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岩土工程
我国《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中将岩土工程定义为“土木工程中涉及岩石、上的利用、处理或改良的科学技术”。
中国土木建筑网络词典对岩土工程的释义为:“以工程地质学、岩体力学、土力学与基础工程学科为基础理论,研究和解决工程建设中与岩土有关的技术问题的一门新兴的应用科学”。
美国地质协会的《地质词典》及《韦伯斯特大词典》上,把岩土工程学说成是:“运用科学方法和工程原理,使地球更适应于人类居住条件,以及为了勘探资源与利用资源的一门学科。”
㈡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中对地基勘察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4 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
4.1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
4.1.1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搜集建筑物上部荷载、功能特点、结构类型、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和变形限制等方面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其主要工作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查明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地层结构、持力层和下卧层的工程特性、土的应力历史和地下水条件以及不良地质作用等;
2 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确定地基承载力,预测地基变形性状;
3 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议;
4 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方案建议;
5 对于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 度的场地,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4.1.2 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宜分阶段进行,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选择场址方案的要求;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进行施工勘察。
场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当建筑物平面布置已经确定,且场地或其附近已有岩土工程资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4.1.3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搜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当地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和建筑经验等资料;
2 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踏勘了解场地的地层、构造、岩性、不良地质作用和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
3 当拟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必要的勘探工作;
4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拟选场地时,应进行比选分析。
4.1.4 初步勘察应对场地内拟建建筑地段的稳定性做出评价,并进行下列主要工作:
1 搜集拟建工程的有关文件、工程地质和岩土工程资料以及工程场地范围的地形图;
2 初步查明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岩土工程特性、地下水埋藏条件;
3 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并对场地的稳定性做出评价;
4 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 度的场地,应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做出初步评价;
5 季节性冻土地区,应调查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6 初步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7 高层建筑初步勘察时,应对可能采取的地基基础类型、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进行初步分析评价。
4.1.5 初步勘察的勘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勘探线应垂直地貌单元、地质构造和地层界线布置;
2 每个地貌单元均应布置勘探点,在地貌单元交接部位和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勘探点应予加密;
3 在地形平坦地区,可按网格布置勘探点;
4 对岩质地基,勘探线和勘探点的布置,勘探孔的深度,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风化情况等,按地方标准或当地经验确定;对土质地基,应符合本节第4.1.6条~第4.1.10 条的规定。
4.1.6 初步勘察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可按表4.1.6 确定,局部异常地段应予加密。
4.1.7 初步勘察勘探孔的深度可按表4.1.7 确定。
4.1.8 当遇下列情形之一时,应适当增减勘探孔深度:
1 当勘探孔的地面标高与预计整平地面标高相差较大时,应按其差值调整勘探孔深度;
2 在预定深度内遇基岩时,除控制性勘探孔仍应钻入基岩适当深度外,其他勘探孔达到确认的基岩后即可终止钻进;
3 在预定深度内有厚度较大,且分布均匀的坚实土层(如碎石土、密实砂、老沉积土等)时,除控制性勘探孔应达到规定深度外,一般性勘探孔的深度可适当减小;
4 当预定深度内有软弱土层时,勘探孔深度应适当增加,部分控制性勘探孔应穿透软弱土层或达到预计控制深度;
5 对重型工业建筑应根据结构特点和荷载条件适当增加勘探孔深度。
4.1.9 初步勘察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应结合地貌单元、地层结构和土的工程性质布置,其数量可占勘探点总数的1/4~1/2;
2 采取土试样的数量和孔内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应按地层特点和土的均匀程度确定;每层土均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其数量不宜少于6 个。
4.1.10 初步勘察应进行下列水文地质工作:
1 调查含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补给排泄条件,各层地下水位,调查其变化幅度,必要时应设置长期观测孔,监测水位变化;
2 当需绘制地下水等水位线图时,应根据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和层位,统一量测地下水位;
3 当地下水可能浸湿基础时,应采取水试样进行腐蚀性评价。
4.1.11 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
1 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
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
7 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1.12 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 度的场地,勘察工作应按本规范第5.7 节执行;当建筑物采用桩基础时,应按本规范第4.9 节执行;当需进行基坑开挖、支护和降水设计时,应按本规范第4.8 节执行。
4.1.13 工程需要时,详细勘察应论证地基土和地下水在建筑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方案、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的建议。
4.1.14 详细勘察勘探点布置和勘探孔深度,应根据建筑物特性和岩土工程条件确定。对岩质地基,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风化情况等,结合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按地方标准或当地经验确定;对土质地基,应符合本节第4.1.15 条~第4.1.19条的规定。
4.1.15 详细勘察勘探点的间距可按表4.1.15 确定。
4.1.16 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点宜按建筑物周边线和角点布置,对无特殊要求的其他建筑物可按建筑物或建筑群的范围布置;
2 同一建筑范围内的主要受力层或有影响的下卧层起伏较大时,应加密勘探点,查明其变化;
3 重大设备基础应单独布置勘探点,重大的动力机器基础和高耸构筑物,勘探点不宜少于3 个;
4 勘探手段宜采用钻探与触探相配合,在复杂地质条件、湿陷性土、膨胀岩土、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区、宜布置适量探井。
4.1.17 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 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 个控制性勘探点。
4.1.18 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 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 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 倍,且不应小于5m;
2 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计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 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
3 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
4 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5 在上述规定深度内当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应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4.1.19 详细勘察的勘探孔深度,除应符合4.1.18 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对中、低压缩性土可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20%的深度;对于高压缩性土层可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10%的深度;
2 建筑总平面内的裙房或仅有地下室部分(或当基底附加压力p0≤0 时)的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可适当减小,但应深入稳定分布地层,且根据荷载和土质条件不宜少于基底下0.5~1.0 倍基础宽度;
3 当需进行地基整体稳定性验算时,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根据具体条件满足验算要求;
4 当需确定场地抗震类别而邻近无可靠的覆盖层厚度资料时,应布置波速测试孔,其深度应满足确定覆盖层厚度的要求;
5 大型设备基础勘探孔深度不宜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2 倍;
6 当需进行地基处理时,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要求;当采用桩基时,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本规范第4.9 节的要求。
4.1.20 详细勘察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设计要求确定,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每栋不应少于3 个;
2 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 件(组);
3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 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4 当土层性质不均匀时,应增加取土数量或原位测试工作量。
4.1.21 基坑或基槽开挖后,岩土条件与勘察资料不符或发现必须查明的异常情况时,应进行施工勘察;在工程施工或使用期间,当地基土、边坡体、地下水等发生未曾估计到的变化时,应进行监测,并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4.1.22 室内土工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1 章的规定,为基坑工程设计进行的土的抗剪强度试验,应满足本规范第4.8.4 条的规定。
4.1.23 地基变形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或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4.1.24 地基承载力应结合地区经验按有关标准综合确定。有不良地质作用的场地,建在坡上或坡顶的建筑物,以及基础侧旁开挖的建筑物,应评价其稳定性。
㈢ 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需要看哪些规范
核心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以上均为A类规范,最重要。 另外《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工程岩体分级标准》重要程度为A-。以上红色的三本,为2013年新更新的三本,重要程度毋庸赘言。
考试的重点规范一定要用单行本,不差这几个钱。规范合集看起来实在太累了。而且考试时候高度紧张,合集里面的字太小,经常会疏忽掉。
勘察规范,地基规范,桩基规范,地基处理规范这四大主要规范一定要非常熟悉,往往条文说明也考。其他规范主要了解一下什么知识点会在什么地方出现。一般都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术语说明,第三章设计原则(出的可能性最大),第四章之后分类讲,每章先讲概述,然后是设计,然后构造要求等等。把握好这些规范的大概脉络。
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形成一些找规范的定势。比如开始的题目,判断是第一章的考题的话,主要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但是到了在特殊性岩土部分,感觉勘察规范不太可能有的话,找地质手册。抗震部分,除了抗震规范之外,有些考点也需要在地质手册找。铁路部分的规范,感觉又多又乱,交叉重复的也多,由于复习时间紧,也不了解,就把握了解一下各规范的异同。
㈣ 哪里有免费的水利标准下载
总序号 体系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编制状态 主持机构 备注 129 CAaa1-01 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79-98 已颁 国科司 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 130 CAaa1-02 水利工程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定 SL213-98 已颁 国科司 主持机构改为建管司 131 CAaa2-01 中国蓄滞洪区名称代码 SL263-2000 已颁 建管司 131 CAaa2-01 中国水闸名称代码 SL262-2000 已颁 建管司 131 CAaa2-01 中国水库名称代码 SL259-2000 已颁 建管司 132 CAaa2-02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52-2000 已颁 水规局 134 CAaa2-04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SL19-2001 已颁 经调司 136 CAaa3-02 橡胶坝技术规范 SL227-98 已颁 农水司 规划 总序号 体系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编制状态 主持机构 备注 137 CAba1-01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 SDJ302-88 在修订,送审 水规局 修订后由国家环保局发布,编号“HJ” 138 CAba2-01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SL72-94 已颁 水规局 146 CAba3-05 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 SL104-95 已颁 水规局 147 CAba3-06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44-93 已颁 水规局 建设>>> 勘测 总序号 体系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编制状态 主持机构 备注 150 CAca2-01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0287-99 已颁 水规局 151 CAca2-02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GB50218-94 已颁 水规局 152 CAca2-03 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SL55-93 已颁 水规局 154 CAca3-02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规划设计阶段) SL197-97 已颁 水规局 155 CAca3-03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规程 SL245-1999 已颁 水规局 156 CAca3-04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 DL5010-92 已颁 水规局 163 CAca3-11 水利水电工程坑探规程 SL166-96 已颁 水规局 164 CAca3-12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 SL251-2000 已颁 水规局 建设>>> 设计 总序号 体系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编制状态 主持机构 备注 165 CAcb1-01 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199-94 已颁 水规局 167 CAcb1-03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DL5061-1996 已颁 人教司 第二主持机构:水规局 170 CAcb2-02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DL5020-93 已颁 水规局 171 CAcb2-03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DL5021-93 已颁 水规局 修订时增加设计概算编制方面的内容 172 CAcb2-0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试行) SDJ338-89 已颁 水规局 173 CAcb2-05 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 DL5077-1997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174 CAcb2-06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SL203-97 已颁 水规局 176 CAcb2-08 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 SL211-98 已颁 水规局 177 CAcb2-09 水工预应力锚固设计规范 SL212-98 已颁 水规局 178 CAcb2-10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L/T191-96 已颁 水规局 179 CAcb2-11 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试行) SDJ20-78 已颁 水规局 181 CAcb3-01 水利水电工程动能设计规范 DL/T5015-1996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182 CAcb3-02 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 DL5108-1999 已颁 水规局 合并修订SDJ21-78和SDJ21-78(B) 182 CAcb3-02 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试行) SDJ21-78 已颁 水规局 182 CAcb3-02 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试行)补充规定 SDJ21-78(B) 已颁 水规局 183 CAcb3-03 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试行) SD145-85 在修订,征求意见 水规局 184 CAcb3-04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 SL228-98 已颁 水规局 185 CAcb3-05 碾压混凝土坝设计导则 DL/T5005-92 已颁 水规局 186 CAcb3-06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SL274-2001 送审 水规局 合并修订SDJ218-84、SDJ218-84(B)和SLJ01-88 186 CAcb3-06 土石坝沥青混凝土面板和心墙设计准则 SLJ01-88 已颁 水规局 186 CAcb3-06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SDJ218-84 已颁 水规局 186 CAcb3-06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修改和补充规定 SDJ218-84(B) 已颁 水规局 187 CAcb3-07 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导则 SL189-96 已颁 水规局 188 CAcb3-08 浆砌石坝设计规范 SL25-91 已颁 建管司 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 189 CAcb3-09 水电站引水渠道及前池设计规范 SL/T205-97 已颁 水规局 190 CAcb3-10 水工隧洞设计规范 SD134-84 在修订,送审 水规局 191 CAcb3-11 溢洪道设计规范 SL253-2000 已颁 水规局 192 CAcb3-12 水闸设计规范 SL265-2001 已颁 水规局 www.lhckk.com 193 CAcb3-13 水利水电工程沉沙池设计规范 SL269-2001 送审 水规局 197 CAcb3-17 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 SL266-2001 已颁 水规局 207 CAcb3-27 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技术规范(试行) SDJ173-85 已颁 水规局 209 CAcb3-29 水电站进水口设计规范(试行) SD303-88 在修订,送审 水规局 修订时立项名称《水利水电工程进水口设计规范》 212 CAcb3-32 水轮发电机组振动监测系统设置导则 DL/T556-94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213 CAcb3-33 水利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计规定 DL/T5051-1996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214 CAcb3-34 水电站调压室设计规范 DL/T5058-1996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215 CAcb3-35 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规定 DL/T5065-1996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216 CAcb3-36 水力发电厂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DL/T5066-1996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217 CAcb3-37 水力发电厂通信设计技术规程 DL/T5080-1997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219 CAcb3-39 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 DL/T5088-1999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220 CAcb3-40 水利水电工程泥沙设计规范 DL/T5089-1999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221 CAcb3-41 水力发电厂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技术导则 DL/T5090-1999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222 CAcb3-42 水力发电厂接地设计技术导则 DL/T5091-1999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226 CAcb3-46 水电水利工程混凝土生产系统设计导则 DL/T5086-1999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235 CAcb3-55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106-96 已颁 建管司 236 CAcb3-56 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170-96 已颁 建管司 建设>>> 施工 总序号 体系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编制状态 主持机构 备注 238 CAcc1-02 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 SD267-88 已颁 人教司 240 CAcc2-02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1999 已颁 建管司 241 CAcc2-03 水电水利工程围堰设计导则 DL/T5087-1999 已颁 243 CAcc3-0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SL52-93 已颁 建管司 244 CAcc3-03 水闸施工规范 SL27-91 已颁 建管司 www.szx678.com 245 CAcc3-04 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SL32-92 已颁 建管司 修订立项名称《水工建筑物模板技术规范》 246 CAcc3-05 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 SL46-94 已颁 建管司 247 CAcc3-06 水利水电地下工程锚喷支护施工技术规范 SDJ57-85 在修订,征求意见 建管司 修订时立项名称《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技术规范》 248 CAcc3-07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SL47-94 已颁 建管司 249 CAcc3-08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 SL49-94 在修订,送审 建管司 250 CAcc3-09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 SL53-94 已颁 建管司 251 CAcc3-10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SL62-94 已颁 建管司 252 CAcc3-11 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 SL174-96 已颁 建管司 256 CAcc3-15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 DL/T5129-2001 送审 建管司 合并修订SDJ213-83和SD220-87 257 CAcc3-16 土坝坝体灌浆技术规范 SD266-88 已颁 建管司 www.kkkkjjjj.com 266 CAcc3-25 水轮机金属蜗壳安装焊接工艺导则 DL/T5070-1997 已颁 拟由综合局主持修订 267 CAcc3-26 混流式水轮机分瓣转轮组装焊接工艺导则 DL/T5071-1997 已颁 拟由综合局主持修订 268 CAcc3-27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安装、验收规程 DL490-92 已颁 拟由建管司主持修订 建设>>> 质量 总序号 体系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编制状态 主持机构 备注 272 CAcd2-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 SL176-1996 已颁 建管司 275 CAcd3-03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械安装工程(试行) SDJ249.2-88 已颁 建管司 277 CAcd3-05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安装工程(试行) SDJ249.4-88 已颁 建管司 280 CAcd3-08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 SL38-92 已颁 建管司 管理 总序号 体系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编制状态 主持机构 备注 285 CAda2-04 水闸安全鉴定规定 SL214-98 已颁 建管司 287 CAda2-06 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标准 SL240-1999 已颁 建管司 288 CAda3-01 大中型水电站水库调度规范 GB17621-1998 已颁 拟由建管司主持修订 289 CAda3-02 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SDJ336-89 已颁 建管司 第二主持机构:水规局 290 CAda3-03 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 SL230-98 已颁 建管司 291 CAda3-04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60-94 已颁 建管司 www.szx567.com 291 CAda3-04 土石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 SL169-96 已颁 建管司 292 CAda3-05 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 SL210-98 已颁 建管司 293 CAda3-06 水闸技术管理规程 SL75-94 已颁 建管司 295 CAda3-08 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SL101-94 已颁 建管司 298 CAda3-11 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报废标准 SL226-98 已颁 建管司 材料及试验 >>> 材料 总序号 体系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编制状态 主持机构 备注 304 CAea2-04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GB50290-98 已颁 水规局 修订时增加模袋混凝土等内容 307 CAea3-03 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T231-98 已颁 国科司 307 CAea3-03 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SL/T225-98 已颁 国科司 www.szx345.com 材料及试验 >>> 试验 总序号 体系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编制状态 主持机构 备注 308 CAeb2-01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23-1999 已颁 国科司 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 309 CAeb2-02 土工试验规程 SL237-1999 已颁 国科司 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 310 CAeb2-03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 GB/T50266-99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312 CAeb2-05 河工模型试验规程 SL99-95 已颁 国科司 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 313 CAeb2-06 水工(常规)模型试验规程 SL155-95 已颁 国科司 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 315 CAeb3-02 水工碾压混凝土试验规程 SL48-94 已颁 建管司 www.szx234.com 318 CAeb3-05 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 SL/T235-1999 已颁 国科司 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 319 CAeb3-06 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SL264-2001 已颁 水规局 320 CAeb3-07 水工(专题)模型试验规程 SL156~165-95 拟修订 水规局 合并修订SL156~165-95,修订时增加一个分标准《水电站水力模型试验(含管道)规程》 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 装备>>> 仪器 总序号 体系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编制状态 主持机构 备注 329 CAfa2-08 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SL268-2001 报批 综合局 340 CAfa3-11 透水板 SL/T152-95 已颁 综合局 370 CAfa3-41 土工室内试验专用仪器校验方法 SL110~118-95 拟修订 综合局 合并修订SL110~118-95,修订时增加大型击实仪、大型直剪仪、大型三轴仪、大型固结仪、碟式液限仪、渗透变形仪、土工合成材料落锥仪和振筛机等8种试验仪器校验方法,共17种校验方法 主持机构改为综合局 371 CAfa3-42 水工混凝土试验专用仪器校验方法 SL123~138-95 拟修订 综合局 合并修订SL123--138-95,修订时增加混凝土徐变仪、养护室、砂浆稠度仪、砂浆分层测定仪、钢筋保护层测定仪、混凝土抗冲磨机、核子水分密度计和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等8种试验仪器校(检)验方法,共24种校(检)验方法 主持机构改为综合局 372 CAfa3-43 岩石专用测试仪器校验方法 SL119~122-95 拟修订 综合局 合并修订SL119~122-95 主持机构改为综合局 372 CAfa3-43 岩石声波参数测试仪校验方法 SL120-95 已颁 国科司 372 CAfa3-43 岩石直剪(中型剪)仪校验方法 SL121-95 已颁 国科司 www.366111.com 372 CAfa3-43 岩石变形测试仪校验方法 SL122-95 已颁 国科司 373 CAfa3-44 动态流量、流速标准装置校验方法 SL/T232-1999 已颁 国科司 主持机构改为综合局 374 CAfa3-45 水工与河工模型常用仪器校验方法 SL/T233-1999 已颁 国科司 修订时增加光电测沙仪、毕托管、空化探测仪、掺气浓度仪、缆绳拉力仪、闸门启闭力测试系统、波浪多功能监测系统、空化噪声测试系统、船模静水航速仪和平水塔等10种常用仪器(系统)校验方法 主持机构改为综合局 装备>>> 设备 总序号 体系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编制状态 主持机构 备注 380 CAfb2-01 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 GB/T15468-1995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384 CAfb2-05 水轮发电机组自动化元件(装置)及其系统基本技术条件 GB/T11805-1999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385 CAfb2-06 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基本技术条件 DL/T578-95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390 CAfb3-04 水轮机模型浑水验收试验规程 SL142-97 已颁 国科司 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 391 CAfb3-05 全油压控制水轮机调压阀 SL16-91 已颁 综合局 396 CAfb3-10 反击式水轮机空蚀评定 GB/T15469-1995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397 CAfb3-11 水力机械振动和脉动现场测试规程 GB/T17189-1997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398 CAfb3-12 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出厂检验一般规定 DL443-91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调为推荐 401 CAfb3-15 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基本技术规程 DL/T563-95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402 CAfb3-16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DL/T583-1995 已颁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 装备>>> 机械 总序号 体系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编制状态 主持机构 备注 404 CAfc2-01 水利水电专用混凝土泵技术条件 SL15-91 已颁 综合局 405 CAfc2-02 水利水电建设用起重机技术条件 SL/T241-1999 已颁 综合局 407 CAfc3-01 周期式混凝土搅拌楼(站) SL/T242-1999 已颁 综合局 412 CAfc3-06 往复式水下割草机 SL/T202-1997 已颁 综合局 413 CAfc3-07 SLWY-60型水陆两用液压挖掘机技术条件 SL/T65-94 已颁 综合局 414 CAfc3-08 SLQY-30型两栖式清淤机技术条件 SL/T66-94 已颁 综合局 414 CAfc3-08 两栖式清淤机 SL/T64-94 已颁 综合局 www.lhc5888.com 装备>>> 金属结构 总序号 体系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编制状态 主持机构 备注 417 CAfd2-02 水工钢闸门系列标准-充水阀 SL/T248-1999 已颁 水规局 修订立项名称《闸门启闭机系列标准》,修订时增加《侧、反导向装置》、《主轮装置》、《滑道装置》、《自动挂脱梁》等四个分标准 418 CAfd2-03 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SL36-92 已颁 综合局 419 CAfd2-04 水工金属结构焊工考试规则 SL35-92 已颁 综合局 420 CAfd2-05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 SL105-95 已颁 综合局 422 CAfd2-07 QPG型卷扬式高扬程启闭机系列标准 SL40-92 已颁 水规局 423 CAfd2-08 露顶式弧形闸门液压启闭机系列标准 SL39-92 已颁 水规局 426 CAfd3-02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 SL74-95 已颁 水规局 427 CAfd3-03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 SL41-93 已颁 水规局 429 CAfd3-05 平面链轮闸门技术条件 SL/T57-93 已颁 国科司 429 CAfd3-05 偏心铰弧形闸门技术条件 SL37-91 已颁 综合局 www.liuhecaip66.com 429 CAfd3-05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DL/T5018-94 已颁 430 CAfd3-06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DL/T5019-94 已颁 437 CAfd3-13 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DL5017-93 已颁 拟由综合局主持修订
㈤ 有关岩土工程施工规范有哪些有大侠帮下
岩土工程——土木工程中涉及岩石、土的利用处理或改良的科学技术。
工程地质是对工程活动有关的地质环境进行调查勘探,并根据勘探成果,对与工程活动有关的工程地质条件进行评价和预测(如建、构筑物在建成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地质变化和问题),在工程施工及建成后应采取哪些措施对工程及人身安全进行保护(如边坡支护)。它是一个单一的工程阶段。
岩土工程则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含了与工程活动有关的全部内容,即包括: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测、检测、监理等。工程地质只是岩土工程中的一个环节或者说工程地质只是岩土工程中的一个部分、一个基础阶段。
GB/T 17412.2-1998 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
GB/T 17412.3-1998 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变质岩岩石的分类和命名方案
GB/T 17412.1-1998 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火成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
《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79-98
《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基本术语标准》JGJ 84-92
以上仅供参考。
㈥ 岩土工程的就业前景
1、可到建筑、市政、铁路、公路、水电、国防等行业中从事岩土工程领域的设计、施工、工程技术管理或工程监理等方面的工作。
2、可到相应的高等院校或研究单位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
改革开放后,随着高层建筑、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高速公路的发展,岩土工程者的注意力较多的集中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交通工程建设中的岩土工程问题。土木工程功能化、城市立体化、交通高速化,以及改善综合居往环境成为现代土木工程建设的特点。
人口的增长加速了城市发展,城市化的进程促进了大城市在数量和规模上的急剧发展。人们将不断拓展新的生存空间,开发地下空间,向海洋拓宽,修建跨海大桥、海底隧道和人工岛,改造沙漠,修建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等。展望岩土工程的发展,可谓是一棵常青树。
岩土工程师的工作内容
参加岩土工程(包括基坑(地基、基础)工程、地下洞室工程、边坡工程等)项目的勘察与设计;
对已有的岩土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的优化方案;
利用岩土和结构计算软件,对工程建设中的工程数据进行分析;
编写岩土工程计算分析报告;
到现场了解工程现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设计技术问题。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岩土工程师;网络-岩土工程
㈦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截止2017年最新的版本是哪个急!!
题: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截止2017年最新的版本是哪个??急!!
答: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国标版本是2009年版,地方标准是上海市的2012年版。
网络知道不能写出文号,所以只能简单说明一下。
㈧ 岩土工程和地质工程有哪些区别
地质工程是地质学的一个分支,其本质是一门应用科学;
岩土工程是土木工程的一个分支,其本质是一种工程技术。
从事地质工程工作的是地质专家(地质师),侧重于地质现象、地质成因和演化、地质规律、地质与工程相互作用的研究;
从事岩土工程的是工程师,关心的是如何根据工程目标和地质条件,建造满足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的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岩土技术问题。
因此,无论学科领域、工作内容、关心的问题,地质工程与岩土工程的区别都是明显的。
地质工程学(Engineering Geology)是研究与工程建设有关地质问题的科学(张咸恭等著《中国地质工程学》)。地质工程学的应用性很强,各种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都要做地质工程研究,才能使工程与地质相互协调,既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正常运行,又保证地质环境不因工程建设而恶化,造成对工程本身或地质环境的危害。地质工程学研究的内容有:土体地质工程研究、岩体地质工程研究、工程动力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的研究、地质工程勘察理论与技术方法的研究、区域地质工程研究、环境地质工程研究等。
岩土工程(Geotechnical Engineering)是土木工程中涉及岩石和土的利用、处理或改良的科学技术(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岩土工程的理论基础主要是地质工程学、岩石力学和土力学;研究内容涉及岩土体作为工程的承载体、作为工程荷载、作为工程材料、作为传导介质或环境介质等诸多方面;包括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监测等等。
由此可见,地质工程是地质学的一个分支,其本质是一门应用科学;岩土工程是土木工程的一个分支,其本质是一种工程技术。从事地质工程工作的是地质专家(地质师),侧重于地质现象、地质成因和演化、地质规律、地质与工程相互作用的研究;从事岩土工程的是工程师,关心的是如何根据工程目标和地质条件,建造满足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的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岩土技术问题。因此,无论学科领域、工作内容、关心的问题,地质工程与岩土工程的区别都是明显的。近年来,许多地质工程人员向岩土工程转移,结构出身的岩土工程师注意学习地质知识,这是很好的现象,但这种现象不能说明地质工程和岩土工程将 “合二而一”。
㈨ 岩土工程的管理与监理
岩土工程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既是一种行业的技术体制,也是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我国对岩土工程项目的管理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实现:一是岩土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化;二是岩土工程从业单位和个人的资质和资格的认证;三是岩土工程项目监理制度的推行。国家通过这三方面的技术规范的制定、资质资格的考核认证,使岩土工程项目的运营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并通过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来具体实现对岩土工程项目的管理。
一、岩土工程的技术规范
技术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和管理部门对岩土工程进行管理的重要技术杠杆。标准是进入市场的各方必须或协议遵循的技术准则,也是国家规范和调控市场的主要技术依据。关贸总协定为了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专门签订了一个《标准守则》来规定成员国之间协调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的程序。岩土工程是工程建设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因此,岩土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不断完善是保证岩土工程体制健康发展的关键。
在我国,岩土工程被提到议事日程是在80年代初期,而主要是在1986年以来,在原国家计委设计局和建设部勘察设计司的大力倡导和扶持下,经过大批骨干工程勘察单位、有关科研部门、大专院校和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努力,才逐步发展到当前的程度。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94)正式颁布出版,标志着我国岩土工程勘察的技术体系的基本确立。除国家和地方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外,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和检测规范也陆续出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93-95)和《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106-97)等。此外,我国现行的岩土工程技术体系还有一系列的技术标准支持,包括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勘探与取样、工程物探、原位测试与室内水土试验、现场试验、检测与监测以及岩土工程分析评价等。这些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又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如表9-7所示。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标准体系中的《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土的分类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和《工程地质编图标准》等是第一层次标准,要求统一严格执行。
二、岩土工程的从业资质管理
岩土工程是工程建设中的基础建设,一旦发生问题,损失不可估量。岩土工程质量不仅需要完善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衡量,还需要岩土工程从业单位在管理和技术实力上具有完成相应工作的能力,从业人员具备从事岩土工程工作的技术素质。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对岩土工程从业单位和个人的资质进行考核和管理。
在我国,岩土工程从业的资质统一归口建设部管理。按照从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分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几个方面,根据从业单位的技术力量、设备情况以及实际工程经验等划分出甲、乙、丙三个等级,并规定出相应的工作范围。建设部根据上述规定对从业单位进行考核,核发相应的资质。从业单位取得相应资质后才能进入建设工程市场,在资质允许的范围内承担岩土工程项目。
早期管理中主要是对从业单位资质的考核认证,从业个人的技术素质仅以个人的技术职称为参考,没有专门的从业资质认证。随着我国岩土工程体制的推进和工程经验的积累以及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个人从业资质认证工作逐渐提到议事日程上。较晚推行的监理和检测资质管理中就同时考虑了单位资质和个人资质的考核认证。例如,由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归口管理的桩基动测资质已经核发了三批。核发工作中首先对从事桩基动测的个人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颁发个人上岗证。检测单位需有两人以上取得个人上岗证,并通过现场实测考核后才能取得单位检测资质。1998年6月建设部发文,公布成立“全国注册工程试验土专业考题设计与评分专家组”,计划在2000年前推行注册岩土工程师制度,这标志着我国岩土工程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市场经济对各行业服务质量的要求促进了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当技术规范和生产的组织体系不够完善时,规范本身也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始终达到规定要求。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每一个因素、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加以严格控制,是确保生产服务质量的有力措施。岩土工程也是一种产品,因此在岩土工程行业中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既是对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补充,也是当前对岩土工程从业单位资质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
美国于50年代末在军用产品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基础上,向国防供应的下属军工企业提出列第一个质量保证标准MIL-Q-9858《质量大纲要求》,这是世界上最早的质量保证标准文件。之后,美国于1979年制定了全国通用的质量体系标准ANSIZ-1.51979《质量体系通用指南》。由于美国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范化方面所取得的成功,其他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借鉴美国的经验,仿效制定了一系列质量保证标准。随着世界各国质量体系标准的陆续出台,制定一套国际公认的、科学的质量体系标准,作为企业实施质量管理和供需双方之间质量体系评价及认证的依据,保证国际贸易正常有序的发展已势在必行,这促成了ISO9000族标准的诞生。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79年在ISO理事会全体会议上通过决议,决定成立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TC176),专门研究国际质量保证领域中的标准化问题,并负责制定质量体系的国际标准。1987年3月,TC176正式颁布了ISO9000至900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ISO9000系列标准发布后,在国际上得到迅速而广泛的传播,至今全世界已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将ISO9000系列标准等同采用转化为国家标准。我国于1988年将ISO9000系列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GB/T10300,但是在当时的经济体制和开放程度等历史条件下,对系列标准的认识和贯彻并不深入。目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国际间经济合作和经济贸易往来的不断增加,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已成必然。为此,我国对GB/T10300系列标准进行了修订,于1992年10月发布了等同采用ISO9000系列标准的国家标准GB/T19000。之后,ISO/TC176又对1987年版系列标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于1994年颁布了ISO9000族标准16个,我国已全部等同采用。
表9-7各部门及地方工程建设标准代号
注:此表引自《岩土工程勘查设计手册》,林宗元主编,1996,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
由于环境问题是当前人类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人类和所有生物的生存及生活质量,关系到世界各国经济能否持续、稳定地发展。为此,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93年6月在加拿大正式成立ISO/207“环境管理标准技术委员会”,并于1996年10月颁布了ISO14000系列标准。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贸易技术障碍的协定,国际标准一旦颁布,各国的国家标准必须与国际标准接轨。国际金融机构(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也做出规定,所有贷款工程项目的承建组织必须获得ISO14000系列标准质量体系的认证。所以,如果没有获得ISO14000系列标准质量体系的认证,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将受到限制。
可见贯彻IS09000和IS014000系列标准,取得ISO9000和ISO14000认证,已成为我国岩土工程企业能否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营、能否在日益开放的工程建设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关键。这种经济杠杆驱动下的体系认证较之以往行政管理方面的资质认证对岩土工程从业单位而言更加紧迫,更具有挑战性。这必将把我国的岩土工程事业推向国际大舞台。
三、工程建设的监理
1988年7月25日,建设部颁发《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这是国家主管部门正式颁布实行监理制的政令,标志着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参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监理制度成为我国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任务。
建设监理是针对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政府有关机构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进行监督和管理,使各方的工程建设行为能够符合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政府监理);并通过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为工程业主提供工程服务,使工程项目能够在预定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得以实现(社会监理)。岩土工程工程监理要涉及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测和检测的全过程,是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时甚至是建设监理的主体。
建设监理制度由以下内容构成:①工程项目,它是建设监理制度的实施对象;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它是就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提出的基本框架;③建设监理运行体系,它是实施建设监理的组织体系;④建设监理法规体系,它是工程建设和监理的依据。建设监理制度推行后,在工程建设市场上形成了在政府监督下的工程业主、工程承包方和工程监理方参与的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格局。工程监理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以“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出现,从组织和管理方面采取各种措施对工程项目目标进行控制。
建设监理制度的实施是为了工程项目能够规范化地顺利实现。为此,建设监理制划分为两个层次,即政府监理和社会监理。政府监理是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包括业主、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的建设行为实施的强制性监理和对社会监理单位实行的监督管理。社会监理(又称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社会监理单位受工程业主的委托对工程项目实施阶段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社会监理单位是指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工程监理公司、工程监理事务所以及兼承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研单位和工程建设咨询单位。社会监理是具有委托性、服务性、独立性和公正性的特殊工程建设活动。通过政府监理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使工程建设行为规范化;通过社会监理力求使工程项目能够在预定的目标内实现。政府监理是确定“行不行”的问题,社会监理则是解决“如何才行”的问题。
建设监理在国际上经历了一二百年的发展和流传。随着国际间的经济交往和本国的自然发展,很多国家相继出现或引进建设监理。我国历史上有两次建设监理的出现和引进。
1840年以后,中国的门户被西方列强打开。19世纪末,上海首先出现“营造厂”,还伴随出现了“打样间”(专门从事设计和监理的民间机构)。业主如果要建造一项工程,就先去请“打样间”的建筑师为其进行工程设计,并根据设计图纸计算标底。然后,业主发出启示公布工程建造的消息。愿意承揽工程的“营造厂”向业主或“打样间”领取图纸,计算标价,做出标书,并按规定时间交给业主或“打样间”。最后,业主根据标书报价的高低和自己的意愿选定一家“营造厂”签订施工合同,为其进行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的官方机构(工部局或工务局)派员巡视和监督,对违反当局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或惩罚。业主、“打样间”和“营造厂”都派出各自的人员进行“看工”。业主和“打样间”的“看工”属于一方,主要任务是监督质量;同时,“打样间”“看工”还负责协调有关设计图纸和施工方面的有关事项。“营造厂”“看工”是对自己一方人员进行监督,就工程具体事宜与业主“看工”或“打样间”“看工”协商。这一初级监理形式在我国台湾一直延续发展至今。目前,根据台湾当局的规定,凡属公众使用和公有的建筑工程,均要求由“起造人”(工程业主)、“监造人”(建设监理方)、“设计人”和“营造人”(承包商)四方参与。整个工程项目从提出到动工直至使用期间都置于政府当局的监督之下,对工程项目的图纸设计实行审查批准,并随时可派员到现场勘验检查。
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建设监理再次进入中国大陆。1982年鲁布革水电站引水工程按世界银行的要求,在建设过程中设置了“工程师”机构。机构内分设有工程师代表、驻地工程师、检察员等各职能人员。机构的主要工作包括:发布开工令,实施进度控制;审核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材料和设备检查与试验;审批承包单位的施工方案、工艺和施工临时设施;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防护设施;付款签证;处理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验收;向世界银行定期报告。鲁布革水电站引水工程的监理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工期大大提前,结算费用比标底大大节约。京津塘高速公路工程实施监理,在工程质量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并在执行《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中取得了经验,赢得了国内外的好评。
自1988年7月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颁布至今,建设监理已为广大工程建设这所认识和接受。从1993年起,建设监理推行工作已进入稳步发展时期。目前,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监理体制在我国已基本确立。国家已建立了对社会监理单位资质进行管理、认证的有效体系,同时也颁发了对工程建设监理从业者(监理工程师)资格进行考核和注册的管理办法。国家工程建设中许多重大工程项目(包括全球瞩目的三峡水利工程)都已面向国际市场招标,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日益扩大,更多的国外资本进入中国市场,涉外工程也不断增加。在这种市场开放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推动下,我国工程监理行业正向着产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前进。
㈩ 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
看《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2010和其它相关规范,
1、通用标准
1
GB50009-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
2
GB50068-200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3
GB50153-2008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4
GBJ2-1986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5
GBT50001-2010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6
GBT50083-1997
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
7
GBT50105-2010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2、砌体和钢木结构
1
GB50003-200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被GB50003-2011替换
2
GB50005-2003
木结构设计规范(2005年版)
3
GB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
4
GB50018-200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5
GB50429-2007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6
GBT50361-2005
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
7
JGJ137-2001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2002版)
8
JGJ61-2003
网壳结构技术规程GJ 7-2010
9
JGJ7-2010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10
JGJ99-1998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11
JGJT14-200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被JGJ/T14-2011替换
12
JGJT17-2008
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
3、混凝土结构
1
GB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2
GBJ130-1990
钢筋混凝土升板结构技术规范
3
GBT50476-2008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4
JGJ114-2003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5
JGJ115-2006
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
6
JGJ12-2006
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7
JGJ145-2004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8
JGJ149-2006
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
9
JGJ1-1991
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设计与施工规程
10
JGJ19-2010
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
11
JGJ3-2010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12
JGJ92-2004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13
JGJ95-2003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被JGJ95-2011替换
4、特种结构和混合结构
1
GB50051-2002
烟囱设计规范
2
GB50077-2003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
3
GB50127-2007
架空索道工程技术规范
4
GB50135-2006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
5
GB50342-2003
混凝土电视塔结构技术规范
6
JGJ138-2001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7
JGJT22-1998
钢筋混凝土薄壳结构设计规程
5、地基基础
1
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被GB50007-2011替换
2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
3
GB50025-200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4
GB50040-1996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5
GB50324-2001
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6
GB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7
GBJ112-1987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8
GBT50123-19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9
GBT50266-1999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
10
GBT50279-1998
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11
JGJ118-1998
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12
JGJ120-199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13
JGJ135-2007
载体桩设计规程
14
JGJ167-2009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15
JGJ171-2009
三岔双向挤扩灌注桩设计规程
16
JGJ6-1999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
17
JGJ72-2004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18
JGJ79-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19
JGJ83-2011
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20
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6、建筑抗震
1
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2
GB50032-2003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3
GB50190-1993
多层厂房楼盖抗微震设计规范
4
GB50191-1993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5
GB50223-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6
GB50267-1997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7
GB50463-2008
隔振设计规范
8
GBT50452-2008
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
9
JGJ101-1996
建筑抗震试验方法规程
10
JGJ140-2004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规程
11
JGJ161-2008
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
12
JGJT97-2011
工程抗震术语标准
7、检测鉴定和加固
1
GB50023-2009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2
GB50144-2008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3
GB50152-1992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4
GB50165-1992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5
GB50292-1999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6
GB50367-2006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7
GBJ117-1988
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8
GBJ129-1990
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9-2011
9
GBT50269-1997
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
10
GBT50315-2000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
11
GBT50329-2002
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12
GBT50344-2004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13
JGJ106-2003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14
JGJ116-2009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15
JGJ123-2000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16
JGJ125-1999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17
JGJ8-2007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18
JGJT136-2001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19
JGJT152-2008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
20
JGJT23-2011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8其他(给水、排水、人防、幕墙、屋面)
1
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2
GB50069-2002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3
GB50332-2002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4
GB50345-2004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5
JGJ102-2003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6
JGJ133-2001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7
JGJ155-2007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8
JGJT21-1993
V型折板屋盖设计与施工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