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宅装修国家标准是什么具体流程是什么
住宅装修国家标准:木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实木复合地板允许偏差?1?板面缝隙宽度?0.5?2?表面平整度?2.0?3?踢脚线上口平齐?3.0?4?板面拼缝平直?3.0?5?相邻板材高差?0.5?6?踢脚线与面层的接缝?1.0?7?木栅栏安装和面层铺设?均应牢固?《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内墙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1?立面垂直度?2?2?表面平整度?3?3?阴阳角方正?3?4?接缝直线度?2?5?接缝高低差?0.5?6?接缝宽度?1?7?空鼓、裂缝?不允许?陶瓷地砖面层的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1?表面平整度?2?2?缝格平直?3?3?接缝高低差?0.5?4?踢脚线上口平齐?3.0?5?板块间隙宽度?2.0?6?空鼓?不允许?《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和?《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地砖面层与下一层结合应牢固无空鼓(凡单块砖边角有局部空鼓,且每自然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木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留缝限值和允许偏差(mm)?主卧?主卫?客卫?厨房?卧?卧?普通?高级?1?门框的正垂直度?4?2?2?门框的侧垂直度?4?2?3?门扇与上框间留缝?1-2?1-1.5?4?门扇与侧框间留缝?1-2.5?1-1.5?5?门扇与地面留缝?内门?5-8?6-7?卫门?8-12?8-10?6?扇翘曲?2?2?7?外观及其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5.2?户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留缝限值和允许偏差(mm)?实测值?普通?高级?1?门扇对口缝?1-2.5?1.5-2?2?门框的正面垂直度?4?2?3?门框的侧面垂直度?4?2?4?门扇与上框间留缝?1-2?1-1.5?5?门扇与门配合活动间隙?4mm?6?门扇与地面留缝?5mm?7?对角线长度?3mm?8?外观及其他?《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1998???5?实测值均用2m尺检测。
Ⅱ 什么叫住宅工程初装修和全装修
主要区别如下:1、住宅工程初装修是指住宅工程分户门以内的部分项目,在施工阶段只完成初步装饰,向居民提供部分初装饰(俗称毛坯房)住宅,由住户根据需要进行二次装饰,减少浪费,防止房屋结构损坏。2、住宅工程全装修是指房屋交钥匙之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又称装修一次到位。
Ⅲ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有哪些
一、给排水管道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进水和排水畅通。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接头连接处均无渗漏。确认原有管道畅通后才能进行施工。安装好后加压通水试验,无渗漏。给水管、镀锌管铰牙8牙、生料6圈拧紧,不许栏牙。塑料管或铝塑复管,注意安装要用专用工具,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最后进行试压,试压24小时。
二、电气、电线设置分户配电箱,并安装接地线。配电箱内设漏电断路器,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回路应确保负荷下能正常使用。 电器线路排放,除走空心楼板外,还须穿管,如用PVC管,壁厚不小于1.2mm。导线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讯线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中。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
三、抹灰表面应洁净,接搓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在施工以前,首先要对墙面和顶面进行全面检查,若原来就有空鼓现象的地方必须予以铲除后才能进行抹灰施工。抹灰厚度,顶栅在10-20mm之内,内墙在10-20mm之内,表面光滑、洁净、接搓平顺、线角顺直,允许偏差4-5mm之内。
四、镶贴墙面镶贴:镶贴牢固,表面平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缝、掉角、缺棱现象。在墙面上轻轻敲击,空鼓声应小于200平方厘米。
五、木制品壁橱及吊橱: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框架采用榫头结构,细木工板除外。用贴面材料粘贴时,应平整牢固、不漏胶、不脱胶、边角不起翘。橱门安装牢固,开关灵活。
六、吊顶吊顶安装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粘贴固定的罩面板无脱层;搁置的罩面板无漏、透、翘角现象,吊顶位置准确、牢固。采用木质吊顶、木龙骨时应进行防火处理。
七、卫浴设备卫生洁具外表洁净无损坏。安装牢固,不松动,排水畅通。各连接处密封无渗漏,阀门开关灵活,维修方便。马桶底座严禁用水泥沙浆固定,宜用油石灰或硅酮胶连接密封。
八、油漆工程凡需进行油漆的墙、顶和木质品表面都得先进行嵌批腻子打底二次,平面平整,清扫后再进行刷漆。注意颜色要按原订的色板做色。
九、金属工程铝合金门窗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规定。注意铝型材壁厚度,窗为1.4毫米,门为2毫米,塑钢窗衬钢、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腔采用泡沫塑料(VP)、发泡聚笨乙稀等墙地材料分层填塞。
十、施工质量的判定给排水管道、电气、卫浴设备等三项必须全部合格,其余项目达到90%合格,可判定工程质量合格。(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施工方应整改,直至达到用户要求。)
十一、装饰装修质量保证自交付使用日起一年内出现非使用不当产生的装饰质量问题,施工方应予以修复。
Ⅳ 重庆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是什么标准
重庆市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 DBJ50-114-2010 是这个吗??2011年2月1日实施!
Ⅳ 哪位懂得住宅初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麻烦具体说一下。
一、住宅工程初装饰(以下简称初装饰)是指住宅工程入户门以内的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建设阶段只完成初步装饰工作的建设过程。住宅工程按初装饰建设并验收后,再进行装饰或家庭装饰的,应按建设部令第1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提倡住宅工程采用统一或菜单式模式实施装饰装修工程,避免出现初装饰竣工验收后,业主进行二次装修造成房屋主体结构及重要使用功能的破坏、施工扰民、民事纠纷等现象。三、确需按初装饰验收的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设计阶段向设计单位提出明确要求。设计单位应按本通知的规定,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初装饰的项目、做法和技术要求(含留给面层装饰的尺寸余量及对面层装饰的基本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单位应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达到初装饰设计要求所需采取的相关措施。设计文件中未说明的项目要进行初装饰验收以及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初装饰的更改必须取得设计单位的书面认可意见,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还须提供原审批部门的书面意见及原经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工程监理,认真履行各项监理工作职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四、实施初装饰的工程除应符合《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住宅工程的外围护墙、外门窗、分户门、公共通道等公用工程和设备必须按规定完成所有工程内容;(二)住宅工程室内楼地面应至少完成至基层(找平层),找平层应采用水泥混凝土(含细石混凝土)铺设,禁止仅以结构层或水泥砂浆找平层进行验收;(三)住宅工程户内楼梯及护栏,在设计无要求时,可在二次装修时完成,但竣工验收时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四)除厨房和厕浴间外,住宅工程的室内墙面、顶棚必须进行满刮腻子处理,腻子性能不能低于《建筑室内用腻子》中耐水型(N型)的要求;顶棚宜采用免抹灰工艺;(五)住宅工程厨房、厕浴间的墙、地面防水措施应规范设置,并一次施工到位;(六)住宅工程给水管道(包括冷水、热水)应设置至厨房和厕浴间各用水点,管道不得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暗敷管道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相应的标识;(七)住宅工程厕浴间排水支管应设置至卫生器具处,厨房排水支管设置至存水弯后,地漏应全部设置,并安装完成;(八)户内电气部分设计应按房间使用功能布置电源插座、照明灯具和有线电视、电话、网络、安全监控的终端插座或出线口,其设计标准不应低于《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的规定要求。五、初装饰工程竣工验收仍按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对项目不全的分项工程,仍按一个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六、初装饰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实施二次装饰装修过程中,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和安全。七、住宅工程按初装饰方式建设和验收除应符合本通知要求外,还应满足国家和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八、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住宅工程初装饰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九、对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已通过设计审查且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已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按初装饰方式建设的其它房屋建筑工程,可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