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控制城市噪音污染可采取哪些措施和手段
控制噪声污染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点:
(1)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2)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贰』 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有:
1、噪声污染控制技术
利用多孔性吸声材料和共振吸声结构进行降噪。用隔声结构把声能屏蔽、减少声辐射,从而降低噪声危害。
2、政府层面、整合资源,加大宣传管理力度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政府的重视程度。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并执行强制性的噪声控制和管理法规,保证城市宁静环境。交通噪声源噪声级别高且流动性大,污染范围广。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环境噪声污染是一种能量污染,与其他工业污染一样,是危害人类环境的公害。
3、交通噪声的治理。
应协调好公安、交通、农机、建设等部门,使其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改善路况。
(2)噪声应采取哪些工程技术措施扩展阅读:
噪音污染的危害:
1、干扰休息和睡眠、影响工作效率
干扰休息和睡眠。休息和睡眠是人们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和维持健康的必要条件。但噪声使人不得安宁,难以休息和入睡。
2、损伤听觉、视觉器官
据临床医学统计,若在80分贝以上噪音环境中生活,造成耳聋者可达50%。医学专家研究认为,家庭噪音是造成儿童聋哑的病因之一。噪声对视力的损害。人们只知道噪声影响听力,其实噪声还影响视力。试验表明:当噪声强度达到90分贝时,人的视觉细胞敏感性下降,识别弱光反应时间延长
3、对人体的生理影响
噪声是一种恶性刺激物,长期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可使大脑皮层的兴奋和抑制失调,条件反射异常,出现头晕、头痛、耳鸣、多梦、失眠、心慌、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严重者可产生精神错乱。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环境噪音污染
『叁』 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1、生产技术方面的噪声防治对策
(1)生产作业尽量向现场外部发展,减少现场施工作业地作业量或作业内容。对于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的机械加工及制作,可以在工厂、车间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如推广商品混凝土,使得混凝土的搅拌远离施工现场,减少该作业的噪声源。此外,如木材、钢筋及其它金属材料的加工等,也可以实现非现场作业。
(2)积极改进作业技术,采用先进设备与材料,降低作业噪声的产生量。如整体滑动模板的使用,可以大大减少模板作业噪声发生量与强度。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可以设置作业棚,以减少强噪音的扩散。
(3)施工现场维护结构的全封闭技术,以及新型隔音围护的使用,可以大大降低施工作业噪声向外界的传播强度。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有益的经验。
2、生产管理与法规方面的噪声防治对策
(1)对强噪声作业控制,调整作业时间,制定合理的作业时间带。在施工现场超出规定时间带作业的一般是连续搅拌混凝土,支模板,以及浇注混凝土等作业。这些噪音的产生在正常作业中是避免不了的,而且这些噪音的强度非常大,都多多少少的超过国家规定的噪音排放标准,在夜间作业噪音又显得尤为突出,为了有效的控制施工单位夜晚连续作业,就应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当施工单位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晚问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在特殊情况下(高考期间)应该缩短施工作业时间。
(2)减少人为噪音,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为了及时了解施工现场的噪音情况,掌握噪声值,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用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施工场地噪声记录表,凡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力争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4)加大环保观念的宣传与教育,加大在建筑业内外、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社会居民、执法人员与部门的环境保护意识。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城市良性生态环境。
『肆』 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措施有哪些
一、噪声的危害及个人防护措施
1、什么是生产性噪声?
在建筑工地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多种音调,无规律的杂乱声音,被人们称为生产性噪音,这些噪音不仅对工作听觉系统有损害,可以造成职业性难听(噪声聋),而且对神经、血管系统也有不良作用,因此,国家把它列为规定的职业病之一。
2、生产性噪音对人身有什么危害?
在建筑工地噪声的危害主要有以下三种:①职业性耳聋:呈浙进性听力减退,直到两耳轰鸣和听觉失灵。②爆炸性耳聋:是指一次高强度的噪声,(往往大于130-160dB)引起的听觉损伤,表现为鼓膜损伤,以及拌有脑震荡等。③噪声对人及其他系统的影响,除上述影响外还可能引起植物神经紊乱,胃肠功能紊乱等。噪声可以引起听力减退,这种减退是渐进性的,人初期进入噪声环境中,常感到听力减退、烦恼、难受、耳鸣等,少数人可能有前庭症状,如眩晕、恶心或呕吐,这些症状在脱离噪声环境后即可缓解或消除,上述症状又复出现且随时间的延长症状加重,逐渐出现听觉疲劳,如两耳轰鸣、听觉失灵、发生听力丧失,成为噪声聋。
噪声除影响听力减退外,还可能引起高血压、心脏病等,噪声还会分散人们的注意力,所以往往造成各种意外事故的根源。
3、预防噪声危害防护措施
建筑安装企业的噪声治理,主要有三个方面,消除和减少生产中的噪声源、控制噪声的传播,加强个人防护。
①控制和减弱噪声源:从改革工艺入手,以无声的工具代替有声的工具,如用液压机代替锻造机,用液压铆钉机代替风 动铆钉机,用焊接代替铆接。②控制声的传播:合理部局,新建改建扩建的企业在总体设计时,要合理布局,把高噪声的车间、作业场所与其它车间分隔开来,在有噪声的各种机械上装置消声器。③作好个人防护:要进行反复的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认识噪声的危害和治理噪声的重要性,自觉作好个人防护。
二、控制施工现场噪音措施:
1、进场前与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取得联系,在环保部门指导下,订立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2、贴出“安民告示”主动邀请使用单位代表开会,介绍信、竣工日期和各项环保措施,建立起互相理解信任、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关系;
3、现场施工机具要经常检查维修,保持正常运转。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降低噪音强度等级在《建筑施工场界限值》规定的噪场限值等级以内。
4、中午和夜间加班使用噪场源机具施工,要遵守当地政府的规定,提前向环保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5、做好施工作业时间的安排,对噪音较大的施工作业(如搅拌砼等),安排在白天当班的时间进行,尽理降低施工噪声音,减少扰民,做到不影响周边人员的生产和生活。
6、噪声超过55DB的工程一律安排在早上6时至晚上10时进行。各种木材、金属的切割工作一律在现场的作业棚内进行,作业棚搭成封闭式。混凝土浇筑最迟在下午18时开始,保证4小时内浇完。
7、在施工现场设隔音围挡,将施工区和生活区分隔开,达到减少施工扰民,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护原有绿地的目的。
『伍』 噪声控制的方式有哪些
噪声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工程控制:在设备采购上。
要考虑设备的低噪声、低振动;对噪声问题,寻找设计上的解决方案,包括使用更为“安静”的工艺过程(例如,用压力机替代汽锤等),设计具有弹性的减振器托架和联轴器,在管道设计中尽量减少其方向及速度上的突然变化;在操作旋转式和往复式设备时,要尽可能地慢。
(2)方向和位置控制:把噪声源移出作业区或者转动机器的方向。
(3)封闭:将产生噪声的机器或其他噪声源用吸音材料包围起来。但是,除了在全封闭的情况下,这种做法的效果有限。
(4)使用消声器:当空气、气体或者蒸气从管道中排出时或者在其中流动时,用消声器可以降低噪声。
(5)外包消声材料:作为替代密封的办法,用在运送蒸气及高温液体的管子的外面。
(6)减振:采用增设专门的减振垫、坚硬肋状物或者双层结构来实现。
(7)屏蔽:在减少噪声的直接传递方面是有效的。
(8)吸声处理:从声学上进行设计,用墙壁和天花板来吸收噪声。
(9)隔离作业人员:在高噪声作业环境下,无关人员不要进入。短时间地进人这种环境而暴露在高声压的噪声下,也会超过每日允许的剂量。
(10)个体防护:提供耳塞或者耳罩。这应该被看成是最后一道防线。需要佩戴个体防护用具的区域要明确标明,对用具的使用及使用原因都要讲清楚,要有适当的培训。
(5)噪声应采取哪些工程技术措施扩展阅读:
噪声的危害
损害视力:噪音也会严重影响听觉器官,最可怕的是,它甚至会使人丧失回听力。因为耳朵答和眼睛有着紧要的联系,所以当噪音影响听觉器官的时候,也会同时对视力有影响,使人的视力减弱。
影响睡眠:噪音对睡眠的危害也是很大的,因为突然的噪声为40分贝时,就可以让10%的人惊醒;达到60分贝时,就会让70%的人惊醒。
这样的话,就会严重影响睡眠,造成人疲倦不堪,噪音引起睡眠不好,就会让人注意力不集中,造成记忆力下降等等。
『陆』 噪声的危害及控制噪声的方法有哪些
控制噪声的方法应从声源、传递途径和接收者三个方面来考虑。
(l)控制和消除噪声源,这是防止噪声危害的根本措施;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采用无声或低声设备代替发出噪声的设备,如用液压代替高噪声的锻压,以焊接代替铆接,用无梭代替有梭织布等,均可受到较好的效果。对于生产允许远置的噪声源如风机、电动机等,应移至车间外或采取隔离措施。此外设法提高机器的精密度,尽量减少机器部件的撞击、摩擦和振动,也可以降低生产噪声。
在进行厂房设计时,应合理地配置声源。把产生强烈噪声的工厂与居民区,高噪声的车间与低噪声的车间分开,也可减少噪声的危害。
(2)控制噪声的传插一般有以下几种措施。
1)吸声 采用吸声材料装饰在车间的内表面,如墙壁和屋顶,或者在车间内悬挂空间吸声体,吸收辐射和反射声能,使噪声强度减低。具有较好吸声效果的材料有玻璃棉、矿渣棉、泡沫塑料、毛毡、棉絮、加气混凝土、吸声板、木丝板等。
2)消声 用一种能阻止声音传播而允许气流通过的装置,即消声器。这是防止空气动力性噪声的主要措施。消声器有利用吸声材料消声的阻性消声器,根据滤波原理制造的抗性消声器,以及利用上述两种原理设计的阻抗复合消声器。
3)隔声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利用一定的材料和装置,把声源封闭,使其与周围环境隔绝起来,如隔声罩、隔声间。隔声结构应该严密,以免产生共振影响隔声结果。
4)隔振 为了防止通过地板和墙壁等固体材料传播的振动噪声,在机器的基础和地板、墙壁联结处设减振装置,如胶垫、沥青等。
5)卫生保健措施 加强个人防护,对于生产场所的噪声暂时不能控制,或需要在特殊高噪声条件下工作时,佩带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听觉器官的有效措施。耳塞是最常用的一种,隔声效果可达30分贝左右。耳罩、帽盔的隔声效果优于耳塞,但使用时不够方便,成本也较高,有待改进。
对接触噪声的工人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听力检查,观察听力变化情况,以便早期发现听力损伤,及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对参加噪声作业的工人应进行就业前体检,凡有听觉器官、心血管及神经系统疾患者,不宜参加有噪声的作业。
对有噪声的作业工人要合理按排休息时间,如实行工间休息,经常监督检查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
『柒』 为有效控制和减少环境噪声污染,应采取哪些措施
1、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
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进投产使用。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
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对小型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内授权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国家对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生产、禁止销售、禁止进口的环境噪污染严重的设备名录。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必须在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列入前款定的名录中的设备。
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
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环境噪声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环境噪声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报送环境噪声监测结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有权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部、机构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当出示证件。
2、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以及在正常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并提供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资料。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大改变的,必须及时申报,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设备,应当根据声环境保护的要求和国家的经济、技术条件,逐步在依法制定的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噪声限值。前款规定的工业设备运行时发出的噪声值,应当在有技术文件中予以注明。
3、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
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加强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禁止制造、销售或者进口超过规定的噪声限值的汽车。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机动车辆必须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防治环境噪声污染。
机动车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机动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铁路机车驶经或者进入城市市区、疗养区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城市市区区域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
噪声污染的措施。
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在车站、铁路编组站、港口、码头、航空港等地指挥作业时使用广播喇叭的,应当控制音量,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穿越城市居民区、文教区的铁路,因铁路机车运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减轻环境噪声污染的规划。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除起飞、降落或者依法规定的情形以外,民用航空器不得飞越城市市区上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航空器起飞、降落的净空周围划定限制建设噪声敏感筑物的区域;在该区域内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减轻、避免航空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影响的措施。民航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5、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
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
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
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
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6、依法治理,实行责任追究制
『捌』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措施)有哪些
(1)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2)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 、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玖』 噪声扰民,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首先应该跟他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和平解决一下,如果对方不愿意解决可以投诉他,或者进行走法律途径,噪声扰民了,肯定对方不对,希望能够帮助你,望采纳!
『拾』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措施)有哪些
为减低噪声对四周环境和人类的影响,主要噪声控制方式对噪声源、噪声的传播路径及接收者三者进行隔离或防护,将噪声的能量作阻绝或吸收。例如噪声源(马达)加装防震的弹簧或橡胶,吸收振动,或者包覆整个马达。传播的路径一般都是使用隔音墙阻绝噪声的传播。而针对接收者的防护,一般是隔音窗,耳塞等。
(1)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2)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 、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①声在传播中的能量是随着距离的增加而衰减的,因此使噪声源远离需要安静的地方,可以达到降噪的目的。
②声的辐射一般有指向性,处在与声源距离相同而方向不同的地方,接收到的声强度也就不同。不过多数声源以低频辐射噪声时,指向性很差;随着频率的增加,指向性就增强。因此,控制噪声的传播方向(包括改变声源的发射方向)是降低噪声尤其是高频噪声的有效措施。
③建立隔声屏障,或利用天然屏障(土坡、山丘),以及利用其他隔声材料和隔声结构来阻挡噪声的传播。
④应用吸声材料和吸声结构,将传播中的噪声声能转变为热能等。
⑤在城市建设中,采用合理的城市防噪声规划。此外,对于固体振动产生的噪声采取隔振措施,以减弱噪声的传播。
(10)噪声应采取哪些工程技术措施扩展阅读:
噪声的利用
虽然噪音是世界四大公害之一,但它还是有用处的:
噪声除草
科学家发现,不同的植物对不同的噪声敏感程度不一样。根据这个道理,人们制造出噪声除草器。这种噪声除草器发出的噪声能使杂草的种子提前萌发,这样就可以在作物生长之前用药物除掉杂草,用“欲擒故纵”的妙策,保证作物的顺利生长。
噪声诊病
美妙、悦耳的音乐能治病,这已为大家所熟知。但噪声怎么能用于诊病呢?科学家制成一种激光听力诊断装置,它由光源、噪声发生器和电脑测试器三部分组成。使用时,它先由微型噪声发生器产生微弱短促的噪声,振动耳膜,然后微型电脑就会根据回声,把耳膜功能的数据显示出来,供医生诊断。它测试迅速,不会损伤耳膜,没有痛感,特别适合儿童使用。此外,还可以用噪声测温法来探测人体的病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