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智能化系统的设计标准
一、 智能化系统设计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50134—2006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11—200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12—2007
《民用闭路电视监视电视系统技术规范》 GB50198—2011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200—9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
《声系统设备互联优选配接值》 GB/T14197-93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08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二、 智能化系统设计范围
1 综合布线系统
2 计算机网络系统
3 安全防范系统(视频监控、一卡通)
4 背景音乐及公共广播系统
5 多媒体信息发布及查询系统
6 有线电视系统
7 排队叫号系统
8 会议系统
9 指挥中心机房和大屏
三、 智能化设计原则
1. 实用性
智能化系统的设计与实施必须符合实际需要和投资的合理性,决不片面追求先进性和超前性,以免造成投资的浪费。在每个子系统的实施方案中,都应把系统实用性放在很重要的地位,只有在确保系统稳定、可靠、实用的前提下,才能充分发挥系统的功能,展现系统的其它特点。
2. 可靠性
系统应具备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技术文件规定功能的能力,应具备系统长期和稳定工作的能力。
❷ 关于建筑智能化设计标准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编号为GB/T50314--2000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0]161号
根据建设部《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智能建树设计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14--2000,至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年七月三日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
邮电部北京设计院
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
公安部科技局
主要起草人员:温伯银 沈育祥 徐钟芳 瞿二澜 赵济安 成红文 邵民杰 陈众励 洪元颐 章纽惠 徐兴声
刘希清 濮容生 陈崇光 吴艳芳 黄与群 薛颂石 郭锡坤 张文才 潘云刚 李雪佩 孙 兰 李天恩 郭晓岩
朱甫泉 冯 斋 张 宜 陆伟良
1总则
1.0.1 为了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提高智能建筑的设计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智能办公楼、综合楼、住宅楼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其他工程项目也可参照使用。
1.0.3 智能建筑中各智能化系统应根据使用功能、管理要求和建设投资等划分为甲、乙、丙三级(住宅除外),且各级均有扩性、开放性和灵活性。智能建筑的等级按有关评定标准确定。
1.0.4 智能建筑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
1.0.5 智能建筑工程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0.1 智能建筑(IB)Intelligent Building
它是以建筑为平台,兼备建筑设备、办公自动化及通信网络系统,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
2.0.2 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building Automation Sys-tem
将建筑物或建筑群的电力、照明、给排水、防火、保安、车库管理等设备或系统,以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为目的,构成综合系统。
2.0.3 通信网络系统(CNS)Communication Network System
它是楼内的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基础,同时与外部通信网络(如公用电话网、综合业务数字网、计算机互联网、数据通信网及卫星通信网等)相联,确保信息畅通。
2.0.4 办公自动化系统(OAS)Office Automation System
办公自动化系统是应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和行为科学等先进技术,是人们的部分办公业务借助于各种办公设备,并有这些办公设备与办公人员构成服务于某中办公目标的人机信息系统。
2.0.5 综合布线系统(GCS)Generic Cabling System
综合布线系统是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部之间的传输网络。它能使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部的语音、数据通信设备、信息交换设备、建筑物物业管理及建筑物自动化管理设备等系统之间彼此相联,也能使建筑物内通信网络设备与外部的通信网络相联。
2.0.6 系统集成(SI)Systems Integration
它是将智能建筑内不同功能的智能化子系统在物理上、逻辑上和功能上连接在一起,以实现信息综合、资源共享。
3 通信网络系统
3.1 一般规定
3.1.1 通信网络系统应能为建筑物或建筑群的拥有者(管理者)及建筑物内的各个使用者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
3.1.2 通信网络系统应能对来自建筑物或建筑群内外的各种信息予以接收、存贮、处理、交换、传输并提供决策支持的能力
3.1.3 通信网络系统提供的各类业务及其业务接口,应能通过建筑物内布线系统引至各个用户终端。
3.2 设计要素
3.2.1 应将公用通信网上光缆、铜缆线路系统或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引入建筑物内,并可根据建筑物内使用者的需求,将光缆延伸至用户的工作区。
3.2.2 应设置数字化、宽带化、综合化、智能化的用户接入网设备。
3.2.3 建筑物内宜在底层和的地下一层(当建筑物有地下多层时)设置通信设备间。
3.2.4 应根据建筑物自身的类型和用户接入公用通信网的条件,适度超前的配置相应的通信系统,其接口应符合通信行业的有关规定。
3.2.5 建筑物内或建筑群区域内可设置为小蜂窝数字区域无绳电话系统。在系统覆盖的范围内提供双向通信。
3.2.6 建筑物的下层及上部其他区域由于屏蔽效应除向移动通信盲区时,在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意下,设置移动通信中继系统。
3.2.7 建筑物相关对应部门应设置或预留VSAT卫星系统天线与室外单元设备安装的空间及通信设备机房的位置。
3.2.8 建筑物内应设置有线电视系统(含闭路电视系统)及广播电视系统。电视系统的设计应按电视图像双向传输的方式,并可采用光纤和同轴电缆混合网(HFC)组网。
3.2.9 建筑物应根据实际需求或预留会议电视室,可配置双向传输的会议电视系统,并提供与公用或专用会议电视网连接的通信路由。
3.2.10 根据实际需求,建筑物内可设置多功能会议室。可选择配置多语种同声传译扩音系统或桌面会议型扩声系统,并配置带由于计算机互连接口的大屏幕投影电视系统。
3.2.11 建筑物内设置的公共广播系统,应与大楼紧急广播系统相连。
3.2.12 建筑物底层大厅及公共部位应设置多部公用的直线电话和内部电话。
3.2.13 建筑物内应设置综合布线系统,向使用者提供宽带信息传输的物理链路。
3.2.14 建筑物内所设置的通信设备,除能向用户提供模拟话机Z接口外,还应提供传送速率为64Kbit/s、n*64Kbit/s、2048Kbit/s以及2048Kbit/s以上的传输信道。
3.3设计标准
3.3.1 甲级标准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将公用通信网上光缆线路系统或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引入建筑物内。并可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将光缆延伸至用户的工作区。
2 光缆宜从两个不同的路由进入建筑物。
3 接入网及其配置的通信系统对于光缆数字传输系统设备容量的要求应满足承载各种信息业务所需的数字电路、专用电路及其传输线路,并以2048Kbit/s端口的通路数确定。设计时应按200个插口的信息插座配置一个2048Kbit/s传输速率的一次群接口。
4 应根据用户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配置相对应的通信设施。
5 建筑物内电话用户对数的配置应满足实际需求,并预留足够的容量。
6 建筑物中为小蜂窝数字无线电话系统,应在建筑物内设置一定数量的收发基站,确保用户在任何的地点进行双向通信。
7 建筑物的下层及上部其他区域由于屏蔽效应出现移动通信盲区时,应设置移动通信中继收发通信设备,供楼内各层移动通信用户与外界进行通信。
8 VAST卫星通信系统在满足用户业务需求的情况下,可设置多个端站和设备机房,或预留端站天线安装的空间和设备机房位置,供用户接收和传输单向或双向的数据和话音业务。
9 有线电视系统(含闭路电视系统)应向收看用户提供当地多套开路电视和多套自制电视节目,并可与广播电视有线卫星系统联通,向用户提供卫星电视节目,同时预留与当地有线电视网互联的接口。
10 建筑物内有线电视系统应采用电视图像双向传输的方式。
11 建筑物内应设置一间会议电视室,配置双向传输的会议电视系统设备。
12 建筑物内应设置一间或一间以上的多功能会议室和多间商务会议室,相应的选择多语种同声传译扩音系统、桌面型会议扩声系统及带由于计算机接口互连的大屏幕投影电视系统。
13 公共广播系统应设置独立的、多音源的波音柜,向建筑物内公共场所提供音乐节目和公共广播信息,并应和紧急广播系统相连。
14底层大厅等公共部位,应设置多部公用的直线电话和内部电话。
15 应设置综合布线系统。
3.3.2 乙级标准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将公用通信网上光缆、铜缆线路系统或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引入建筑物内。并可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将光缆延伸至用户的工作区。
2 光缆、铜缆宜从两个不同的路由进入建筑物。
3 接入网及其配置的通信系统对于光缆数字传输系统设备容量的需求,应满足承载各种信息业务所需的数字电路、专用电路及其传输线路,并以2048Kbit/s端口的通路数确定。设计时应按250个插口的信息插座配置一个2048Kbit/s传输速率的一次群接口。
4 应根据用户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配相对应的通信设施。
5 建筑物内的电话用户线对数的配置应满足实际需求,并预留足够的容量。
6 建筑物地下及上部其他区域由于屏蔽效应出现移动通信盲区时,应设置移动通信中继收发通信设备,供楼内各层移动通信用户与外界进行通信。
7 VAST卫星通信系统在满足用户业务需求的情况下,可设置多个端站和提供设备机房,或预留端站天线安装的空间和设备机房位置,供用户接收和传输单向或双向的数据和话音业务。
8 有线电视系统(含闭路电视系统)应向收看用户提供当的多套开路电视和多套自制电视节目,并可与广播电视卫星系统联通,以向用户提供卫星电视节目,同时预留与当地有线电视网互联的接口。
9 建筑物内有线电视系统宜采用电视图像双向传输方式。
10 建筑物内应设置一间多功能会议室和多间商务会议室,相应的选择配置多语种同声传译扩音系统、桌面型会议扩声系统及带由于电脑接口互连的大屏幕投影电视系统。
11 公共广播系统应设置独立的、多音源的播音柜,向建筑物内公共场所提供音乐节目和公共广播信息,并应和紧急广播系统相连。
12 底层大厅等公共部位,应设置多部公用的直线电话和内线电话。
13 应设置综合布线系统。
3.3.3 丙级标准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将公用通信网上光缆、铜缆线路系统或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引入建筑物内。
2 光缆、铜缆可从一个路由进入建筑物。
3 接入网及其配置通信系统对于光缆数字传输系统设备容量的需求,应满足承载各种信息业务所需的数字电路、专用电路及其传输线路,并以204Kbit/s团口的通路数确定。设计时应按300个插口的信息插座配置一个2048Kbit/s传输速率的一次群接口。
4 应根据用户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配相对应的通信设施。
5 建筑物内电话用户线对数的配置应满足实际需求。
6 预留多个VAST卫星通信系统接收天线的基底及安装的空间,供日后发展使用。
7 有线电视系统应向收看用户提供当地多套开路电视节目,同时预留与当地有线电视网互联的接口。
8 建筑物内宜设置多功能会议室,选配会议扩声系统及开由于电脑接口互连的大屏幕投影电视系统。
9 应设置公用广播系统,可兼作紧急广播系统。
10 底层大厅等公共部位,应设置公用的直线电话和内线电话。
11 应设置综合布线系统。
4 办公自动化系统
4.1一般规定
4.1.1 办公自动化系统应能为建筑物的拥有者(管理者)级建筑物内的使用者,创造良好的信息环境并提供快捷有效的办公信息服务。
4.1.2 办公自动化系统应能对来自建筑物内外的各类信息,予以收集、处理、存储、检索等综合处理,并提供人们进行办公事务决策和支持的功能。
4.2 设计要素
4.2.1 根据各类建筑物的使用功能需求,建立通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专用办公自动化系统。通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营运信息、电子帐务、电子邮件、信息踏步、信息检索、引导、电子会议以及文字处理、文档等的管理。对于专业型办公建筑,其办公自动化系统除具有上述功能外,还应按其特定的业务需求,建立专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对于智能建筑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将以满足通用办公自动化的要求,由能为专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打下基础作为设计的主要内容。
4.2.2 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上,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同时应具有广域网连接的能力,实现与国际互联网的连接。
4.2.3 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系统安全防范措施。
4.2.4 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实现以下主要功能:
1 物业管理营运信息子系统,应能对建筑物内各类设施的资料管理、运行状况及维护进行管理。
2 办公和服务管理子系统应具有进行文字处理、文档管理、各类公共服务的计费管理、电子帐务、人员管理等功能。
3 信息服务子系统应具有公用信息库,向建筑物内公众提供信息采集、装库、检索、查询、发布、引导等功能。
4 智能卡管理子系统应能识别身份、门钥、信息系统密钥等,并进行各类计费。
4.2.5 应设立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对计算机网络进行维护和监控,及时排除网络故障。
4.2.6 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基础设施的信息环境条件应符合本标准第3章的要求。
4.3 设计标准
4.3.1 甲级标准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办公自动化系统服务器,应能作为公共信息库、网页服务器、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的载体。
2 建立传输速率在100Mbit/s以上的计算机主干网络系统,且宜与国际互联网连接。
3 在建立与建筑物外网络连接时,应由功能完善的各种系统安全防护措施。
4 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具有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营运信息子系统、办公管理子系统、服务管理子系统、智能卡管理子系统、共用信息库管理子系统和电子会议、电子公告信息服务等子系统。
4.3.2 乙级标准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办公自动化系统服务器,应能作为公共信息库、网页服务器、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的载体。
2 建立传输速率不小于100Mbit/s的计算机主干网络系统,且宜与国际互联网连接。
3 在建立与建筑物外网络连接时,应由对非法入侵有防止功能的各种系统安全防范措施。
4 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具有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营运信息子系统,办公管理子系统和公用信息库管理等子系统。
4.3.3 丙级标准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办公自动化系统服务器,应能作为公共信息库、网页服务器、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的载体。
2 建立传输速率为10Mbit/s以上的计算机局域网络系统,具有与广域网连接的能力。
3 应有必要的信息安全防范措施。
4 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具有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营运信息子系统及办公管理子系统。
5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5.1 一般规定
5.1.1 对建筑物内各类设备的监视、控制、测量,应做到运行安全、可靠、节省能源、节省人力。
5.1.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网络结构模式应采用集散或分布式控制的方式,由管理层网络与监控层网络组成,实现对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控和控制。
5.1.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实时采集,记录设备运行的有关数据,并进行分析处理。
5.1.4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满足管理的需要。
5.2 设计要素
5.2.1 对空调系统设备、通风设备及环境及监测系统等运行工况的监视、控制、测量、记录。
5.2.2 对供配电系统、变配电设备、应急(备用)电源设备、直流电源设备、大容量不停电电源设备监视、测量、记录。
5.2.3 对动力设备和照明设备进行监视和控制。
5.2.4 对给排水系统的给排水设备、饮水设备及污水处理设备等运行工况的监视、控制、测量、记录。
5.2.5 对热力系统的热源设备等运行工况的监视、控制、测量、记录。
5.2.6 对公共安全防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运行工况进行必要的监视及联动控制。
5.2.7 对电梯及自动扶梯的运行监视。
5.3 设计标准
5.3.1 甲级标准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压缩式制冷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启停控制和运行状态显示;
2)冷冻水进出口温度、压力测量;
3)冷却水进出口温度、压力测量;
4)过载报警;
5)水流量测量及冷量记录;
6)运行时间和启动次数记录;
7)制冷系统启停控制程序的设定;
8)冷冻水旁通阀压差控制;
9)冷冻水温度再设定;
10)台数控制;
11)制冷系统的控制系统应留有通信接口;
2 吸收式制冷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启停控制与运行状态显示;
2)运行模式、设定值的显示;
3)蒸发器、冷凝器进出口水温测量*;
4)制冷剂、溶液蒸发器和冷凝器的温度及压力测量*;
5)溶液温度压力、溶液浓度值及结晶温度测量*;
6)启动次数、运行时间显示;
7)水流、水温、结晶保护*;
8)故障报警;
9)台数控制;
10)制冷系统的控制系统应留有通信接口。
注:*仅限于制冷系统控制器能与BA系统以通信方式交换信息是实现。
3 蓄冰制冷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运行模式(主机供冷、融冰供冷与优化控制)参数设置及运行模式的自动转换;
2)蓄冰设置融冰速度控制,主机供冷量调节,主机与蓄冷设备供冷能力的协调控制;
3)蓄冷设备蓄冰量显示,个设备启停控制与顺序启停控制。
4 热力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蒸汽、热水出口压力、温度、流量显示;
2)锅炉气泡水位显示及报警;
3)运行状态显示;
4)顺序启停控制;
5)油压、气压显示;
6)安全保护信号显示;
7)设备故障信号显示;
8)燃料耗量统计记录;
9)锅炉(运行)台数控制;
10)锅炉房可燃物、有害物质浓度监测报警;
11)烟气含氧量检测及燃烧系统自动调节;
12)热交换器能按设定出水温度自动控制进汽和水量;
13)热交换器进汽和水阀与热水循环泵联锁控制;
14)热力系统的控制系统应留有通信接口。
5 冷冻水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水流状态显示;
2)水泵过载报警
3)水泵启停控制及运行控制显示;
6 冷却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水流状态显示;
2)冷却水泵过载报警;
3)冷却水泵启停控制及运行状态显示;
4)冷却塔风机运行状态显示;
5)进出口水温测量及控制;
6)水温再设定;
7)冷却塔风机启停控制;
8)冷却塔风机过载报警;
7 空气处理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风机状态显示;
2)送回风温度测量;
3)室内温、湿度测量;
4)过滤器状态显示及报警;
5)风道风压测量;
6)启停控制;
7)过载报警;
8)冷热水流量调节;
9)加湿控制;
10)风门控制;
11)风机转速控制;
12)风机、风门、调节阀之间的联锁控制;
13)室内CO2浓度监测;
14)寒冷地区换热器防冻控制;
15)送回风机与消防系统的联动控制。
8 变风量(VAV)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系统总风量调节;
2)最小风量控制;
3)最小新风量控制;
4)再加热控制;
5)变风量(VAV)系统的控制装置应有通信接口。
9 排风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风机状态显示;
2)启停控制;
3)过载报警;
10 风机盘管应具有下列控制功能:
1)室内温度测量;
2)冷热水阀开关控制;
3)风机变速与启停控制。
11 整体式空调机应具有下列功能:
1)室内温、湿度测量;
2)启停控制。
12 给水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水泵运行状态显示;
2)水流状态显示;
3)水泵启停控制;
4)水泵过载报警;
5)水箱高低液位显示及报警。
14 供配电设备监视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变配电设备各高低压主开关运行状况监视及故障报警;
2)电源及主供电回路电流值显示;
3)电源电压值显示;
4)功率因数测量;
5)电能计量;
6)变压器超温报警;
7)应急电源供电电流、电压及频率监视;
8)电力系统计算机辅助监控系统应留有通信接口。
15 照明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庭院灯控制;
2)泛光照明控制;
3)门厅、楼梯及走道照明控制;
4)停车场照明控制;
5)航空障碍灯状态显示、故障报警;
6)重要场所可设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16 应对电梯、自动扶梯的运行状态进行监视。
17 应留有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和车库管理系统通信接口。
5.3.2 乙级标准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压缩式制冷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启停控制和运行状态显示;
2)冷冻水进出口温度、压力测量;
3)冷却水进出口温度、压力测量;
4)过载报警;
5)水流量测量;
6)运行时间和启动次数记录;
7)制冷系统启停控制程序的设定;
8)冷冻水旁通阀压差控制;
9)制冷系统的控制系统应留有通信接口。
2 吸收式制冷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启停控制与运行状态显示;
2)运行模式、设定值的显示;
3)蒸发器、冷凝器进出口水温测量*;
4)制冷剂或溶液蒸发器和冷凝器的温度和压力测量*;
5)溶液温度压力、溶液浓度值及结晶温度测量*;
6)启动次数、运行时间显示;
7)水流、水温、结晶保护*;
8)故障报警;
9)制冷系统的控制系统应留有通信接口。
注:*仅限于制冷系统控制器能与BA系统以通信方式交换信息时显示。
3 蓄冰制冷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运行模式(主机供冷、融冰供冷与优化控制)参数设置及运行模式的自动转换;
2)蓄冰设备融冰速度控制,主机供冷量调节,主机与蓄冷设备供冷能力的协调控制;
3)蓄冰设备蓄冰量显示,各设备启停控制与顺序启停控制。
4 热力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蒸汽、热水出口压力、温度、流量显示;
2)锅炉汽泡水位显示;
3)运行状态显示;
4)顺序启停控制;
5)油压、气压显示;
6)安全保护信号显示;
7)设备故障信号显示;
8)热交换器能按设定出水温度自动控制进汽或水量;
9)热力系统的控制系统应留有通信接口。
5 冷冻水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水泵过载报警;
2)水泵启停控制及运行状态显示;
6冷却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冷却水泵过载报警;
2)冷却水泵启停控制及运行状况显示;
3)冷却塔风机运行状态显示;
4)进出口水温测量及控制;
5)冷却塔风机启停控制;
6)冷却塔风机过载报警。
7 空气处理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风机状态显示;
2)送回风温度测量;
3)室内温、湿度测量;
4)过滤器状态显示;
5)风道风压测量;
6)启停控制;
7)过载报警;
8)冷热水流量调节;
9)加湿控制;
10)风门控制;
11)风机转速控制;
12)风机、风门、调节阀之间的联锁控制;
13)寒冷地区换热器防冻控制;
14)送回风机与消防系统的联动控制。
8 变风量(VAV)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系统总风量调节;
2)最小风量控制;
3)最小新风量控制;
4)再加热控制;
5)变风量(VAV)系统的控制装置应有通信接口。
9 排风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风机状态显示;
2)启停控制;
3)过载报警。
10 给水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水泵运行状态显示;
2)水泵启停控制;
3)水泵过载报警;
4)水箱高低液位显示及报警。
11 供配电设备监视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变配电设备各高低压主开关运行状况监视及故障报警;
2)电源及主供电回路电流值显示;
3)电源电压值显示;
4)功率因数测量;
5)电能计量;
6)变压器超温报警;
7)应急电源供电电流、电压及频率监视;
8)电力系统计算机辅助监控系统应留有通信接口。
12 应留有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和车库管理系统通信接口。
5.3.3 丙级标准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压缩式制冷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启停控制和运行状态显示;
2)冷冻水进出口温度、压力测量;
3)冷却水进出口温度、压力测量;
4)过载报警;
5)水流量测量;
6)运行时间和启动次数记录;
7)制冷系统启停控制程序的设定;
8)冷冻水旁通阀压差控制。
2 吸收式制冷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启停控制与运行状态显示;
2)运行模式、设定值的显示;
3)蒸发器、冷凝器进出口水温测量;
4)启动次数、运行时间显示;
5)故障报警;
3 热力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蒸汽、热水出口压力、温度、流量显示;
2)锅炉汽泡水位显示;
3)运行状态显示;
4)顺序启停控制;
5)油压、气压显示;
6)安全保护信号显示;
7)设备故障信号显示;
8)热交换器能按设定出水温度自动控制进汽或水量。
4 冷冻水系统应具有水泵启停控制及运行状态显示功能。
5 冷却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冷却水泵启停控制及运行状态显示;
2)冷却塔风机运行状态显示;
3)进出口水温测量及控制;
4)冷却塔风机启停控制。
6 空气处理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风机状态显示;
2)送回风温度测量;
3)室内温、湿度测量;
4)过滤器状态显示;
5)启停控制;
6)冷热水流量调节;
7)加湿控制;
8)风门控制;
9)风机、风门、调节阀之间的联锁控制;
10)寒冷地区换热器防冻控制;
11)送回风机与消防系统的联动控制。
7 给水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水泵运行状态显示;
2)水泵启停控制;
3)水箱高低液位显示及报警。
8 供配电设备监视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变配电设备各高低压主开关运行状况监视及故障报警;
2)电源及主供电回路电流值显示;
3)电源电压值显示;
4)功率因数测量;
5)电能计量;
6)应急电源供电电流、电压及频率监视。
❸ 自动化制造系统的人机工程学国家标准有哪些
第一章
一.制造的定义?
制造是人类按照市场需求,运用主观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借用手工或可以利用的客观物质和工具,采用有效地方法,将原材料转化为最终物质产品并投向市场的全过程。 二.系统的性质?1.目的性2.整体性3集成性4.层次性5.相关性6环境适应性
三.自动化制造系统的定义?
自动化制造系统(AMS)是由一定范围的被加工对象、一定的制造柔性、一定自动化水平的各种设备和高素质的人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
四.自动化制造系统的组成部分?
1、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决策能力的人2、一定范围的被加工对象3、信息流及其控制系统4、能量流及其控制系统5物料流级物料处理系统
五.自动化制造系统的功能组成(P6) 六.自动化制造系统的分类?
刚性自动化设备及系统:1刚性半自动化单机2刚性自动化单机3刚性自动线4刚性综合自动化系统 柔性自动化设备及系统:5一般数控机床6加工中心7混合成组制造单元8分布式数控系统9柔性制造单元10柔性制造系统11柔性制造线12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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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自动化设计需要符合哪些国家标准
软件测试是目前用来验证软件是否能够完成所期望的功能的唯一有效的方法。以往的软件测试一直采用手工测试,但随着软件日益复杂和庞大,手工软件测试设计的大量的重复性的工作,将耗费更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软件测试的开销将不断增大,如何更有效的进行测试就成为一个新的讨论热点,因而诞生了软件自动化测。软件自动化测试的设计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其使用也有着特定的适用范围。
软件危机是软件界的热门话题。由于软件中的错误会导致软件开发在成本、进度和质量上的严重失控,所以保证软件质量的测试在软件生命周期中占据了及其重要的地位。
软件测试是目前用来验证软件是否能够完成所期望的功能的唯一有效的方法。软件测试是一种以受控的方式执行被测试的软件,以验证或者证明被测试的软件的行为或者功能符合设计该软件的目的或者说明规范。所谓受控的方式应该包括正常条件和非正常条件,即故意的去促使错误的发生,也就是事情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或者在应该出现的时候没有出现。
以往的软件测试一直采用手工测试,但随着软件日益复杂和庞大,手工软件测试设计的大量的重复性的工作,将耗费更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软件测试的开销将不断增大,如何更有效的进行测试就成为一个新的讨论热点,因而诞生了软件自动化测。现在,软件测试自动化已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一个焦点。
所谓软件自动化测试就是执行用某种程序设计语言编制的自动测试程序,控制被测软件的执行,模拟手动测试步骤完成全自动或半自动测试。全自动测试过程中,不需要人工干预,由程序自动完成测试的全过程;而半自动测试就是指在自动测试过程中,需要由人工手动输入测试用例或选择测试路径,再由自动测试程序按照人工指定的要求完成自动测试。
软件测试自动化不能解决测试中的所有问题,也不意味着任何软件测试都可以自动化。要成功地实现软件测试自动化,需要周密的计划和大量艰苦的工作,软件测试自动化的开发人员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该自动化什么。
一、软件自动化测试的设计标准
软件自动化测试的设计标准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自动化回归测试
从软件测试自动化的目的知道,软件测试自动化所获得的好处来自于自动测试工具的重复使用,所以应该把回归测试作为自动化的首要目标。软件自动测试的设计和开发人员应该自动化那些每个软件都需要重复的测试,一次性的测试是不值得自动化的。
2、自动化对稳定的应用进行的测试
在自动化对某一个应用的测试之前,首先应该确定该应用是否稳定。对一个在将来可能发生变化的应用的测试进行自动化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应用一旦改变,相应的自动测试代码就要随之改动,所以应该只自动化稳定应用的测试。
3、自动化没有时间依赖性的测试
不要自动化与复杂的时间问题相关联的测试。自动化一个与复杂的时间问题相关联的测试的工作量是不具备时间依赖性的测试的工作量的许多倍,并且最后的结果也很难满足测试的要求。作为软件测试自动化的开发人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一个测试很难自动化,那就应该把它留给手工测试。100%的自动化并不是追求的目标,把一些过于复杂的测试仍然用手工方式进行是合理的。
❺ 电气自动化设计有哪些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
HG/T20507-2000《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
HG/T20508-2000《控制室设计规定》
HG/T20510-2000《仪表供气设计规定》
HG/T20509-2000《仪表供电设计规定》
HG/T20505-2000《过程测量和控制仪表的功能标志及图形符号》
HG/T20512-2000《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定》
HG/T20699-2000《自控设计常用名词术语》
HG/T21581-95《自控安装图册》
HG/T20513-2000《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
HG/T20573-95《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
HG/T20511-2000《信号报警﹑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定》
❻ 智能化工程有设计和施工的相关标准规范吗
有许多国标50311。50312国家标准目录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504314-2000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339-2003
《上海智能建筑设计标准》DJB-08-47-95
《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示范工程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国家建设部99年公布
《天津市住宅建设智能化技术规程》2000年公布 DB29-23-2000
《小康住宅电气设计(标准)导则》1997年公布《64~1920Kbit/会议电视系统进网技术要求》 GB/T15839-9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T50314-2000
《CATV行业标准》 GY/T121-95
《有线电视广播技术规范》 GY/T106-92
《工业企业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 GBJ/T120-98
《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电缆分配系统》 GB1498-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200-9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339-20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J50116-98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YD/T926.1-9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00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38-1992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27-1992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5-199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4-1994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GB/T16571-1996
❼ 电气自动化设计,有哪些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
HG/T20507-2000《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
HG/T20508-2000《控制室设计规定》
HG/T20510-2000《仪表供气设计规定》
HG/T20509-2000《仪表供电设计规定》
HG/T20505-2000《过程测量和控制仪表的功能标志及图形符号》
HG/T20512-2000《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定》
HG/T20699-2000《自控设计常用名词术语》
HG/T21581-95《自控安装图册》
HG/T20513-2000《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
HG/T20573-95《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
HG/T20511-2000《信号报警﹑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定》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主要培养掌握电气技术、电力自动化技术、各种电气设备及自动化设备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能够从事供用电、各类电气设备、电气控制及自动化系统的安装、设计、调试、维护、技术改造、产品开发和技术管理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电路、工程数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C语言程序设计、电工基础、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电机拖动基础、电力电子技术、自动控制系统、单片#机与接口技术、工厂供电技术、工厂电气控制技术、PLC技术及应用、自动检测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等。
主要实践环节有:金工实习、电工实习、电力电子技术课程设计、电气控制课程设计、毕业实习(设计)等。学生毕业后可以在企事业单位的发电厂、供电系统、电气工程及自动化领域和用户单位、服务部门、销售部门从事供用电工程、自动化仪表、电气控制系统的工程施工、设备维护、维修、调试、技术改造和销售等工作。
其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的区别是:电气自动化一般偏于控制理论和实践。工程嘛一般和施工比较多了。但是专业基础课都是一样。
❽ 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的具体标准
2017年注册 自动化系统工程师 资格认证(ASE)招考通知
(双师型、工程师、职称评定)
(东北三省ASE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管理中心)
由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科协与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于2004年联合成立的“全国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办公室”,授权在各省市建立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ASEA)培训中心试点单位,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并承担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工作。黑龙江省自动化学会ASEA-黑龙江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ASEA)培训中心是中国自动化学会“全国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办公室”授权通过的培训中心试点单位,根据中国自动化学会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的工作需要,拟于2017年02月至2017年11月开展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自动化系统工程师、助理自动化系统工程师、助理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 (简称“注册ASE”、 “ASE”、 “助理ASE”、 “助理ASE资格”)的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 招生对象
面向全国从事自动化领域的科技人员、面向全国自动化行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及高校师生。其中,助理ASE资格的招生对象限于自动化及相关专业本科在校生、在读研究生.助理ASE本期总共招收学员1000名(在校生为500名、社会人员为500名)。依托学会和研究所的双重身份,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背景下,服务于全省自动化相关从业人员。
自动化系统工程师(ASE),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注册ASE),满足条件者都可参加报名,名额不限。
二、报名条件
申报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的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其它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本职工作,积极钻研业务,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对学历和资历的基本要求:凡具有自动控制理论与应用、自动化工程、计算机技术与应用、通信工程、机电一体化及其它相近专业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不同级别的ASE资格认证:
助理自动化系统工程师(助理ASE职业资格)
大学自动控制理论及应用、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力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技术与应用、通信工程、机电一体化等专业(含与上述相近专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自动化系统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①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在校学生;
②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在校学生;
③中等专科学历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在校学生;
助理自动化系统助理工程师(助理ASE)
大学自动控制理论及应用、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力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技术与应用、通信工程、机电一体化等专业(含与上述相近专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自动化系统助理工程师资格认证:
①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③中等专科毕业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④高中毕业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⑤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同等学历者;
自动化系统工程师(ASE)
① 具有博士学位,有一定的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② 具有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③ 取得助理ASE资格三年以上并继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④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⑤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⑥ 中等专科或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
⑦ 经过对口专业学习和国家承认成人自学考试获得大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注册ASE)
① 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② 具有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③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
④ 取得ASE资格五年以上并继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⑤ 具有对口专业同等学历,从事本专业各类工程设计和施工、产品设计和生产、项目研究与开发等工作十五年以上。
三、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
2016年02月6日-2016年11月30日
2.培训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 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自动化学会确定的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发证
中国自动化学会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在其工作网站(http://www.caa.org.cn,点击“ASEA及继续教育”栏打开ASEA页面)上公示通过认证获得不同级别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名单;两周内若无异议,颁发加盖中国自动化学会公章的不同级别《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2011年起,凡获得ASEA证书的申报人员,按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申报类别查询证书编号。
五、相关费用
按照服务为主,收费合理公道、符合政策、社会认可的原则,执行如下收费标准:
助理自动化系统工程师(助理ASE):全部费用 1200元
自动化系统工程师(ASE):全部费用 2300元
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注册ASE):全部费用 2600元
各级别培训教材由培训中心免费提供,其培训内容和考核方式见培训中心网站相关页面。(www.hljpx.net)
1、申请材料要求:
(1)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自动化系统工程师、助理自动化系统工程师级别的申请材料要求见《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管理办法(暂行)》中的有关规定。
(2)助理ASE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助理ASE资格申报表》(中国自动化学会-ASEA及继续教育官方网站下载);
2)每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表(研究生不需要提交);
3)每生照片(一寸彩照两张)。
2、提交方式:
把相关材料提交至黑龙江省自动化研究所培训中心。
联系方式:13936680986 0451-83166633 李老师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心网址: http://www.hljpx.net
研究所网址:http://www.haai.com.cn/
❾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各并列出中文名称和编号准书号
你这个问题太宽泛了,机械工程的标准能有六七本5cm厚的书才能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