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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林投资标准

发布时间:2021-08-15 02:28:19

⑴ 荒山造林的优惠政策

一是在政策支持方面明确: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原则,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参与森林工程建设。对私人投资的公益性林业项目,给予政策、信贷和权益保护等方面与国有林场平等待遇,对捐资造林数额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可授予绿化冠名权。采取担保、贴息等方式,支持木竹加工、森林旅游等特色林产业发展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引种驯化、品种选育、良种推广及种子贮备、专业林业保护防治。减轻林业税费负担,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林木种植、苗木生产、树种培育及林产品初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逐步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比例。新建商品林的育林基金实行全额返还,专项用于林业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级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林权、林木抵押贷款办法,筹建林业担保公司,积极支持林业龙头企业和商品林基地建设,扩大面向林农的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按照“政府支持,林农、林业企业自愿”的原则,探索森林火灾、有害生物侵害保险业务,逐步扩大林保品种和范围。
二是在配套改革方面,以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着力点,激发广大林农“耕山致富”的积极性,努力完善林业发展体制。加快培育现代林业市场体系,筹建林业要素市场,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司法鉴定机构,规范林业产权交易和收费行为。健全林业产权交易市场信息采集和联网发布系统,建立林产品价格及供求信息综合发布平台,逐步实现全市林业产权联网交易。培育区域性和全市性林业行业协会,形成品牌统一、价格调控和利益协调的机制。推行订单生产,允许农民生产的木材产销直接见面,拓宽农民进入市场的渠道。
三是鼓励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等,以单独或合伙投资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
四是征占集体所有的林地,要依法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及附着物补偿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五是对个人、单位租赁承包土地,新造成片公益林或商品林达到一定规模的,允许其使用不超过3%的土地依法建设与绿地相协调的配套设施。
四是允许以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进行抵押贷款。对贷款到期后无法还贷,且经招标拍卖仍无法变现的抵押林木,符合采伐条件的,优先安排采伐指标。
六是对林业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发展木竹加工、森林旅游、苗木花卉、森林食品等四大特色林业产业项目的贷款贴息。
七是积极支持林业龙头企业和商品林基地建设,扩大面向林农的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按照“政府支持,林农、林业企业自愿”的原则,探索森林火灾、有害生物侵害保险业务,逐步扩大林保品种和范围,所需保费由政府和业主共同负担。鼓励业主和社会资本投资森林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业企业上市融资和进行民间融资。
为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面向社会搭建一个公益性的林业要素管理和服务平台,将林业管理中属于服务职能和有利于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的各种林业生产要素逐步电子化、信息化、公开化、合理化,各省林区拟建一个林业要素市场,确保各种林业生产要素公平交易,合理流转。
对于承包荒山林权有争议,或可以直接找荒山所有者商议。
对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必须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于自留山和责任山的流转,直接与林农进行洽谈即可。流转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及时到区林业局申请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流转有效期间,对荒山进行造林后,如果是纳入国家林业生态建设工程规划(比如我市的森林工程等),或者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中给予安排的荒山造林,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家对林业生态工程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并可依法享有以下权益:
1.优先开发林下种植、养殖、及发展森林旅游等生产经营权;
2.依法抚育间伐林木的权利;
3.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4.其他有关的扶持和优惠政策。

⑵ 国家规定植树造林多少亩以上有补助

500亩以下的每亩补贴100元,5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150元;对其它成片造林每亩补贴50元。各地也有不一样。

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在基本农田里种树属违法行为。种树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2、目前中国实施的造林工程项目包括退耕还林、防沙治沙、木材战略储备、珍贵树种保护以及特殊林木培育等十多种,但是每一个工程项目的补助标准都不一样,实际操作上因地域的不同会存在差异。
3、国家对植树造林,采取鼓励、支持的政策。
4、对贫困地区凡不适合种植农作物的地方,国家对退耕还林给予补偿或补助。
5、国家鼓励私人承包沙漠,草原,荒山建设林场。给予减免税收,低息贷款等各项优惠政策。

⑶ 荒山造林国家怎样补助

植树造林部分,群众造林优惠政策原则,根据国家和省里出台的造林相关政策,群众参与造林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谁造林谁拥有(期限以当地村镇合同为准),谁经营谁受益。

2、对个人造林育林的,享受当地信用社小额贷款扶持政策,金融部门要提供小额贷款、联保贷款、贴息贷款等金融服务。

3、被当地林业部门纳入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和国家造林补贴试点范围内的造林地块,并达到了国家工程造林技术规程要求,可以享受国家“三北防护林”、国家退耕还林或者国家造林补贴政策,以及可以申请造林贴息贷款。

补贴标准就是造乔木林每亩补助200元,造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的造林苗木补助费政策。

(3)工程造林投资标准扩展阅读: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根据国家级公益林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包括管护补助支出和公共管护支出两部分。

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

每年每亩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

每年每亩1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1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

二、林业补贴

(一)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

主要用于对因使用良种,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幼化处理等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所增加成本的补贴。

补贴对象:国有育苗单位。

补贴标准:每株良种苗木平均补贴0.2元,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变化。

(二)造林补贴

补贴对象: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面积不小于1亩的造林主体。

(三)森林抚育补贴

补贴对象: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林业职工和农民。

⑷ 投资林业项目有没有优惠政策,比如植树造林,承包山,养殖业等!

有啊,而且不少。但各项目都要看实施地是否拿到项目。比如你在某县植树造林,而该县今年又恰好有日元贷款、世行贷款、天保工程造林、石漠化治理等等项目,你的造林实施地点在上述项目的规划范围内,完成造林检查验收后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现在林业上国家投入项目很多,但各项目的要求不一,且各项目在地块上不能重叠,所以你实施前先到所在地林业部门咨询一下,根据你实施地块的条件和规模看看能纳入那个项目的规划及纳入那个项目更划算。林业上一般造林工程是补助种苗款、肥料款、造林人工费、后期管护费,根据项目补助费用和补助金额也不同。
近年来的林业政策是鼓励林地林木流转经营,为保护流转业主和林农的合法权益,流转合同等相关资料一般需经林业部门审核后,如无明显坑农害农的情况,可根据流转期限为流转业主办理含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的林权证,保护业主合法利益。
养殖业就比较复杂一些,有些养殖是限制性的行政审批项目,如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繁殖驯养是需要达到很高要求才能办理,且不允许出售。有些养殖项目有是鼓励的,如林下养殖业就是大力支持和扶植的林业产业项目。各个地方主要发展的项目是不一样的,这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到所在地林业部门咨询。

⑸ 林业局收取造林低压金标准是多少钱一亩

低效林改造属于森林抚育的范畴,按照《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森林抚育补贴标准为平均每亩100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范围内的国有林森林抚育补贴标准为平均每亩120元”。
不过这些补贴只有在工程范围内的林区才有,而且各地发放要求及数额可能不同,具体需要咨询当地林业部门。

⑹ 植树造林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⑺ 造林国家有什么政策

1、被当地林业部门纳入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和国家造林补贴试点范围内的造林地块,并达到了国家工程造林技术规程要求,可以享受国家“三北防护林”、国家退耕还林或者国家造林补贴政策。就是造乔木林每亩补助200元,造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的造林苗木补助费政策。
2、退耕还林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退耕还林是指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水土流失严重,沙化、碱化、石漠化严重,生态区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耕地有计划、分步骤地停止耕种;本着宜乔则乔、宜灌则灌 、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造林种草,恢复林草植被。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在一定期限内向退耕还林者提供适当的粮食补助、苗木补助和现金(生活费)补助。
退耕还林工程主要有退耕地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即两荒造林)、封山育林等三项建设内容。退耕地还林政策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60元,其中粮食补助140元,现金补助20元;生态林连续补助8年,经济林5年;种苗补助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3、国家退耕还林又出台了后续政策,后续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对已经到政策补助期限的退耕还林农户再延长一个补助周期,也就是还生态林农户政策补助再延长8年,还经济林农户补助再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补助90元,其中70元为粮食补助 ,20元为管护经费,与退耕还林农户的管护责任挂钩。
4、退耕两荒造林和封山育林有什么政策?
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即两荒造林)、封山育林只补助种苗费和封育费,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每亩一次性补助200元,封山育林每亩一次性补助70元。
5、听说国家财政部、林业局新出台了造林补贴试点政策,这一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为了解决全国各地普遍存在造林绿化发展不平衡,造林难度越来越大,国家投入不足,同一地区国家造林补助覆盖不全,更新欠账较严重等实际问题,国家将从今年开始实施造林补贴试点政策。今年试点包括12个省区, 国家造林补贴试点的主要政策规定
(一)试点年限:试点年限为3年,通过3年的试点运行,逐渐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造林补贴长效机制。 (二)试点的原则:一是试点省区对造林补贴工作负总责,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的原则;二是造林补贴与中央林业造林基本建设投资不重复安排,即造林补贴不得与工程造林任务相重叠;三是尊重林农等造林主体自愿的原则;四是公开的原则,试点省和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外公布造林补贴政策、补贴对象和补助资金安排,以村为单位公示各农户造林面积、造林地点和补贴资金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农民群众的监督。
(三)补贴对象:是指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和迹地更新的林农和国有林业单位。
(四)补贴的标准: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人工造林乔木林200元/亩,营造灌木林120元/亩,油茶、核桃等木本粮油经济林160元/亩,其他经济林不高于100元/亩;迹地更新不高于100元/亩。
(五)资金投放方式:补贴资金分两次进行拨付,在造林第一年按任务量先一次性拨付造林补贴资金的50%,待造林完成三年后,经省级验收保存合格,国家再拨付其余50%的资金。

⑻ 急需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营造林管理办法》的全文,谢谢!!!

你可以到贵州天保工程网站下载,有国家林业局的红头文件和管理办法。网址是http://www.gzstbb.com/jsgc/SoftShow.Asp?SoftID=78
或者用迅雷下http://www.gzstbb.com/UpLoadFiles/jsgc/2007-11/2007111610403161543.doc

⑼ 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与监督,提高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的科学比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运用于由林业部门管理的林木种苗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条 本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初步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尺度。第四条 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条 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应在“提高科技含量、夯实种苗基础、服务生态建投、保障种苗的供应”的建设方针指导下,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林木种苗工程应按国家、省有关规划进行项目布局和规划。二、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乔灌草相结合。根据生态类型、立地条件和生物多样性以及各工程的要求,科学确定基地建设类型和建设重点。三、以改、扩建现有种苗基地为主,改扩建与新建相结合,现有基地的巩固提高与结构调整相结合。充分发挥现有种苗基地作用,加大种苗基地改扩建力度,尽快提高现有种苗基地的生产能力。四、立足当前、兼顾长远,以满足当前造林绿化和城镇绿化工程建设所需种苗数量和提高种苗质量为基点,科学确定各类型的种苗生产基地的建设规模、工程量、以及建设重点、投资规模与建设期限。第六条 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必须具备下列前提条件:一、项目建设符合全国林木种苗工程总体布局。二、有相应各级林业主管机关批复建设种苗工程项目的文件。三、项目建设有相应的种质资源和开展项目建设必须的土地经营管理权。四、项目建设有明确的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第七条 林木种苗工程建设要充分考虑各项林业重点工程对种苗的需求,坚持优化布局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充分利用原有的种质资源、繁殖材料和各项措施。第八条 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二章 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类型与规模 第九条 林木种苗工程项目依据种苗生产和管理需要分为林木种质资源库工程、良种繁育工程、采种基地工程、苗木生产基地工程及其基础设施与配套工程。林木种苗工程分类见表1。 林木种苗工程分类及建设项目表 表1类别 类型 备注 林木种质资源库 原地保存种质资源库 异地保存种质资源库 离体保存种质资源库 良种繁育工程 良种繁育中心 良种基地 采种基地工程 针叶树采种基地 阔叶树采种基地 灌木采种基地 苗木生产基地工程 特大型苗圃建设项目 大型苗圃建设项目 中型苗圃建设项目 小型苗圃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与配套工程 种苗加工和低温库、常温库 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站 省级质量监督检验站 地县级质量监督检验站 国家级种苗信息化服务体系 省级种苗信息化服务体系 地县级种苗信息化服务体系 第十条 林木种质资源库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林木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保存、研究和开发。林木种质资源库主要包括原地保存种质资源库、异地保存种质资源库和离体保存种质资源库三种类型。一、原地保存种质资源库建设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的基础上进行,主要包括天然物种、植物群落等。二、异地收集保存种质资源库建设在林木良种繁育中心、采种基地、良种基地的基础上进行。收集区的种质资源为基础进行完善和扩建,主要包括外来树种、珍稀树种、种源、家系、无性系、农家品种、品种等。三、离体保存种质资源库另行规划设计。四、林木种质资源库工程分大、中、小型,其规模划分见表2 林木种质资源基因库工程规模划分表 表2类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原地保存区 资源收集点≤3处,每处面积≥40h㎡,资源类型≥500个 资源收集点≤5处,每处面积15-30h㎡,资源类型≥200个 资源收集点≤5处,每处面积≥10-30h㎡,资源类型≥200个 异地搜集区 资源收集点≤3处,每处面积≥30h㎡,资源类型≥500个 资源收集点≤5处,每处面积10-30h㎡,资源类型≥200个 资源收集点≤8处,每处面积4-10h㎡,资源类型≥100个 离体保存库 离体保存库全国2-4个,每处面积2000-5000㎡ 第十一条 林木良种繁育工程依据建设目标分为林木良种繁育中心和林本良种基地(新建、改扩建)建设两类。一、林木良种繁育工程应将选育、试验、示范、生产、推广统筹安排。合理搭配。二、林木良种繁育工程应充分利用现有良种生产建设的基础,采用先进科技成果,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科学管理的要求进行建设。三、林木良种繁育中心应立足林业重点工程,采用国际、国内最新科技成果,加强优良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保存和合理利用,大力开展林木优良品种的引进和研究,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周边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育和生产优良繁殖材料,并起到辐射、示范、推广作用;四、林木良种繁育中心项目建设必须遵循育种区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进行建设,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划。一处林木良种繁育中心项目建设可以仅有一处建设地点,也可以挂一处主点,1-3处分点。五、林木良种基地是为造林绿化工程提供优良种植材料的基地;林木良种基地以省、地、县为单位进行建设,原则上不应跨越省、地、县行政区划,在跨越县级行政区划的国有林场内建设的林木良种基地除外;一处林木良种基地只能有一处建设地点。六、林木良种繁育中心。林木良种基地的建设规模见表3。

⑽ 乙方出林地,另一方出资近,合作种植经济林,国家规定的林木覆盖率是多少。

规划依据。 1.国家林业局关于部署编制《全国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办造字〔2010〕86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3.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做好我省核桃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和示范点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陕林字〔2009〕326号);《陕西省核桃产业基地建设规划》《陕西省核桃产业基地示范点建设方案》编制意见; 4.《陕西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省林业厅; 5.《名优特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1557-2000); 6.《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 7.《略阳县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期限。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调整林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以林业重点工程为载体,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区位优势,突出名特优经济林品种,形成县域特色,实行规模化生产、基地化经营,科学化管理,社会化服务,构筑产加销一条龙,贸工林一体化的发展格局,推进我县特色经济林产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体思路是:立足现状,发挥优势;有机经营,提高质量;拓展规模、提升水平;精深加工,龙头带动;典型示范,推动全面。 2、基本原则。 ⑴坚持市场导向原则。以科技为支撑,推广应用有机特色经济林产业栽培技术,最大限度发挥土地生产力,不断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质量和产值。适应市场需求,政府积极引导推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立足国内市场,重点发展商品率高、经济效益好的区域优势品种。 ⑵坚持区域优势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基地化带动,集中连片,区域发展,科学管理,规模经营,效益优先。 ⑶坚持科技先导原则。积极推广良种、应用新技术,强化管理,努力实现高产、优质、高效。 ⑷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新造和低产林改造相结合,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⑸坚持多元化投入原则。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建设资金。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十年2011~2020年,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11~2015年,第二阶段为2016~2020年。 发展目标 1、近期目标(2011~2015年) (1)规划期内主要经济林良种使用率达到85%。 (2)规划期内发展特色经济林面积11267公顷,增加森林覆盖率1.5%。其中:新造3800公顷,低改7467公顷。 (3)实现经济林产品年产量达5万吨,年产值达20000万元,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比率达60%。 (4)产品加工贮藏能力增强,加工比例达20%,产品贮藏保鲜比例达80%。 (5)建设1个综合交易市场,实现产品交易流通顺畅。 (6)安排就业200人/年,带动农民增收,实现人均增收300元/年。 2、远期目标(2016~2020年) “十三五”内发展经济林面积10267公顷,增加森林覆盖率1.1%。其中:新造3300公顷,低改6967公顷。 到2020年,全县经济林面积达68628公顷,增加森林覆盖率2.5个百分点;达到绿色无公害经济林产品质量提升和数量扩张的双增长目标;使经济林成为山区农民致富的重要支柱产业,实现经济林产品增收比重逐年提高的目标。 产业发展布局 在全县21个乡镇内发展特色经济林重点放在县域南部。产业发展区划主要依据《略阳县农业区划》、《略阳县林业发展区划》、《略阳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资料》及本县的产业发展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重点建设任务 (一)资源培育。 1、经济林建设任务 结合国家政策和产业发展现状,我县确定规划期内主要发展核桃板栗、杜仲、漆树。规划期内发展特色经济林21534公顷,其中新造7100公顷,改造14434公顷。其中新造核桃5600公顷,漆树1500公顷,改造核桃5600公顷、漆树2500公顷、杜仲5000公顷、板栗1334公顷。近期(2011~2015年)发展特色经济林11267公顷,其中新造3800公顷(核桃2800公顷、漆树1000公顷),改造7467公顷(核桃2800公顷、漆树2000公顷、杜仲2000公顷、板栗667公顷)。远期(2016~2020年)发展特色经济林10267公顷,其中新造3300公顷(核桃2800公顷、漆树500公顷),改造6967公顷(核桃2800公顷、漆树500公顷、杜仲3000公顷、板栗667公顷)。 2、良种繁育基地 规划期内造林需种苗量 2700万株,结合我县种苗生产现状充分发挥现有苗木繁育基地的作用,建立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品种突出的良种繁育基地。确定良种繁育基地5个,面积4420亩,苗木生产建设规模1200亩。计划分两年建成,建成后年可生产良种苗木1080万株,满足县内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的种苗需要。 (二)加工贮藏体系建设 结合我县杜仲的特色产业发展和造林规模,确定我县需建设产品加工一个加工厂,加工能力达到0.5万吨。重点扶持具有知名品牌的龙头企业。在县内建成一个中药工业园区,培育2-3个年产值超5000万的开发企业,开发上市3-5个知名品牌;中药材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区域特色知名品牌3—4个。 (三)信息交易平台建设 配合国家和省级二级经济林产品信息平台体系建设,结合我县产业发展现状,规划建设综合型经济林产品交易市场一个,年交易量达到4万吨,交易额达到18000万元。 (四)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加大特色经济林产业科技攻关力度,抓住制约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点、关键环节,如丰产栽培、病虫霜冻危害、加工、保鲜等,组织邀请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同进行科技攻关。同时加强优良品种选育,因地制宜加优质、丰产、高效优良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加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在科技推广中的作用。配合特色经济林产业建设,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栽植技术、新发展模式、加工技术创新等的应用推广以及示范基地建设和人才培训。推广面积达到40万公顷,培训林农达到12.11万人次。 投资测算 1、测算依据 ☆国家林业局《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国家林业局、林场总体设计概预算编算办法》; ☆林业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陕西省计委《陕西省地方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指标》; ☆陕西省技术监督局颁《陕西省造林技术经济指标》; ☆《陕西省林业局(场)总体设计技术经济指标》; ☆有关机械、设备的市场价格。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结合相关造林标准与山区造林难度大的实际,确定我县新造和低改测算指标为: ⑴核桃、板栗新建1500元/亩;改造800元/亩。 ⑵杜仲新建1500元/亩;改造500元/亩。 ⑶漆树新建800元/亩;改造500元/亩。 ⑷良种基地按8000元/亩概算。 ⑸科技支撑按工程费用3%计算。 ⑹工日单价:50.00元/工日。 ⑺经济指标:核桃12元/公斤,板栗6元/公斤,漆树10元/公斤, 杜仲15元/公斤;核桃苗10元/株,板栗6元/株,杜仲1元/株,漆树1元/株。 (二)投资测算 经估算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 ⑴工程费用28125万元,其中:新建园5463万元,改建园6864万元,占总投资92%; ⑵种苗工程建设900万元,占总投资3%; ⑶工程建设管理及其他费用975万元,占5%。其中:科技支撑费840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30万元,勘察设计费32万元,建设监理费16万元。基本预备费57万元。 3、资金筹措 项目建设总投资30000万元,其资金来源:争取国家及省级产业建设专项资金投资21360万元,占71%;地方财政配套资金4410万元,占15%。群众投工投劳3920万元,占14%。 八、效益评价 (一)经济效益 无论从经济学还是生态学的观点看,森林都是最具有价值和生产力最高的生态系统。经济林产业建设不仅有着相当高的直接经济效益,潜在的间接经济效益更是不可估量的。 优质核桃3-5年收益,板栗5-6年收益,杜仲6年收益,收益期均按30年计算,经济效益相当可观。进入加工环节后年产值将更大。核桃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不仅可以直接增加山区群众经济收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而且,随着核桃产品加工、流通业的发展,还能增加农村人口就业机会,促进社会进步和农村社会稳定。此外,核桃产业的发展壮大,能够对其它相关产业发展产生带动和促进效应。比如,农户通过发展核桃产业增加经济收入后,势必刺激建盖房屋、购买家电、购买小汽车、农用车、摩托车等生产生活方面的消费,自然会促进建筑建材业、商品批发零售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这些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样创造其增加值,创造各种税收,从而使核桃产业间接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财富。 (二)生态效益 工程建成后将新增森林面积68628公顷,增加森林覆盖率2.5个百分点。基地建成后,将极大的带动略阳县的优质核桃栽植产业的发展,大幅度增加了林果建园面积,核桃树属高大乔木,树冠和根系庞大,保水固土能力较强,对于减少水土流失,防止雨水冲刷将产生积极的作用。有关研究表明,每亩森林每年能蓄水20—25立方米,可减少地表土流失1.4吨—4吨,可减少土壤养分流失2吨左右。同时,随着核桃树的生长,树冠的增大,必将对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减缓冲刷,改善气候,净化空气,起到更大的作用。项目建成后,环保减灾可在减灾增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农业丰产、稳产、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也为略阳县最佳人居生态环境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该项目的实施,其生态效能潜力十分巨大。 (三)社会效益 经济林建设对进一步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可为当地社会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机会,为山区群众脱贫致富提供门路。示范基地建设有利于保证农民长期持续增收,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经济林建设,增强其对保护自然环境的认识,自觉参与物种保护,高效林业等科普知识宣传,参与到保护管理中来,有效地支持和帮助良种资源保护和示范推广工作,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保障措施与政策建议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加强组织管理、信息管理、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略阳县林业局为特色经济林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监督、检查、资金安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把经济林产业作为提高农民收入和加快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来抓,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基层林业工作人员待遇,积极扶持林农自主创业,扎实推进全县林业产业化进程。 2、制定政策,创造环境 (1)建立和完善经济林产业扶持政策,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环境,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改善生态环境的重任,应纳入国家各级政府重点扶持的产业范畴,给予多种形式的支持。⑵加大对龙头企业、基地建设和科技推广、研发新产品等环节的扶持力度,提高依靠科技和龙头企业推动特色经济林产业化发展能力。⑶加大对外开发和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培植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核桃产品加工业,实现增值增效。鼓励企业创建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对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⑷加大核桃种苗生产经营执法力度,建立优质核桃种苗和采穗圃基地,实行优质穗条定点采供,杜绝品种杂乱、以次充好。 3、提供信息,搞好服务 充分发挥省内外科研院校和调查设计部门的技术优势,加强和充实基层林业科技推广站所,有计划地建设一批有特色、有规模的经济林生产示范基地。加强对现有先进技术的组装配套和推广应用工作,推动特色经济林产品产量、质量跃上一个新台阶。一是加大对林农的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二是加强核桃深加工产品研究开发工作。 三是大力推广科学采收和先进的鲜果烘干技术,坚持果实成熟采收的原则,采收后及时脱壳、漂洗、烘干,提高干果产品质量,增加初级产品价值。 四是加大核桃标准推广应用力度,提高核桃标准化生产加工经营水平。 五是搞好良种选育工作,建立良种基地,坚持选用良种壮苗造林。六是加强提高核桃单产的技术和集约化经营管理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核桃早实、高产、稳产的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七是组建民间商业社团、协会,加强技术信息服务。在经济林主产区,鼓励农户或商家自己成立产销协会、商会等组织,相互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解决存在问题。 4、创新机制,推动发展 一是加快林权制度改革,落实山林权属稳定林地使用权和核桃林木所有权,允许核桃林地使用权和核桃林木所有权依法继承、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及合营的出资、合作条件以及依法抵押贷款等。依法保护林权所有者合法权益。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前提下,坚持谁种谁有,谁投资谁收益的政策。不断探索多样化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鼓励多种形式的经济实体参与产业建设,筑巢引凤,以加速土地、资金、技术、劳力等生产要素向经济林产业合理流动。二是建立核桃产业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和资源资产评估办法及评估中介机构,为各类生产要素依法流转经营创造条件,真正做到创新机制促产业,转变观念促发展,在确保高质量的同时做到进度快,具体操作过程中统筹兼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5、调整结构,培育龙头。 一是重点抓好以杜仲、核桃、板栗为主的特色经济林资源培育,淘汰没有市场的一般品种,适当引进经过试验研究成功的外来树种。强化造林、营林标准化生产管理,坚持推行无公害栽培技术,以科技创新为手段,建设一流的经济林产业原料基地。二是培植经济林产业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树立知名品牌,加快龙头带动效应发挥,提高产业规模化水平。各地区不会一个样,只能作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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