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跪求"树清风正气 构和谐社会"廉正方面的演讲稿
看看这个能不能改改用用
标题:党风廉正建设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员工朋友们:
大家好!
古往今来,有多少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清官廉吏受到百姓的崇敬与爱戴,他们的形象深入人心,他们的故事久久传颂。君不见,一代清吏包公、于廉、海瑞的故事热映荧屏,久演不衰;人民公仆孔繁森、牛玉儒、任长霞的事迹震撼人心,影响甚广。是的,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廉洁清正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勤政廉政永远是人民的期盼。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就是:用心唱响廉洁之歌。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当我们尽享今天的幸福生活的时候,我们无法忘记,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翻越了一道又一道坎,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现在的我们正朝着一个更加美好的目标不断迈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美好的明天需要我们共同去描绘,光明的前景需要我们共同去开创。然而,在现实社会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一个个反腐大案浮出水面,一个个贪官纷纷落马,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了反腐倡廉的警钟。
相信大家对被人们称为“贪官总司令”的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刘方仁一定还记忆犹新。他的案子现已尘埃落定,但留给人们的思考却沉重而久远。从1995年3月至2002年2月,刘方仁在担任中共贵州省委书记和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并伙同其儿媳易阳,先后22次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661万元、美元1.99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677万余元。相对于贵州孱弱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数以万计生活在大山里尚未解决温饱的贵州农民而言,这是怎样的一个天文数字啊!还有卢万里、胡长清、成克杰、毕玉玺……这一个个贪官的名字,诉说着反贪工作的严峻形势,反映了人们对廉洁从业的真情呼唤!
听到这里,在座的各位也许会有疑问,我们只是一家企业,与地方政府和各级机关相比,廉政、勤政怎么能提到这么高的位置呢?其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厦,离不开我们每个行业、每个部门、每个公民的共同努力。我们虽然身处企业,但是企业的腾飞与发展,离不开我们勤奋工作,廉洁从业,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因此,如何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做到勤政廉政,不仅是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需要真心面对的问题,而且也是我们每一名管理人员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众所周知,就在刚刚过去的这个不平凡的春天里,全党全国轰轰烈烈地展开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们***厂也根据也上级党委的安排与部署,紧锣密鼓地开展了此项活动。可以说,先进性教育活动犹如一支催人奋进的号角,激励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奉献自己无悔的青春!如今,市场经济浪潮风起云涌,各种利益和诱惑不断交织,人们的思想意识更趋多元化,来自各种渠道的挑战和考验让人目不暇接。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和现实背景下,***厂纪委开展了这次以“倡导廉洁文化,促进廉洁从业”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应当说,演讲比赛的举行,犹如这个盛夏里的一场及时雨,让我们在重温那些清正廉洁的楷模的先进事迹、感受心灵的震撼的同时,认真反思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勤政廉政的道路上走得更加踏实,更加稳健!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走进漫长的历史长廊,纵观我国封建文明历史中十几个王朝的兴衰沉浮,其最后没落直至灭亡的原因都与腐败脱不了干系。腐败之害由此可见。重新翻阅一代廉吏包公、于谦感人至深的沧桑画卷,我的认识一次次得到升华,我的思想一次次得到洗礼;再次观看郑培民、牛玉儒先进事迹的教育片,我的热泪一次次涌上,我的心里一次次感慨……
如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所言,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腐败猛于虎,这已经是全党、全国、全社会形成的共识。这一点,从我们今天举行的这次演讲比赛上同样可以得到有力的印证。
说到这里,我不能不提到我们**人乃至在座的所有**区人民的骄傲--人民的好法官蒋庆。虽然她离开我们一年多了,但是他平凡而感人的事迹我依然铭记于心。在16年的工作生涯中,她始终恪守自己的人生信条:钱不可贪,文不可抄,师不可骂,友不可卖,官不可讨,上不可媚,下不可慢,风不可追,天不可欺。这普普通通的几句话,是蒋庆同志朴素而又平凡的精神世界的真实写照,映射出蒋庆同志宽广的胸怀和高尚的情操。然而年仅38岁的年轻法官,在去年5月12日,被自己审判并长期帮教过的罪犯残忍地报复杀害,留下了年迈的老母亲和年仅10岁的儿子,她用自己的短暂的一生,谱写了一曲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壮丽篇章,弹奏了一首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颂歌。当我再次重温这些感人的事,我的内心突然萌发出一个想法,我要去看看这个受人爱戴、令人感动的普普通通的好法官。
在今年的8月17日,也就是我们中国人民传统的七月半。伴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我独自一人,捧着一束最廉价的鲜花,带着一颗最真诚的心来到蒋大姐的墓前。当我看到那铺满鲜花的墓前,那张依然灿烂的笑容,深深打动了我,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我哭了,我真的哭了。因为那些鲜花是和我一样被他感动的陌生人默默为他献上的。我一句话没说,微微低下头,眼眶里含着感动的泪水,呆呆站在她的墓前,心里默默念着那首专为她写的诗:
一年前
你走了
走的那样突然
来不及与同事握手
来不及与家人道别
来不及给孩子最后一个亲吻
是的
你走了
走的那么遥远
走的那么悲壮
遥远得隔离了整整一个世界
悲壮得震撼了亿万人的心
快一年了
你一切可好
想同事了吗
想家人了吗
想孩子了吗
冥冥之中
你是否有太多的牵挂
是否有太多的遗憾
是否
有太多的留恋
知道吗
你年迈的婆婆正捧着照片
对着儿媳妇泪流满面
你刚强的丈夫正手扶门框
将妻子默默的思念
你幼小的孩儿正奔跑在雨中
把母亲深情的呼唤
你亲爱的同事正加倍努力
以一流的业绩
慰籍战友的英灵
蒋大姐
请允许我点燃一注心灵的香火
寄托心中的思念
这首诗短短的几句话,寄托着众多亲人、朋友的思念之情,体现出她的爱岗敬业、司法公正、刚正不阿、清正廉洁,淡泊名利,甘于清贫,乐于奉献的精神,不仅是人民法官职业人格的典范,也是我们其他的行业学习的榜样。对照社会上的腐败大案,我们不敢懈怠;审视身边的廉洁环境,我们任重道远。如果说,过去的成绩归功于我厂有一个良好的勤政廉政的环境,归功于我们有一支廉洁从业、乐于奉献的干部队伍的话,那么,未来更加繁重的发展任务,更加需要我们发挥无私奉献,勤政廉政的优良传统,努力实现企业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和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亲爱的朋友们,孟子曰:“路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就让我们从每一件小事做起,立足自己的本职岗位,以务实的态度,勤奋的精神,廉洁的作风投入企业改革发展的浪潮中,共同创造中铝贵州分公司更加辉煌的明天!
❷ 工程廉政建设的意见
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坚持遏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势头,是交通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对于实施交通率先发展战略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全国交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及交通部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1)各级交通部门要把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廉政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进一步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厅成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开展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廉政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此项工作,以加强对所辖范围和区域内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廉政工作。
(3)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制度,厅将下发向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实施办法,以立足服务,强化监督为基本职能,实施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并及时了解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廉政情况,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资金计划的管理
(4)要根据批准的规划,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法人单位要按照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办法、规定以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进行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进行勘察设计招投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招标文件;通过招标选择施工、监理单位,完善各项手续后开工建设。每一阶段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查、审批。审批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规范程序和行为,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便于加强监督与检查。
(5)要加强交通项目的计划管理,规范政府投资的安排行为,严格工作程序。交通建设年度计划要严格按照程序编制、上报、下达。凡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重点项目,均应是列入五年计划或专项计划且完成了前期工作的项目。
三、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
(6)认真贯彻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兼任工程建设公司等经济实体法人代表、工程项目法人和公司领导,对过去兼职情况要进行清理和纠正。要严格执行“公开招标、专家评标、业主定标、政府监督”制度,保证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必须按规定经过批准,严禁将应该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任何人都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干预招投标活动。
(7)要加强对评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细则》(交公路发〔2003〕70号),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行为,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和监督,保证评标专家正确履行权利、义务和责任。要定期对专家评标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对评标专家进行动态管理,对违规的评标专家要取消评标资格。
(8)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更不允许业主或有关领导与部门强制中标单位分包或分割工程。依法需要分包的项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否则中标后不得分包。
(9)项目业主应按照批准的设计和合同要求,组织工程施工。当工程确实需要变更设计时,业主应组织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才能实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变更设计、提高或降低技术标准、调整工作量等时机,损害国家或单位的利益。
(10)加强对工程建设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材料、设备质优价廉。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要实行公开招标或按合同规定进行,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单位要考虑供应商的资质、资信情况,实行质保制度、检验制度,防止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以少报多等问题发生。严禁经办人采购材料、设备时谋取私利。交通系统任何人不准利用职权向工程承包单位强行推销材料、设备,或由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供应材料、设备。
(11)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工程施工的自检、报检、抽查及施工等各个环节、各道工序的质量控制必须严格按规范制度进行。企业应有一定的自检设备,检测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自检要规范及时、数据准确。工程监理、质量监督人员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认真履行监理、监督职责。
四、进一步加强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作用
(12)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交通部制定的《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督负责,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监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3)建设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建设资金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基本建设资金的内部控制程序和方法,基建资金必须由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基建财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基建资金业务必须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限额以上的基建资金支付业务,必须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要建立基建资金业务的内部制约制度,要加强财务印章的管理,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基建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14)建设单位要严格按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基建资金建帐核算,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建设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要严格控制工程的管理性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要在规定的限额内控制使用,超过限额的,必须按规定报批后方可支用。要严肃结算纪律,建设资金拨付要根据预算和施工合同,按照工程进度和监理单位认可的手续,实行计量支付,按规定的审核程序批准后办理结算,不得以拨代支,转移基建资金,严禁对计划外的工程付款。对于付给施工单位的款项,要监督其按规定使用,不得挪作它用。要加强对基建结余资金和基建收入管理,严格按规定入账管理。留用的资金必须按规定使用。
(15)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建资金监督,定期组织对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建设工程的审计工作,做到不经审计,不得付清工程尾款,不得批复竣工决算,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五、进一步落实双合同制,强化《廉政合同》的监督考核
(16)要认真执行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实行双合同制,继续推行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业主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的做法。加强对《廉政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厅将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廉政合同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标准、违约处罚以及考核纪律要求等。推行施工企业《廉政档案》制度,将《廉政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记入施工企业《廉政档案》,作为考核企业资信的重要内容。
(17)建立对违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以及业主单位通报制度。各市(地)交通主管部门和省公路局要将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严重违规企业和个人名单及证明材料及时向厅报告,厅将视情况给予违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进入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处罚,并在媒体公布。
六、强化行政监督职能,开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监察
(18)要研究制定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执法监察实施办法,重点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工程效益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利用职权打招呼、写条子、托人情和其他方式非法插手、干涉招标投标、工程分包、供应材料、变更设计、调整概算等人员,无论是否谋利,一律按违纪处理。对违反规定规避招标、搞假招标和挤占、挪用、贪污建设资金,严重官僚主义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行为,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以及索贿、受贿等腐败行为,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9)各市(地)交通主管部门和省公路局要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指定专人受理群众举报,重视群众信访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对于署名举报和有重要线索的匿名举报,要组织力量查处或转有关部门查处,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代,以廉政建设的新成果取信于民。
(20)要加强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坚决防止和纠正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七、开展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
(21)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积极与检察机关配合,共同开展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利用发生在本系统、本单位的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分析原因,以案教施教、引以为戒。
(22)要认真总结、推广、宣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要分析研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原因,找出带有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研究从体制、机制、管理制度上解决腐败的根本措施,不断铲除腐败现象在这一领域滋生蔓延的土壤。
❸ 如何做好公路工程廉政建设工作
1、严格把好招投标环节。实行公开招标制,从资格预审开始到招标、投标、开标、决标直至最终的核准,全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符合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地选择了工程监理、施工单位。
2、严格把好质量管理环节。
(1)用制度管理。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负责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制度,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坚决返工,对可能造成质量隐患的问题采用警告或处罚的方式坚决予以制止。
(2)依靠监理抓质量。确立工程监理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地位,发挥其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的积极作用。
(3)督促施工单位抓质量。采用巡查,随机抽查与大检查等形式,严把工程质量关,及时发现施工中的问题,督促使工单位限期整改。对不合规范要求及监理程序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避免用工程质量等级、技术标准、施工工艺、操作规程、检测试验等手段谋取私利行为的发生。
(4)加大科技投入确保质量。在治理质量通病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应用了多项新材料和新工艺,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
3、把好资金管理环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工程建设的财务、审计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和有效使用,制订了《重大事项议事规定》、《财务管理办法》、《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建设资金的概念,确定了分级管理、专款专用、全过程监督控制、会计核算、效益及工程验收等六个方面的基本原则和资金支付的程序。在具体的资金运作和管理的过程中,一是加强了事先预测做好资金调度;二是做好事中控制;三是对工程计量支付清单进行登记。
4、把好材料管理环节。根据招标文件条款,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订了《工程主要材料管理办法》,参照类似工程做法,确定了南线工程主要材料必须选优的原则,采用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❹ 建筑安全员廉政摘要
1、协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的方针政策、规范、制度的规定,坚持“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
3、认真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及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
4、参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条款拟定工作,检查督促条款的实施,负责安全措施标识的和使用,及时记录好安全台帐。
5、负责本工程的常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奖惩措施,对违章现象进行制止,对一般事故做出处理和记录。
6、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作进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产的安全教育工作。
7、参加对工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上报等工作。
8、自觉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加强自身廉政建设,杜绝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❺ 重点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包括哪些
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业行为,自愿接受组织和员工的监督,本
人郑重承诺:
一、
忠实履行岗位职责,
不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损
害企业利益,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践行员工行为守则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做到诚实守信和廉洁律;
(二)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维护企业信誉;
(三)坚守职业道德,自觉保守客户资料及公司秘密。
二、
遵纪守法,
坚决抵制商业贿赂,
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下
列行为:
(一)以权谋私,向关联企业投资入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
有偿中介活动,
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财物;
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亲
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二)
利用企业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和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人
从事牟利活动;将公司经济业务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
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私分。
(三)
收受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
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
单位和个人等与行使职务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股票等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
在经营活动中弄虚作假,
将自办业务作为代办业务套取酬
金,或虚列代办费、工程款、维修费、业务宣传费等套取现金据为己
有,做假帐以及从事其它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五)
在公司工程建设与物资采购等招投标活动中,
利用职务工作便利影响招投标活动的公证性;泄露公司招投标信息、标的等保密内容。
(六)
参加与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
及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
单位和个人支付费用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
动和应有自己个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七)
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投资经营的企业与本人所在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往来时,做有失公平、暗箱操作,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接受或索取与本企业有经济业务往来的企业的资助,供其家人旅游等。
(八)
利用职务影响为配偶、
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在人力、资金、技术、场地、非公开信息、客户市场、业务资源分配等方面提供各种便利或优惠条件。
(九)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
(十)不注重作风建设和自身修养,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违反
规定进行职务消费,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