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及验收有什么规范
一般来说水利各个单项工程都有独立的施工规范。
比如预应力锚索施工规范、锚喷施工规范等。
验收一般用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其它施工规范给你个目录自己看看吧类别 序号 发布日期或标准号 规程、规范、标准名称 备注国家标准 01 GB8564-88 01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 02 GB50203-2002 02。
从低到高(即从工序到单位工程以至整个工程项目)涉及到三个规范:
1、工序、单元工程级别的标准--《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原SDJ249、SL38等,现已更新为SL631~638)
2、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级别的评定方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3、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以至竣工验收程序性的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②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最新标准有什么要求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6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80MW以上4台;
(2)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50MW以上2台或25MW以上4台;
(3)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MW以上2台或5MW以上4台;
(4)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MW以上2台或5MW以上4台;
(5)抽水蓄能机组:单机容量100MW以上1台;
(6)水泵机组:单机容量500KW以上4台。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25MW以上4台;
(2)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MW以上2台或5MW以上4台;
(3)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5MW以上2台或3MW以上4台;
(4)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5MW以上2台或3MW以上4台;
(5)水泵机组:单机容量300KW以上4台。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水电站、泵站主机(各类水轮发电机组、水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机容量100MW以下的水电站、单机容量1000KW以下的泵站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机容量25MW以下的水电站、单机容量500KW以下的泵站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③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应当如何报批可采取哪几种报批方式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主要分坝区、库区及移民迁建、专项设施迁建等用地。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报批方式。
(1)建设用地的报批方式。一是水利水电工程坝区、库区用地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二是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用地应在经批准的城市或村庄、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按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三是水利水电工程专项设施迁建用地,可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要求,另行报批。
(2)报批材料。需要报国务院批准的水利水电工程用地涉及多个省或在省内涉及多个市、县的,由有关省组织有关市、县,分别准备报批材料,省级汇总后,以省为单位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