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工会经费的征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的通知》(长地税发[2005]82号)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代征比例: 1.对已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主管地税部门代征工会经费的比例为: ① 市属直属单位、市属系统类、县(区)属其他类的单位代征工资总额2%的40%的工会经费; ② 市属、县(区)属A类产业的单位代征工资总额2%的5%的工会经费; ③ 市属、县(区)属B类产业的单位代征工资总额2%的10%的工会经费。 2.对所有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主管地税部门按工资总额2%的100%比例代征工会筹备金。 说明: A类企业为:即国防军工、邮电通讯等(邮政、电信、移动、无线局、长线局等);B类企业为:即金融保险、电力、地质等产业。 根据《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省直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的通知》(长地税发[2006]35号)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代征比例: (1)对已成立工会组织的省直企、事业单位,主管地税部门代征工会经费的比例为工资总额2%的40%的工会经费。 (2)对所有未成立工会组织的省直企、事业单位,主管地税部门按工资总额2%的100%比例代征工会筹备金。编辑:系统管理员
② 工会经费标准
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拨交的经费。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并由工会按有关规定逐级上解。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有权对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行政方面拨交工会经费情况进行检查。对逾期未交或者少交工会经费的单位,经屡次催交无效时,可以正式文件通知缴款单位的开户银行,由银行存款中扣交,并从当月的第16日起,每日扣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修改后的《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依法申请支付令,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上缴的收入。
工会可以利用自己筹集的各种资金,举办职工旅游,职工消费合作社等为职工服务的经济事业。
4、人民政府的补助。
在工会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人民政府给同级工会的补贴,是工会经费的补充来源。它具有一次性和专用性的特点。
5、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指:上级工会的补贴,个人、社会团体及海外侨胞、友人的捐助,工会变卖财产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等。
③ 建筑安装业工会经费交纳标准
如果专管员说要分行业,要他提供相关依据的文件
没有听说过分行业,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现在是一半税务局代收,另外一半自己工会留用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 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④ 工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分别是
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缴会费,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 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 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4)工程项目工会费交费标准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工会费是工会经费的来源之一,来源于会员又用之于会员。工会会员缴纳会费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增强工会会员的组织观念,强化会员意识,激励会员经常参加工会活动,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各工会小组长要积极引导,发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为工会会费的收取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会费原则上由个人自愿交纳,各工会小组进行收取。根据学院实际,为减少会员的麻烦,经工会与相关部门协商,会员会费委托学院计划财务处在其工资中统一代扣交纳。
⑤ 工会会员会费标准
一、企业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1、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缴会费。
2、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缴纳会费。“工资收入”具体包括:
1、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2、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
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
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十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仍暂不计算缴纳会费。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部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会员缴纳工会会费,体现了会员的组织观念,密切了会员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同时也有利于职工之间的互助互济和团结友爱的精神的增强。
现行标准,根据全国总工会1978年工发101号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基本收入千分之五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
只要企业发给的是“工资”,而不是发的奖金、津贴或补贴,就应按本人所得的工资收入计算交纳会费。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留在基层,用于工会开展活动,勿需上交。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工会经费
⑥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
一、企业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1、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缴会费。
2、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缴纳会费。“工资收入”具体包括:
1、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2、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
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十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仍暂不计算缴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