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墙保温国家规范最低标准是什么
国家外墙保温最低标准有:
1、墙体表面光洁平整、无修补痕迹、无接茬、观感好。
2、阴阳角垂直方正、符合质量规定要求。立面垂直度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3、整体墙表面无空鼓、无裂缝、无斑点、色泽均匀。
4、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使用年限应不少于25年。
5、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具有防雨水和地表水渗透性能,雨水不得透过保护层,不得渗透至任何可能对外保温复合墙体造成破坏的部位。
6、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应符合以下规定:经80次高温—降雨循环和20次加热—冷冻循环不得出现下列损坏:饰面层起泡或剥落;由于保温板之间的接缝而引起的破坏或开裂。
验收标准
1、本工程整体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及甲方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如验收不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标准图集及强制性条文和国家节能保温规范标准,抹灰验收标准,合同工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内容。若因按图纸使用施工材料聚苯颗粒导致节能验收受阻与乙方无关,若需消防部门通过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安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如保温质量不能通过职能部门验收,乙方无条件返工至合格为止,且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根据工程竣工资料的备案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保温分项工程资料。
5、工期责任: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进度,严格按甲方和土建情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不得延误竣工验收。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高度注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时清理落地灰,做到工完场清,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如乙方不按要求清理,甲方有权安排其它班组人员清理,人工工资按200元日扣除。
2. 外墙保温设计规范
GJ 26-2010《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75-2012《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134-2010《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T 129-2012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GB 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