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标准是什么
经过两年对川价发〔2005〕248号文的试行以及我省建设中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ps<工程造价专业,主要是从事预决算,工程投资概算,成本核算,投资总控等工作。
基于建筑方面所有的基础均是来源与现场,就是造价工程师也要对工地熟悉。(四川创信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始终围绕建设领域,围绕工程项目生命周期,以工程造价为核心,开展(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争议鉴定、BIM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并专注造价实用性人才的培养、输送,为工程造价咨询领域提供完整服务。
目前涵盖建筑专业类讲座及公开课、土建造价类实训项目、安装造价实训项目、员工职业技能课程等领域。>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审查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结算不得收费。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审核,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办法、收费标准等。除地震重建外,凡低于本标准最低限80%以下的收费,属恶意竞争,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按行业自律公约处理。
七、各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对无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收费,或强行服务收费等违法行为,由同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严肃查处。
八、本通知自二○○八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原川价发〔2005〕248号同时废止。国家有新的收费规定,从其规定。
B.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标准是什么
经过两年对川价发〔2005〕248号文的试行以及我省建设中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四川创信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审查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结算不得收费。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审核,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办法、收费标准等。除地震重建外,凡低于本标准最低限80%以下的收费,属恶意竞争,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按行业自律公约处理。
七、各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对无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收费,或强行服务收费等违法行为,由同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严肃查处。
八、本通知自二○○八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原川价发〔2005〕248号同时废止。国家有新的收费规定,从其规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四
附件: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说明:
一、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审核中的钢筋按定额含量,若放样另按第11项钢筋抽筋计算费用。
二、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如第5项审编制竣工结算造价为3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
100万元×3.5‰=0.35万元
(500-100)万元×3.2‰=1.28万元
(1000-500)万元×3.0‰=1.50万元
(3000—1000)万元×2.7‰=5.40万元
合计8.53万元
三、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1.25。
四、本标准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制定的,如系公路、铁路、水、坝等土木工程,收费应降低50%计算。
五、审核竣工结算时,所有基本审核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另按审减或审增额度可加收3-5%审核费用(具体幅度由双方在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审增减率在5%以内(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超过部分由编制单位承担;审增部分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
六、工程造价争议案件鉴定由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暂定资质除外)承担,如因鉴定结论失误造成案件重审的,经省工程造价总站重新鉴定,确认原结论误差在±3%以上的,由原鉴定单位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
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按施工合同工期加2个月为正常服务期限;非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超期服务,按以正常服务期限和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计算的月均服务乘以超期服务时间计算超期服务费。
八、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九、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十、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同一项目重复或增加咨询工作量20%以上的,应按本收费标准另行计算增加工作量的费用。
十一、本收费标准为合理工期和正常工作日条件下的费用标准,若委托人要求赶工或占用国家法定休息时间,应增加20-30%的咨询费。
C.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标准应符合什么
质量标准是合格或者优良。工程造价的成果文件是最终验收评定的结果,不合格的返修合格后才可以交工,所以最低是合格,能满足评奖标准的参与评奖的基本上是优良。
D.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需符合什么标准
质量评定标准
11.3.1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成果文件的格式应符合本标准11.1“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11.3.2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的过程文件归档应内容完备并记录真实,符合本标准11.2“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11.3.3鉴定成果文件中的鉴定范围和内容必须符合鉴定委托。鉴定成果文件表述的鉴定范围和内容应严格按照委托书的委托,不得作出不符合委托的鉴定表述。
11.3.4在合同约定有效的条件下,鉴定成果文件中该鉴定采用的鉴定方法应符合当事人的合同约定。
11.3.5对于因合同无效、事实不清、证据不力或依据不足且当事人无法达成妥协,导致鉴定机构独立选择鉴定方法或无法确定的项目、部分项目及其造价,鉴定机构应在鉴定报告中逐项提出作出结论或不能做出结论的原因,提交当事人双方的分歧理由,必要时做出估价或估价范围供委托人参考。
11.3.6相同口径下,在同一成果文件中,鉴定成果文件的综合误差率应小于3%。
E.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其标准为:一、甲级1.单位专职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2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0%,单位专职人员不得少于注册营业人员的40%;3.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4.有正式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整可靠的技术资料和微机管理手段,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章程;5.近三年已完成5个大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咨询业务和很好的社会信誉。(四川创信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始终围绕建设领域,围绕工程项目生命周期,以工程造价为核心,开展(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争议鉴定、BIM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二、乙级1.单位专职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7年以上的专业人员;2.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人不少于10人,单位专职人员不得少于注册营业人员的40%;3.注册资金不少于15万元;4.正式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章程;5.近三年完成3个中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咨询业务,有很好社会信誉。三、丙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照本办法规定的甲、乙级标准自行制定标准。
F.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及申报要求资 质 等 级 标 准 及 要 求甲 级乙 级暂定乙级(有效期一年)单位名称要求属地名+商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或有限责任公司专营类:1、属地名+商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或 有限责任公司;2、综合类:是指已经具备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代理和工程咨询等同等层次的执业资质等级,其单位名称可保持不变;3、兼营的会计师事务、评估所: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其名称可保持不变,但必须满足股东出资人的要求。注册资金股东出资人中造价师人数不得少于60%,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总额60%≥100万元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专职技术负 责 人具有高级工程或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并且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具有高级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并且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人员要 求专职专业人员是指与申报企业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代理和社会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工程造价员资格证的人员,并且执业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专职专业人员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专职专业人员≥20人专职专业人员≥12人高中级工程或工程经济类职称证的人数≥16人 具有造价师注册证的人员≥10人,具有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人员≥10人高中级工程或工程经济类职称证的人数≥8人 具有造价师注册证的人员≥6人, 具有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人员≥6人办公场所档案管理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人均办公面积>10m2人均办公面积>10m2人均办公面积>10m2工 作 业 绩已取得乙级资质满3年以上(不含暂定期);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有较好的社会信誉。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人民币不得低于50万元对初次申报的不要求工作业绩;对初次申报符合乙级条件的企业按暂定乙级核准。申 报 资 料 内 容 要 求1、申报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的报告。2、填写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二份)。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造价师注册证、身份证,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及本人简历。4、专职专业人员技术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和工程造价员资格证和身份证。5、企业营业执照;综合类和兼营类应提供相应层次资质证书和资格证书。6、股东集资协议以及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7、企业章程(有公证书);综合类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必须有专门从事工程造 价咨询业务的部门 。 8、办公地点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9、专职业务人员的人事档案证明和聘用合同、交纳本年度养老保险凭证。10、企业交纳营业税的发票或经审计的上年度(暂定级的为一年)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营业收入的财务报告11、企业规章制度和主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及委托方证明材料。
G. 工程造价咨询类的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有什么国家规定吗
看你是邀请招标还是公开招标。一般只需要说个大概的工程内容,工程相关地质条件什么的一大堆就差不多了,还有就是自己有一个概算工程造价(这个是保密的只能自己知道),最后别人投标会有预算造价,然后别人投标,评标,低价中标,简略说就这样。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