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管道施工的规范有哪些
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压力管道-工业管道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㈡ 根据有关安全技术规程,雨季施工应遵守哪些规定
《建筑法》 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㈢ 燃气管道施工规范
燃气管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5、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7、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A、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B、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C、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8、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A、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
C、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9、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0、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0.01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1、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净高不宜小于2.2m。
B、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C、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D、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隔开。
E、应按本规范第10.8节规定设置燃气监控设施。
F、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要求。
G、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
H、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注: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
12、 液化石油气管道和烹调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当确需要设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室时,应针对具体条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题技术论证。
13、 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以及竖井、住宅汽车库(不使用燃气,并能设置钢套管的除外)的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3.1、 管材、管件及阀门、阀件的公称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进行设计;
13.2、 管道宜采用钢号为10、20的无缝钢管或具有同等及同等以上性能的其他金属管材;
13.3、 除阀门、仪表等部位和采用加厚管的低压管道外,均应烽接和法兰连接;应尽量减少焊缝数量,钢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进行100%射线照相检验,活动焊口应进行10%射线照相检验,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中的Ⅲ级;其他金属管材的焊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3.4、燃气水平干管和立管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13.5、 燃气水平干管宜明设,当建筑设计有特殊美观要求时可敷设在能安全操作、通风良好和检修方便的吊顶内,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当吊顶内设有可能产生明火的电气设备或空调回风管时,燃气干管宜设在与吊顶底平的独立密封∩型管槽内,管槽底宜采用可卸式活动百叶或带孔板。
燃气水平干管不宜穿过建筑物的沉降缝。
13.6、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立管穿过通风不良的吊顶时应设在套管内。
13.7、 燃气立管宜明设,当设在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管道竖井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3.7.1、燃气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下水、热力管道等设在一个公用竖井内,但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风管、回风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道等共用一个竖井;
13.7.2、竖井内的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门等附件。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O.2MPa;燃气管道应涂黄色防腐识别漆;
13.7.3、竖井应每隔2~3层做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进行防火分隔,且应设法保证平时竖井内自然通风和火灾时防止产生“烟囱”作用的措施;
13.7.4、每隔4~5层设一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上、下两个报警器的高度差不应大于20m;
13.7.5、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13.7.6、高层建筑的燃气立管应有承受自重和热伸缩推力的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
13.7.8、 燃气水平干管和高层建筑立管应考虑工作环境温度下的极限变形,当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宜采用Ⅱ形或波纹管形,不得采用填料型。补偿量计算温差可按下列条件选取:
13.7.8.1、有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内取20℃;
13.7.8.2、无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内取40℃;
13.7.8.2、沿外墙和屋面敷设时可取70℃。
14、 燃气支管宜明设。燃气支管不宜穿过起居室(厅)。敷设在起居室(厅)、走道内的燃气管道不宜有接头。
当穿过卫生间、阁楼或壁柜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金属软管不得有接头),并应设在钢套管内。
15、 住宅内暗埋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5.1、暗埋部分不宜有接头,且不应有机械接头。暗埋部分宜有涂层或覆塑等防腐蚀措施。
15.2、暗埋的管道应与其他金属管道或部件绝缘,暗埋的柔性管道宜采用钢盖板保护。
15.3、 暗埋管道必须在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覆盖。
15.4、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1Omm。
15.5、覆盖层面上应有明显标志,标明管道位置,或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
16、 住宅内暗封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6.1、 暗封管道应设在不受外力冲击和暖气烘烤的部位。
16.2、 暗封部位应可拆卸,检修方便,并应通风良好。
17、 商业和工业企业室内暗设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7.1、可暗埋在楼层地板内;
17.2、可暗封在管沟内,管沟应设活动盖板,并填充干砂;
17.3、燃气管道不得暗封在可以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
17.4、当暗封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他管沟相交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设套管。
18、民用建筑室内燃气水平干管,不得暗埋在地下土层或地面混凝土层内。
工业和实验室的室内燃气管道可暗埋在混凝土地面中,其燃气管道的引入和引出处应设钢套管。钢套管应伸出地面5~250px。钢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防水材料密封;管道应有防腐绝缘层。
19、 燃气管道不应敷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内当确需敷设时,必须采取防腐蚀措施。
输送湿燃气的燃气管道敷设在气温低于O℃的房间或输送气相液化石油气管道处的环境温度低于其露点温度时,其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
㈣ 燃气管道施工需要做好哪些安全措施
1
、
进入施工场前
,
现场安全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人员进
行安全交底,对交底的人员要签名认可。
2
、施工前班组长,要对班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填写安全确
认单,并有主管此项工程的施工员签字确认。
3
、各参加施工的班要组织班员认真学习安全措施的具体内容以及相
关的规章制度,在班内安全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不走过程。
4
、各施工班作业前要确定互保对子,在作业现场要服从安全管理人
员的管理,并做好安全记录。
5
、在进入施工区域,施工人员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按照公司的
规定:进入施工区域后,严禁吸烟(吸烟可到休息室)
,严禁酒后
上岗。
6
、接电焊机一次电源时,要有专职电工操作,一次电源线长度不超
过
5
米,电焊机一次接线柱要有防护罩或防护绝胶皮,二次线布
线时要离开氧气瓶一定的距离,严禁二次线搭在气瓶上。严禁二
次线裸露。
7
、气割工作业时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放置距离
5
米以上,距作业点
及周围高温区
10
米以上,枪、表要完好,
要安装回火器,检查氧
气带、乙炔带接头是否有漏气现象。
对表针不灵活、无防护玻璃、
直通的氧气、乙炔表,没有安装回火器的乙炔瓶严禁使用。气割
工必须戴护目镜作业。
8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9
、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要扎紧裤角,防止裤角刮到梯子及栏杆上
造成危险,对有恐高症或身体不适的人员,可安排在地面作业,
绝不能找各种借口安排高空作业。
10
、起重工作业时,要对所起吊物体的重量,放置的位置及吊车起吊
的重量、角度、用绳的粗细都要有足够的了解,在确认具备安全
的条件下
,
进行起吊作业
.
在栓绳时如遇到被起吊物有利角时,
要
用胶皮或木条垫衬后再起吊,在起吊时发现被吊物不水平时,要
及时落地,进行重心的调整,起重工指挥吊车作业时要用哨子加
手势进行指挥,
他人不得乱参与指挥。
因该项工程施工情况复杂,
穿过的各种管道、桁架地方较多,要求在吊装时一定要注意观察
周围情况,做到慢起慢落,做到万无一失。
㈤ SY0401-98《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废止后,用什么规范代替
SY 4208-2008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
本标准规定了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的质量标准、内容、程序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改、扩建的陆地长距离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煤气管道、成品油管道线路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本标准不适用于输油、输气场站内的工艺管道、油气田集输管道、城市燃气输配管网、工业企业内部油气管道施工质量的验收。投入运行的油气管道改造、大修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