施工组织与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5、了解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技术发展动态以及人文、社会方面的基本常识。
二、能力结构:
1、具有一定的建筑装饰设计图纸识图和技术文件的阅读能力;
2、了解建筑装饰材料、建筑装饰构造、装饰设备、建筑装饰施工技术等工程技术方面的知识,具有较强的建筑装饰材料、构件和工程质量的检测能力;
3、了解现场施工管理知识,初步具有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能力;
4、具有一定的建筑装饰工程预算、编制工程造价及与招投标等等方面的知识,了解工程质量管理、工期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5、具有一定的建筑装饰施工操作技能,初步具有建筑装饰工程基本设计能力;
6、具有创新精神和立业创业能力,并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7、能适应相邻专业如广告、摄影、环艺等专业工作的基本要求,具备本专业所必需的制图、运算、实验、测试、计算机应用等基本能力;
8、取得英语应用能力证书(B级以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证书、岗位职业资格证书。
三、素质结构:
1、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就业观;
2、上进心强、劳动纪律观念强;
3、较好的人文素质;
4、较好的心理素质;
5、良好的职业道德。
适合的就业单位包括:建筑公司、装饰公司、建筑及装饰设计单位、房地产或装饰工程监理单位等。
相关就业岗位包括:装饰施工管理、建筑装饰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咨询、建筑装饰预算或工监理等。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的主要学习课程包括:建筑工程制图、素描、速写、色彩、建筑装饰构造、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平面与立体构成、装饰工程概预算、室内设计与表现等。
技术证书
在相关院校完成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后,可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其它职业技术认证机构所颁发的职业技术资格证书。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根据每个学校具体开设课程的不同,学生在完成学业后所获得的证书大致可分为设计、施工、管理、预算等几大类,如:项目管理员(初、中、高级)证书、室内装饰设计员(初、中、高级)证书、装饰美工(初、中、高级)职业技术证书、预算员资格证书等。
㈣ 装饰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怎么写
施工单位理解,交叉施工对本招标工程施工区域、施工顺序、施工相关节点的影响。并承诺,在投标阶段已经充分考虑施工区域的调整、交叉施工对工期影响的风险并已经采取积极措施,保证按招标/合同约定工期、质量要求移交交付物。
施工单位须与本项目其他施工单位协调,使有关的安装能配合工程进度。因缺少沟通协调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延误工期等,将由本施工单位负责。
本招标工程工期为合格工程完成日期,已含检测/不合格处理/验收等时间;已含节假日、阴雨天、前期准备时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招标方可能根据现场工程进展实际状况,对施工工期、承包范围做调整。投标方须无条件配合、执行,并按照有关约定按期、保质的完成施工任务。
开工后要求施工单位应在发出中标通知/进场2天内上报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人、机、料等)、分项技术方案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不按时报该计划,施工单位应支付甲方违约金2000元;
施工单位施工期间需要上报每周计划,不按时报该计划,施工单位应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周计划是监理和招标单位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的重要考核目标,若施工单位不能完成周计划的90%(含),将给予1000~3000元(人民币)的阶段违约处罚,如若总的工期没有拖延,则撤销阶段违约处罚,如若总的工期拖延,则按照拖延天数还要追加违约处罚。
招标方要求的总进度计划并不完全保证施工单位能按所定的进度计划连续不断的施工,假若因实际施工情况而需要对有关进度计划作出修改时,施工单位须予以配合及不能为此而作出任何的索偿。
施工单位应在任何阶段与其他承包单位紧密配合。同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及考虑其他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的施工计划不断修订其工作进度计划以配合。
需要进行检测或验收的工程,必须在专业和法定检测基础上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并应保证在检测和申请政府部门进行验收时,做到一次性验收成功。
施工单位若对招标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材料样板、施工要求等任何要求存在意见,必须与招标方进行沟通并获书面认可后,方可修改要求进行实施。否则,无论是否影响工程质量,均视为质量问题。
施工单位有义务复核和发现与相关配合专业的问题,并及早提交招标方工程师代表或现场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有义务提前向招标方工程师代表提交需要相关专业配合完成的任务及时间要求,该任务要求必须是合理的时间内能完成的任务。
施工单位若在施工期间出现质量问题,而又不能及时整改,必须承担每处人民币500~5000元的违约处罚。
场地移交:具备进场条件后,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给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组织移交,确定无误后双方签订书面移交手续。移交后,移交范围中包含的各项内容管理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审图意见:施工单位在进场后2天内,必须对招标方提供正式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并提交书面的审图意见。审图意见经招标方书面回复后,将作为图纸的修改意见或补充要求。
成品保护: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及巡查看管直至通过模拟验收并移交物业,施工过程中如有损坏,施工单位负责恢复维护。如存在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负责完成最终的收口和装饰面施工。
材料样板:施工单位所使用任何材料,必须提前提供实物样板,并取得招标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