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有哪些常用规范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2,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3,《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95。
4,《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5,《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② 燃气土建常用的评标方法是什么
首先分为经济和技术两大类。在不考虑甲方代表的前提下,以专家组5人为例,3人技术,2人经济。经济类主要抽取:造价、审计专业的。技术类抽取:城市燃气、热力及燃气、燃气工程专业的施工、监理、设计专家。
③ 燃气管道施工规范
燃气管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5、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7、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A、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B、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C、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8、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A、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
C、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9、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0、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0.01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1、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净高不宜小于2.2m。
B、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C、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D、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隔开。
E、应按本规范第10.8节规定设置燃气监控设施。
F、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要求。
G、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
H、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注: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
12、 液化石油气管道和烹调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当确需要设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室时,应针对具体条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题技术论证。
13、 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以及竖井、住宅汽车库(不使用燃气,并能设置钢套管的除外)的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3.1、 管材、管件及阀门、阀件的公称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进行设计;
13.2、 管道宜采用钢号为10、20的无缝钢管或具有同等及同等以上性能的其他金属管材;
13.3、 除阀门、仪表等部位和采用加厚管的低压管道外,均应烽接和法兰连接;应尽量减少焊缝数量,钢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进行100%射线照相检验,活动焊口应进行10%射线照相检验,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中的Ⅲ级;其他金属管材的焊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3.4、燃气水平干管和立管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13.5、 燃气水平干管宜明设,当建筑设计有特殊美观要求时可敷设在能安全操作、通风良好和检修方便的吊顶内,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当吊顶内设有可能产生明火的电气设备或空调回风管时,燃气干管宜设在与吊顶底平的独立密封∩型管槽内,管槽底宜采用可卸式活动百叶或带孔板。
燃气水平干管不宜穿过建筑物的沉降缝。
13.6、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立管穿过通风不良的吊顶时应设在套管内。
13.7、 燃气立管宜明设,当设在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管道竖井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3.7.1、燃气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下水、热力管道等设在一个公用竖井内,但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风管、回风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道等共用一个竖井;
13.7.2、竖井内的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门等附件。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O.2MPa;燃气管道应涂黄色防腐识别漆;
13.7.3、竖井应每隔2~3层做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进行防火分隔,且应设法保证平时竖井内自然通风和火灾时防止产生“烟囱”作用的措施;
13.7.4、每隔4~5层设一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上、下两个报警器的高度差不应大于20m;
13.7.5、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13.7.6、高层建筑的燃气立管应有承受自重和热伸缩推力的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
13.7.8、 燃气水平干管和高层建筑立管应考虑工作环境温度下的极限变形,当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宜采用Ⅱ形或波纹管形,不得采用填料型。补偿量计算温差可按下列条件选取:
13.7.8.1、有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内取20℃;
13.7.8.2、无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内取40℃;
13.7.8.2、沿外墙和屋面敷设时可取70℃。
14、 燃气支管宜明设。燃气支管不宜穿过起居室(厅)。敷设在起居室(厅)、走道内的燃气管道不宜有接头。
当穿过卫生间、阁楼或壁柜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金属软管不得有接头),并应设在钢套管内。
15、 住宅内暗埋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5.1、暗埋部分不宜有接头,且不应有机械接头。暗埋部分宜有涂层或覆塑等防腐蚀措施。
15.2、暗埋的管道应与其他金属管道或部件绝缘,暗埋的柔性管道宜采用钢盖板保护。
15.3、 暗埋管道必须在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覆盖。
15.4、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1Omm。
15.5、覆盖层面上应有明显标志,标明管道位置,或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
16、 住宅内暗封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6.1、 暗封管道应设在不受外力冲击和暖气烘烤的部位。
16.2、 暗封部位应可拆卸,检修方便,并应通风良好。
17、 商业和工业企业室内暗设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7.1、可暗埋在楼层地板内;
17.2、可暗封在管沟内,管沟应设活动盖板,并填充干砂;
17.3、燃气管道不得暗封在可以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
17.4、当暗封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他管沟相交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设套管。
18、民用建筑室内燃气水平干管,不得暗埋在地下土层或地面混凝土层内。
工业和实验室的室内燃气管道可暗埋在混凝土地面中,其燃气管道的引入和引出处应设钢套管。钢套管应伸出地面5~250px。钢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防水材料密封;管道应有防腐绝缘层。
19、 燃气管道不应敷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内当确需敷设时,必须采取防腐蚀措施。
输送湿燃气的燃气管道敷设在气温低于O℃的房间或输送气相液化石油气管道处的环境温度低于其露点温度时,其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
④ 有关天然气的考试题
燃气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大纲(试行)
有关说明:
一、关于考核目标的说明
本大纲对各章的主要内容规定了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使考试内容具体化和考试要求标准化。目的是为应试者能进一步明确考试内容和要求,更有目的地系统学习教材;为考试命题者能够更加明确命题范围,更准确地安排试题的知识能力层次和难易程度。
二、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要求
1、对于命题考试,应根据本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和考核目标来确定考试范围和考核要求,不要任意扩大或缩小考试范围,提高和降低考核要求。考试命题覆盖到各章,并适当突出重点章节,体现本大纲的重点内容。
2、试题要合理安排难度结构。试题难易度可分为较易、中等、较难三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较易占30%,中等占50%,较难占20%。必须注意在各部分中都有不同难度的问题。
3、本课程考试命题可能采用的题型有:判断题、单项、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和论述题。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的答案都是唯一的,命题要准确,回答也要准确;判断题主要涉及对概念和原理的领会,回答要能够抓住要点;论述题涉及知识、概念、原理的综合运用,考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答题不仅要求准确、抓住要点,而且要能够围绕观点展开必要的论述。
第一章 气源概论
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对天然气、干馏煤气、气化煤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了解燃气净化的原理、工艺过程及设备,天然气的开采、输送和储存设备,本章使考生具有正确合理选择城市气源的能力。
考试内容
1、燃气性质
掌握燃气的分类和燃气的质量要求,液化石油气气液组分换算及露点温度,燃气高、低热值,了解燃气的基本物理性质和燃烧特性。
2、干馏煤气
了解煤炭分类和煤的特性,了解煤干馏定义和分类。
3、煤气净化
了解煤气杂质、煤气净化基础知识,如吸收、精馏等,掌握焦炉煤气的净化工艺流程,了解煤气冷凝冷却方法,了解煤气中奈的脱除,了解硫化氢和二氧化碳的脱除方法。
4、天然气
了解天然气勘探、开采技术,气井和气田的开采,了解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
5、天然气净化
了解天然气中杂质及危害,掌握脱水、脱油、脱酸性气体方法。
6、气化煤气
了解气化过程,理解其影响主要因素,了解发生炉和水煤气炉的基本结构, 发生站的工艺流程,了解流化床和加压气化工艺,了解煤气改制和地下气化的内容。
7、油制气
了解油制气的原料、原理和制气的方法。
8、液化石油气
了解液化石油气来源和特性。
第二章 燃气输配
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对燃气输配系统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计算方法的掌握程度,使考生对城市燃气输配技术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设备有所了解,能在工作中担负起城市燃气系统(包括LPG贮配站)的设计、运行管理工作。
考试内容
1、城市燃气需用量及供需平衡
掌握城市燃气需用量计算,燃气需用工况分析,理解燃气输配系统的小时计算流量确定以及燃气输配系统的供需平衡方法。
2、长距离输气系统
了解长距离输气系统的构成,输气干线及线路选择。
3、城市燃气管网系统
掌握城市燃气管网的分类及其选择,燃气管道的布线,工业燃气管道系统,建筑燃气供应系统。
4、燃气管材及其连接方式
了解燃气常用管材及其连接方式,燃气管道的附属设备,钢制燃气管道防腐方法。
5、燃气管网水力计算
掌握燃气管道内燃气流动的基本方程式,理解燃气管道的水力计算公式和计算图表,掌握燃气分配管网计算流量,管网水力计算。
6、燃气管网水力工况
理解燃气管网计算压力降的确定原理,了解燃气管网的水力工况分析方法。
7、燃气压力调节及计量
掌握燃气压力的调节过程、理解燃气调压器的作用、分类与选择,掌握燃气调压站选址原则,熟悉燃气的计量方法。
8、燃气的压送
了解活塞式压缩机、回转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的工作原理,理解变工况工作及流量的调节,熟悉压缩机室的布置。
9、燃气的储存
了解低压湿式罐、低压干式罐、高压储气罐的结构和工作原理,掌握燃气储配站布置,理解长输管线储气能力计算方法,了解天然气的液化及液态储存,燃气的地下储存方法。
10、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掌握液化石油气的运输、储存、装卸、灌装工艺与方法,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工艺流程及平面布置,熟悉各种储罐的构造、技术要求及检验规程和各种安全附件的工作原理,理解烃泵、循环压缩机的工作原理、构造及技术要求,熟悉液化气灌装秤、检斤装置的工作原理,熟悉钢瓶运输机、灌装转盘、残液回收装置的工作原理,熟悉汽车槽车的构造及技术要求,熟悉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构造及技术要求,熟悉空压机及空气净化装置的工作原理。
11、液化石油气供应
掌握液化石油气的气化方式,液化石油气的管道供应方法,液化石油气混空气的管道供应方法,了解瓶装供应站的有关标准规定,熟悉瓶组供气的工艺,了解气化器及调压设备的工作原理。
第三章 燃气应用
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对燃气燃烧的基本理论和计算方法的掌握程度,掌握燃烧应用设备的基本原理,具有民用燃具燃烧装置的设计知识,以及燃烧系统运行、调节的基本技能,基本掌握民用燃具及工业燃烧装置性能的测试方法,了解燃气应用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设备。
考试内容
1、燃气的燃烧计算
掌握燃气的热值计算,理解理论空气量、过剩空气系数计算方法,了解燃烧温度的概念及焓温图的物理意义等。
2、燃气燃烧反应动力学
了解燃气的支链着火和热力着火的条件,燃气点火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燃烧反应速度的影响因素和链反应的基本概念。
3、燃气燃烧的火焰传播
理解火焰传播的理论基础,法向火焰传播速度概念及其影响因素,法向火焰传播速度测定方法,火焰的传播浓度极限等,了解紊流火焰传播的基本理论等。
4、燃气燃烧方法
掌握扩散式燃烧、部分预混式燃烧、完全预混式燃烧的原理及特点,了解燃气燃烧过程的强化与完善的方法等。
5、燃气燃烧器
掌握燃烧器的分类与技术要求,熟悉扩散式燃烧器、大气式燃烧器、完全预混式燃烧器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和适用范围,了解高速、平焰低NOX、浸没等特种燃烧器工作原理和特点等。
6、燃气的互换性
掌握燃气互换性与燃具适应性的概念,华白数和燃烧势的概念,了解火焰特性对互换性影响,互换性的判定方法等。
7、民用燃气用具
熟悉常用燃气用具的种类、结构、特点、性能和使用方法,了解燃气用具材料要求及烟气的排除等。
8、燃气工业炉及锅炉
了解燃气工业炉与燃气锅炉分类、基本组成、热工特性等。
9、燃气工业炉余热利用
了解余热利用的技术经济意义,换热器,废热锅炉等。
10、燃气燃烧的自动与安全控制
了解燃烧的自动与安全控制意义,自动点火方式、自动控制,安全控制。
11、燃气应用设备的运行管理及安全技术
熟悉燃气应用设备的运行管理,燃气应用设备的安全技术
第四章 燃气工程施工与验收
考试目的
本章的内容是燃气工程施工与验收相关知识,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对燃气管道和设备的施工技术、要求、国家相关施工与验收标准的掌握程度,以提高应试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能力和管理燃气工程施工的能力,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考试内容
1、燃气工程常用管材、配件
了解燃气工程管材、管件、阀门、法兰种类及相关标准。熟悉钢管、聚乙烯管道的特点。掌握根据介质参数和有关规范选用管材和配件方法。
2、土方工程
了解管道沟槽施工的有关方法、规定,熟悉土方分类与性质,沟槽断面尺寸确定及土方量计算。掌握管道地基处理、土方回填、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质量要求。
3、防腐层与绝缘层的施工
了解防腐材料的特点,湿式储气灌的防腐施工,管道腐蚀控制的一般规定,熟悉管道腐蚀控制应考虑因素,电绝缘设置要求。掌握埋地钢制管道阴极保护设置要求,腐蚀评价,管道防腐绝缘层的施工要求。
4、室外燃气管道施工
了解燃气管道入沟方式方法,铸铁管安装,燃气管道的带气连接。熟悉钢管、聚乙烯管道的安装,法兰连接,管道埋深要求、与建构筑物及其它管道净距要求。掌握燃气管道的试验与验收。
5、管道穿、跨越施工
了解顶管施工、水下敷设、定向钻施工。熟悉管道通过河流的敷设要求。
6、室内燃气系统的施工
了解室内燃气管道的安装和技术要求,已安装未通气燃气管道复验规定。熟悉室内管道焊接规定,钢管支撑最大间距,燃气计量表安装规定,燃气设备安装规定,掌握燃气计量表安装前应具备条件,室内燃气系统试验和验收的有关规定。
7、燃气设备与管道附件的安装
了解整体机泵的安装及技术要求,整体压缩机的安装。熟悉阀门、凝水缸、补偿器、绝缘法兰的安装,掌握燃气调压站(柜)的安装及技术要求。
8、燃气储罐的施工
了解球形储罐、螺旋导轨式储罐构造及施工特点,加工安装,试验与验收,熟悉高、低压储气罐的原理。
第五章 燃气安全运行管理
第一节 场站的安全运行管理
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对门站、储配站、调压站、计量站和液化石油气场站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的作用、工作原理及安全操作规程,门站和储配站安全运行管理方面知识的掌握程度,以提高对场站的运行管理水平。
考试内容
1、掌握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及调压站计量站的工艺流程,熟悉各种设备、设施的作用和工作原理,了解各种设施的维护工作要求、安全操作规程及常见故障的原因分析和排除方法,了解各种设备、设施的选型知识。
2、熟悉燃气场站内的安全消防设施及其使用知识、检验周期,了解安全消防设施的检验方式。
3、熟悉天然气的加臭方式,掌握加臭剂的作用和加臭量。
4、掌握燃气的计量方法,熟悉影响计量数据准确性的因素,了解计量器具的选型。
5、熟悉液化石油气接收工艺、灌装槽车工艺、灌瓶供液工艺、残液回收工艺、倒罐和储罐排空工艺。
6、熟悉各种燃气场站燃气泄漏、着火、爆炸的安全措施和处理方法。
第二节 燃气管网的安全运行
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考察考生对不同压力级制城市管网及附属供气设施安全运行的基本条件、保证安全运行管理手段及突发事件抢险抢修等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以提高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考试内容
1、了解长距离输送燃气管道试运投产条件和试运投产程序,了解长距离输送燃气管道试运投产有关资料、数据的管理,熟悉长距离输送燃气管道试运投产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了解高压管道巡检周期和管道保护的基本要求。了解高压管道内外防腐的方法和防腐层、阴极保护设施定期检查的基本要求,了解高压管道维护修理的基本要求。
3、了解引起高压管道泄漏和管道堵塞的原因和各种应急处理措施,了解高压管道抢修和清管工作的基本要求。
4、掌握国家有关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管理的规定、规范及标准,熟悉中低压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的基本要求。熟悉城镇燃气管网地上标识含义,了解根据地上标识判断供气设施的种类、压力级别及定位的办法。
5、了解供气管道保护和防护的方式,掌握对运行管网进行安全评估的办法。
6、了解城镇燃气管网通气置换工作基本要求,熟悉管网置换程序和安全措施。
7、熟悉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的基本要求,了解城镇燃气管网日常安全巡查的意义,熟悉日常安全巡查的工作内容,掌握日常安全巡查的工作方法。
8、了解燃气管网压力测查的意义和燃气泄漏的危害,熟悉燃气管网漏气、堵塞的原因,掌握燃气设施漏气、堵塞检查和修理的方法,了解燃气管道的使用年限和管道腐蚀情况的判定方法和处理措施。
9、熟悉燃气管网附属设施(阀门、凝水缸等)的作用和运行维护的基本要求,了解其维护保养内容、质量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10、了解城市燃气调度运行管理的基本任务和调度工作基本要求,了解对燃气场站及输气管网进行监控的意义及监控的方法。
11、了解有关燃气事故抢修工作制度的建立、抢修人员和抢修器材的配备、抢修接警处理等方面的要求,了解各种突发险情(燃气泄漏、着火和爆炸等)的危害,熟悉各种险情的紧急处置组织方式,熟悉应急抢修抢险预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准确的进行事故分析。
12、了解各种燃气事故(燃气泄漏、着火和爆炸等)的上报程序,熟悉抢险作业现场工作要求和安全处理措施。
第三节 用户安全使用管理
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对燃气用户户内管道及设施、燃气用具等安全运行管理知识及安全用气常识的掌握程度,考察应试人员对户内燃气管道、设施及燃气具等的安全管理,提高对广大用户的安全用气的服务保障水平。
考试内容
1、熟悉用户室内燃气管道、设施及燃气具的性能特点,掌握燃气设施安全检查的基本内容和泄漏的检验方法及处置办法。
2、了解燃气表的检验周期、使用年限,掌握燃气表的正确使用和常见故障原因分析。
3、熟悉户内燃气管道安全运行和燃气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
4、了解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工作原理、安装使用要求及其测试方法。
第六章 燃气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节 建筑法
考试目的
本节的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旨在检验考生对建设行业主要法律制度、基本建设程序、建筑法律责任等基本知识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进应试人员自觉守法、增强法律意识。
考试内容
1、建筑法概述
了解建筑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建筑法所构建的基本法律制度。
2、建筑许可制度
了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基本规定及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办理的一般要求;掌握国家对工程建设从业人员及从业单位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的规定。
3、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制度
了解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
4、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了解工程监理制度的一般规定;熟悉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范围。
5、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了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和制度;明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的必要性;熟悉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安全生产管理的一般规定。
6、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
了解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括: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标准的制度、法定的质量责任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等;熟悉保证施工质量的基本法律措施。
7、建筑法律责任
了解各类建筑违法行为及责任主体;熟悉各类建筑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
考试目的
本节的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旨在检验考生对安全生产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进应试人员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考试内容
1、安全生产法概述
了解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及适用范围;熟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了解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投入、安全管理的规定;熟悉安全设施、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规定;熟悉生产经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其他规定。
3、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了解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熟悉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
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了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熟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
5、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了解各级人民应急救援的职责;了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规定;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6、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责任主体;熟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三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考试目的
本节的内容是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旨在检验考生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法律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进应试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考试内容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一般规定
了解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熟悉建设工程活动的基本原则。
2、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熟悉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了解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4、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熟悉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5、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了解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了解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一般规定。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了解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的一般规定。
8、建设工程质量法律责任
了解各类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及责任主体;熟悉各类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考试目的
本节的内容是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旨在检验考生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法律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使应试人员在工程建设中树立安全意识、保证工程安全。
考试内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一般规定
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
2、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熟悉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建设单位应承担的主要安全责任。
3、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了解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应承担的主要安全责任。
4、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熟悉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施工单位应承担的主要安全责任。
5、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了解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时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了解管理部门应急救援的职责及应急救援的一般程序;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一般规定。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了解各类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及责任主体;熟悉各类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考试目的
本节的内容是山东省人大颁布的《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旨在检验考生对山东省燃气工程的安全审查、燃气经营许可、燃气安全宣传、监督检查等各项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进应试人员在燃气行业从业中增强燃气安全意识、保障燃气安全。
考试内容
1、山东省燃气管理的一般规定
了解本条例的立法目的;熟悉本条例的适用范围。
2、燃气工程规划与建设
熟悉燃气专项规划编制、审批的基本要求和程序;掌握燃气工程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基本要求。
3、燃气经营管理
掌握燃气经营许可的具体规定;掌握燃气经营在经营管理中应遵守的各项规定。
4、燃气使用管理
掌握燃气用户在使用各类燃气时的用气规则及禁止性规定。
5、燃气设施与器具管理
熟悉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的相关规定;熟悉各类燃气器具在生产、经营、检测、安装维修时的各项要求。
6、监督检查与事故处理
熟悉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主要职责;掌握燃气事故处理的内容和程序。
7、法律责任
了解各类燃气违法行为及责任主体;熟悉违反本条例应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
第六节 济南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
考试目的
本节的内容是济南市人大颁布的《济南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旨在检验考生对济南市的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及燃气设施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进应试人员提高燃气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
考试内容
1、济南市燃气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
熟悉本条例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掌握济南市燃气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2、燃气设施安全管理
掌握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的具体要求;掌握燃气设施抢险抢修的具体规定;熟悉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维修、更新责任的划分。
3、燃气经营安全管理
掌握燃气经营经营管理的具体要求;掌握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具体要求。
4、燃气使用安全管理
掌握各类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及安全使用燃气设施、器具的具体规定。
5、监督检查
熟悉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6、法律责任
熟悉各类燃气违法行为及具体罚则。
主要参考教材
1、高福烨等编,《燃气制造工艺学》,中国建筑工业;
2、段常贵主编,《燃气输配》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 2001.12;
3、同济大学等编,《燃气燃烧与应用》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
4、《燃气工程施工》,中国建筑工业;
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国建筑工业;
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
7、《天然气管道试运行投产规程》SY/T6233—2002
8、《天然气管道运行管理规范》SY/T5922—1994
9、《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10、《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03
11、《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1995
12、《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95-2003
⑤ 城市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工程基本规定
城市燃气管道施工规范:
1、遵循的标准和规范
1.1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1.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1.3《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1.4《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2459-2005。
1.5《钢管焊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GB/T 12605-90。
1.6《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析》GB11345-89。
1.7《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1999。
1.8《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13-2002。
1.9《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带(套)》SY/T4054-2003。
1.10《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14-98。
1.11《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 8923-88。
1.12《燃气用埋地聚乙稀管材》GB15558.1-2003
1.13《燃气用埋地聚乙稀管件》GB15558.2-2005
1.14《聚乙稀燃气管道工程技求规程》CJJ63-95
2、施工队伍应具备的条件
在《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中用黑体字要求的内容,其内容为:
2.1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2.2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它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当使用的安装设备发生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3、管材及管件
3.1 中压、低压燃气管道宜采用聚乙烯管,机械接口球墨铸铁管、钢管、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应符合相关标准。
高压、次高压应采用钢管、选用的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三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1部分:A级钢管》GB/T9711.1,《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2部分:B级钢管》GB/T9711.2,《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
对城镇燃气工程管材的选用根椐工程的技术要求,使用场合和市场供货情况以及价格等问题综合考虑对埋地燃气管道、中低压管道选用的管材主要用以下两种:有符合GB/T8163的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符合GB15558.1的埋地用聚乙烯管材。最好不要用其它管道,质量很难保障,以籍田城区燃气管道为例,设计选用无缝钢管,而施工改用镀锌钢管,造成了严重后果。
3.2 管件选用的材料、管件壁厚、介质等特性、使用温度及施工环境温差等因素考虑,对城区管道的管件按《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2005可以满足要求,PE管用管件应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GB15558.2-2005。
3.3管材、管件、管道附件及其他材料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在使用前应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
4、土方工程
4.1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等有关单位,核对管道路由、相关地下管道以及构筑物的资料,必要时局部开挖核实。
4.2 施工前,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对施工区域内已有地上、地下障碍物,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完毕。
4.3在施工中,燃气管道穿越其他市政设施时,应对市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应征得产权单位的同意。
4.4在沿车行道、人行道施工时,应在管沟沿线设置安全护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在施工路段沿线,应设置夜间警示灯。
4.5 在繁华路段和城市主要道路施工时,应采用封闭式施工方式。
4.6 在交通不可中断的道路上施工,应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通行的措施,并应设有负责安全的人员。
4.7 当开挖难度较大时,应编制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并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8 管沟开挖时,若对邻近建、构筑物有影响,应加防护支撑后再进行施工。
4.9管沟开挖时,一般不作特殊处理,应避开雨季,及时开挖,及时回填。管沟回填时先用细土填至管顶以上0.5m后,方可使用土、沙或碎石回填并压实。应执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中2.3条、2.4条的规定。
4.10警示带敷设
4.10.1埋设燃气管道的沿线应连续敷设警示带,警示带应平整的敷设在管道的正上方,距管顶距离为0.3~0.5m。
4.10.2警示带适用于城区管网,庭院内管网可不敷设。
4.10.3警示带上应印有明显牢固的警示语:“天然气管道、危险”字样、管径、所属天然气公司及联系电话等。其他有关规定详见《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4.11 城区燃气管道(不包含庭院管网)设计压力≥0.8MPa时,管道沿线应设置路面标志。若设计有特殊要求时按设计要求执行。
5 、埋地钢质管道敷设
5.1 地下燃气管道与相邻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及垂直净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相关要求。
注:1.如受地形限制,经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后,净距均可适当缩小,但低压管道不应影响建(构)筑物和相邻管道基础的稳固型,中压管道距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0.5m且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1m,次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当对次高压A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当管道壁厚不小于9.5mm时,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6.5m;当管壁厚度不小于11.9mm时,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
5.2埋地燃气管道的最小覆土厚度(路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要求:埋设在机动车道下时,不得小于1.2m;埋设在非机动车道(含人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m;埋设在庭院(绿化带及载货汽车不能进入之地)内时,不得小于0.3m;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8m。
5.3燃气管道与各类管沟、窨井水平净距要求:中压1.2m;低压1.0m。当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可采用提高防腐等级、减少焊缝数量、100%X射线探伤等措施,可适当减少上述间距,但不得小于0.5米。
5.4管道架空敷设
5.4.1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住宅或公共建筑的外墙敷设。
次高压B、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丁、戊类生产厂家的外墙敷设。
5.4.2沿建筑物外墙的燃气管道距离住宅或公共建筑物中不应敷设燃气管道的房间门、窗洞口的净距:中压管道不应小于0.5m,低压管道不应小于0.3m。燃气管道距生产厂房建筑物的门、窗洞口听净距不限。
6、阀门的设置
6.1高压燃气干线上应设置分段阀门,分段阀门的最大间距,以四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应大于8Km,以三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应大于13km,以二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应大于24km,以一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应大于32km。
6.2在高压燃气管道支管的起点处应设置阀门。
6.3在次高压、中压燃气干管上应设置分段阀门,并应在阀门两侧设置放散管,在燃气支管的起点处应设置阀门。
6.4高压和次高压燃气调压站室外进、出口管道上必须设置阀门,中压燃气调压站室外进口的管道上应设置阀门。
6.5调压站室外进、出口管道上的阀门距调压站的距离当为地上独立建筑时,不宜小于10m,当为毗连建筑物时不宜小于5m。
当为调压柜时,不宜小于5m。
当为露天调压装置时,不宜小于10m。
6.6直埋球阀安装
6.7排气型直埋球阀安装
直埋球阀和带排气球阀的安装中H为埋地球阀的阀杆高度,根椐管道埋道埋深选取。井圈应置于稳定土层上,井壁采用页岩实心MU10,水泥砂浆M7.5。阀井外用1:3水泥砂浆加3%防水剂扶面。铸铁井圈采用Q-15A、Q-20A标准件,井圈应结合中面施工,要求平整、无松动。阀井设置位置:Q-15A适用于绿化带和人行道,Q-20A适用于车行道。
7、钢质管道焊接
7.1管道坡口
1)等厚管壁的坡口
2)不等厚管壁厚坡口
图中最大厚度δ2不应大于1.5δ1;如满足不了要求应加过渡管。
如设计某条管线,设计压力1.6MPa,如选用φ159×6无缝钢管,当某一段由于受建筑物安全距离的限制,只能在距建筑物3m处敷设,那么管道必须选φ159×12。φ159×6与φ159×12二种不同的厚度的焊接,中间必须再选用φ159×8(9)的管道做为过渡管。
7.2管道焊接
城镇燃气的钢质管道,多数均选用无缝钢管,材质20#钢,符合《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8163-1999,对其钢管焊接时,采用氩弧焊打底,E4315焊条填充和盖面。
7.3管道焊接及质量检验
1)管道焊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的有关规定执行。
2)管道焊接完成后,进行强度试验及严密性试验之前,必须对所有焊缝进行100%外观检查和内部质量检验。
3)焊缝内部质量检查要求按以下规定执行:
A、设计压力PN≤5KPa时,可不进行探伤检验。
B、设计压力5KPa<PN≤0.4MPa时,应对焊缝总数的15%进行X射线探伤检验,且每个焊工不得少于一个焊缝。
C、设计压力0.4MPa<PN≤0.8MPa时,对所有焊缝进行100%超声波检验,20%X射探复检。当管道壁厚不能满足超声波检验要求时,应对焊缝总数的75%进行X射线探伤检验。
D、设计压力0.8MPa<PN≤1.6MPa时,对所有焊缝进行100%超声波检验,20%X射探复检。当管道壁厚不能满足超声波检验要求时,应对焊缝总数的100%进行X射线探伤检验。
对以上规定的焊缝外观质量不得低于《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Ⅲ级质量要求;内部质量用超声波探伤不得低于《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析》GB11345-89Ⅰ级质量要求;射线探伤不得低于《钢管焊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GB/T12605-90Ⅱ级质量要求。
4)对穿越或跨越铁路、公路、河流、桥梁、有轨电车及敷设在套管内的管道环向焊缝,必须进行100%的射探检验。外观质量不低于GB50236-98Ⅱ级质量要求,内部质量不低于GB/T12605-90Ⅱ级质量要求。
8、管道吹扫、试压、置换
8.1管道组焊合格后应依次进行管道吹扫、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8.2燃气管道穿(跨)越大中型河流、铁路、二级以上公路等特殊路段,应单独进行强度试验。
8.3 管道吹扫、强度试验及严密性试验前应编制实施方案,制定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及附近民众与设施的安全。
8.4 试验时应设巡视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在试验的连续升压过程中和强度试验的稳压结束前,所有人员不得靠近试验区。
8.5管道吹扫和清管
8.5.1管道组焊合格后,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吹扫工作,并在吹扫前编制吹扫方案。
8.5.2每次吹扫管道的长度不宜超过500米,当管道长度超过500米时,宜分段吹扫。
8.5.3调压计量站(箱、柜)不应参加管道吹扫。
8.5.4吹扫口应设在开阔地段并加固,吹扫时应设安全区域,吹扫出口前严禁站人。
8.5.5吹扫压力不得大于管道的设计压力,且不应大于0.3MPa。
8.5.6吹扫介质采用压缩空气。
8.5.7吹扫气体流速≥20m/s。
8.5.8当目测排气无烟尘时,在排气口设置白布或涂白漆木靶检验,5min内靶上无铁锈、尘土等其他杂物为合格。
8.5.9主管和支管接管前,应对管径≥DN100,长度≥50m的管道进行清管球清管,清管时应设置临时收发球装置和吹扫口,清管次数不少于2次,检查无污物为合格,清管后再进行支管连接。
8.6 强度试验
8.6.1强度试验压力和介质:
8.6.3进行强度试验时,压力应逐步缓升,首先升至试验压力的50%,应进行初检,如无泄漏、异常,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然后宜稳压1h后,观察压力计不应少于30min,无压力降为合格。
8.6.4试压合格的管段相互连接的焊缝,经射线照相检验,达《钢管焊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GB/T 12605-90Ⅱ级合格后,可不再进行强度试验。
8.6.5强度试验按《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的规定,钢管PN>0.8MPa试验价质只能用水,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用水为介质进行强度试验,带来很多弊病,管道排水及排水的地方、管道干燥、工程周期长、费用多等等问题,而GB50251-2003中表10.2.3三四级城区及输气站内工艺管道,空气试压条件,试压时最大环向压力,三级地区<50%,四级地城<40%时都可以用气体进行压力试验。环向压力计算公式:
式中:δ-环向压力(MPa)
δ3-钢管的最小屈服强度(MPa)
P-强度试验时最大操作压力(MPa)
D-钢管外径(cm)
城镇燃气管道的材料一般选用无缝钢管,制管标准GB8163,管材的屈服强度δs=245mpa,常用的管材按货源的最小壁厚为:φ57×3.5、φ89×4、φ108×4、φ159×5、φ219×6、φ273×7。
从上面可以看出,一般城镇燃气设计都不会高于2.5MPa(高压B)管径多数在φ273以下,因此城镇燃气按上表计算用空气介质进行试压,符合GB50251-2003的要求,但又不付合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CJJ51-2005的要求,因此我的看法是在设计的文件中应按CJJ51-2005要求缩写,而在实际操作采用空气进行试压也是安全的。为了确工程中的安全,若选用空气做介质进行强度试验,应采取如下措施,一、在工程施工联络单上,建设方、监理、设计、施工均应认可,二、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在其内容应有具体方案和应急措施,三、试压期间,根据压力情况对管道周边的人员进行必要的疏散,四、选择最佳的试压时间。
8.7严密性试验
8.7.1强度试验合格、管线回填后,全线整体进行严密性试验,严密性试验介质采用压缩空气,试验压力应满足下列要求:
A、设计压力<5kPa时,试验压力应为20kPa。
B、设计压力≥5kPa时,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15倍,且不得小于0.1MPa。
8.7.2严密性试验稳压持续时间为24h,每小时记录不少于1次,修正压力降小于133Pa为合格。
8.8置换
8.8.1供气管道投运前应进行气体置换。
8.8.1.1先用氮气置换管道内的空气;
8.8.1.2再用天然气置换管道内的氮气;
8.8.1.3置换的管道内气体流速不大于5m/s。
8.8.2置换放空口应设置在宽广的地带,放空区周围严禁火源及静电火花产生。
8.8.3非本工程人员和各种车辆应远离放空区,放空立管口应固定牢靠。
8.8.4放空口的气体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才为合格:
8.8.4.1氮气置换空气:放空气体测定的含氧量小于2%。
8.8.4.2天然气置换氮气时,放空口放空气体边续三次(每次不少于5mm),测定燃气浓度值均大于90%为合格。
9、特殊段处理
9.1燃气管道不得穿越的地方
地下燃气管道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严禁在排水沟、污水沟内敷设。
9.2地下燃气管道从排水管(沟),热力管沟,隧道及其他各种用途沟槽内穿越时,应将燃气管道敷设于套管内,套管伸出构筑物的外壁不应小于表6.3.3-1中燃气管道与该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9.3燃气管道穿越铁路、公路
9.3.1穿越铁路或高速公路应加套管;
1)、铁路轨底至套管顶不应小于1.2m;
2)套管内径应比燃气管道外径大100mm以上;
3)套管两端与燃气管道的间隙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其一端应装设检漏管。
4)套管用钢管或钢筋混凝土管,有采用阴保的燃气管道,为保障套管内的燃气管也能正常处于阴保工作中,套管应采用钢筋凝土管。
9.3.2燃气管道不加套管穿越公路
对一般公路、厂区的道路,可以不加套管,按从钢质管道穿越铁路和公路推荐作法SY/T0325-2001中要求,管顶致路面埋深不小于1.2m。
9.3.3加套管与不加套管的比较
1)加套管时燃气管道保护更好,不受外力作用;
2)检修时若在原位换管,可以利用原套管,不会损伤公路(大开挖)或对公路或铁路进行土建工程(如顶管等);
3)不加套管埋深足够,不会因为外力作用而影响管响管道安全。
4)不加套管节约费用,施工方便。
5)一般情况下,检修或更换管道,为了不影响用户供气,不可能停气后再更换,而是事先把需要更换管道穿越之后,再进行停气碰口,节约停气时间。因此原穿越管道的套管只有报废。
6)对规划路在管道敷设时最好加套管,避免在规划路施工时,有大型机械经过和道路建设时伤害到管道的安全。
7)成都市城镇燃气管道除三环路的管道加套管,其他燃气管道穿越各种街道、道路大多数采用直埋。
9.3.4加套管的安装
加套管有加检漏管和不加检漏管二种形式,对重要地段应加检漏管,如铁路穿越,套管有钢质和钢筋凝土二种,若管道有阴保,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套管。
9.4小河穿越
对大中型穿越有特殊要求,在这里就不讲,在城镇燃气敷设中会迁到各种数型的炮台渠,一般要求河床的复土原度根据水流冲刷条件及规划河床确定,对不拿航的不应小于0.5m。一般可以按下面的作法:
1)直穿:
2)下穿越:
9.5附桥跨越
在城镇燃气敷设利用道路桥梁跨越河流是管道安装的最经济的一种方式。
9.5.1适合条件
①输送燃气的压力≤0。4MPa
②敷设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③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焊缝100%射线照探伤
④不影响通航
⑤管道应考虑温差变化的补偿
⑥管道应有高质量的外防腐
⑦支承等应选用钢质材料
9.5.2敷设方式:
9.5.2.1桥面的人行道位置
按规划给定的燃气位置,并符合几道,平行敷设的相关要求,(如有通读线、电力线、水管线等)。燃气管道应敷设在管槽内,顶上用活动盖板。安装时应同桥梁等部门协商,施工时应有桥梁部门人员参加。
9.5.2.2管桥跨越:
在桥护栏外架空敷设,用支承等固定桥墩式桥面上,详见附桥跨越示意图。
在安装时应注意:a)两端的基础设置
b)温差补偿的安装
c)管道的跨度不应超过管道允许的长度,可用公式计算,也可按下列推荐长度选择,φ57×3.5 为4.9m;φ89×4 为6.6m;φ108×4 为7.5m;φ159×5 为9.7;φ219×6 为12m。
附桥敷设在实践中证明是安全的,在南京、广州、四川均采用。但城市桥梁设计准则是不允许,经多方协商达成一致,只允许0.4MPa,因此GB50028-2006的规范中,附桥敷设的最高压力只允许中压A级。
10 停气连头碰口
城镇燃气在城区管网改造中或在城区发展新用户,或在已建管道中与新建管道的连接,那么就需要对原有管道停气,放空,然后动火焊接。在长输管道停气连头必须将原管道的天然气放空后用氮气进行置换,置换合格后才允许新、旧管线进行连接碰口。而在城镇燃气管道的停气连头碰口按《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检修安全技术规定》CJJ51-2006的要求,动火采用二种方法,一种就是把原有管道中的天然气放空后用氮气置换,要求连续3次测定燃气浓度,每次间隔为5min,测定值均在爆炸下限的20%以下时(甲烷爆炸下限是50%,下限20%就是1%以下的燃气浓度)为合格,方可动火作业。另一种方法是采用带火作业,其方法要求1)新、旧管线动火时应采取措施使新、旧管道电位平衡;2)带气动火作业时,管道内必须保持正压,其压力宜控制在300Pa~800Pa,应有专人监控压力;3)动火作业引燃的火焰,必须有可靠、有效的方法将其扑灭。
⑥ 我国现行城镇燃气主要标准规范有哪些
一、法律法规标准
1、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2、GBT 3091-2008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3、CJJ94-2009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4、GB12459-2005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
5、SYT0414-2007《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
6、GBT19810-2005 《聚乙烯管材管件_热熔对接接头_拉伸强度和破坏形式的测定》
7、CJJ63-2008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8、GBT3287-2000 《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
9、GBT14976-2002《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10、GB-T6111-2003 《流体输送用热塑性塑料管材耐内压试验方法》
11、CJT3055-95 《燃气阀门的试验与检验》
12、GB15558.1-2003《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1部分:管材》
13、GBT8163-2008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14、8923-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15、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6、CJT 275-2008 《城镇燃气调压箱》
17、GB5842-2006《钢瓶》
18、GB 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9、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燃气热水器产品标准
1、GB 6932-2001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2、GB 18111-2000 《燃气容积式热水器》
3、CJ/T 228-2006 《燃气采暖热水炉》
4、GB 20665-2006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三、燃气灶具产品标准
5、GB 16410-2007 《家用燃气灶具》
6、CJ/T 28-2003 《中餐燃气炒菜灶》
7、CJ/T 3030-1995 《炊用燃气大锅灶》
8、CJ/T 187-2003 《燃气蒸箱》
9、GB 16691-2008 《便携式丁烷气灶和气瓶》
10、GB/T 3606-2001 《家用沼气灶》
⑦ 燃气管道的安装规范准则有哪些
众所周知,在给房屋的装修时,一定要注意一个事情,那就是燃气管道的安装,若是一不小心,我们就有可能会引起安全上的隐患,所以说安装可是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的哦,那么,我们在对燃气管道的安装时,要注意哪些事情呢?小编也要提醒大家在安装的时候应当注意以下问题,才可以有效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哦!
厨房燃气管道安装规范
1、燃气管道和附件的连接可采用法兰、螺纹、其他部位应尽量采用焊接。
2、燃气管道的垂直焊缝距支座边端应不小于300mm,水平焊缝应位于支座的上方。
3、燃气管道应采取消除静电和防雷的措施。
4、高炉燃气、转炉燃气等一氧化碳含量较高的煤气管道不应埋地敷设。
5、架空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共架敷设时,燃气管道与下水管道、燃油管和不燃气体在同一支柱或栈桥上敷设时,其上下敷设的垂直净距不宜小于250mm。与燃气管道共架敷设的其他管道的操作装置,应避开煤气管道法兰、闸阀、翻板等易泄漏煤气的部位。燃气管道和支架上不应敷设动力电缆、电线,但供煤气管道使用的电缆除外。
6、架空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最小水平净距一般情况下5m,特殊情况下3m。
7、燃气输送主管管低距地面不宜低于6m,煤气分配主管不宜低于4.5m;新建、改建的高炉脏煤气、半净煤气、净煤气总管一般架设高度,管底至地面净距不低于8m,小型高炉可低于6m。
8、管道视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设置排水器,如设置排水器,则排出的冷凝水应集中处理。
9、应定期测定燃气管道管壁厚度,建立管道防腐档案。
方法及技巧介绍
一、煤气管道应沿非燃材料墙面敷设,当与其他管道相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平行敷设时,净距不宜小于150mm;
2、竖向平行敷设时,净距不宜小于100mm,并应位于其他管道的外侧;
3、交叉敷设时,净距不宜小于50mm。
二、特殊情况室内煤气管道必需穿越浴室、厕所、吊平顶(垂直穿)和客厅时,管道应无接口。
三、室内煤气管不宜穿越水斗下方。当必需穿越时,应加设套管,套管管径应比煤气管管径大二档,煤气管与套管均应无接口,管套两端应伸出水斗侧边20~20mm。
四、煤气管道安装完成后应作严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300mm水柱,3分钟内压力不下降为合格。
五、燃具与电表、电器设备应错位设置,其水平净距不得小于500mm。当无法错位时,应有隔热防护措施。
六、燃具设置部位的墙面,为木质或其他易燃材料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七、各类燃具的侧边应与墙、水斗、门框等相隔的距离及燃具与燃具间的距离均不得小于200mm。当两台燃具或一台燃具及水斗成直角布置时,其两侧进离墙之和不得小于1.2m。
以上小编给我们所介绍的内容,就是关于我们燃气管道的安装方法及其所需要注意的事项,我们一定要好好的研究下噢,一定不要位置哦,必要的时候,我们最好还是找一个相关的燃气安装公司来给我们到家来进行安装,那样的话,对我们的安全也是有一定的保证哦!希望小编的介绍能够给我们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哦!
⑧ 燃气行业标准2010年以后执行的或更新的标准有哪些要求全面点的。
好像有个燃气验收规范更新了,GB50028基本上没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