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程招标可以改竞争性谈判吗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招标人不再进行招标时,须向主管部门备案(申请下一步采购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程序进行下一步安排。
❷ 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怎么做
投标文件要根据招标文件和企业自身情况来做.
一般的招标文件都有具体要求的,要按照他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人员\业绩等情况来编写投标书
竞争性谈判这个概念是从《政府采购法》里出来的,用政府采购法来解释,区别就是适用范围和招标流程上有区别,内容很多在这里只能简单讲讲:
第三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三十八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❸ 工程项目能否用竞争性谈判招标涉及法规有哪些
《政府采购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也就是说不包括工程,工程是要求招标的。
❹ 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招标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单一来源采购四种。
1.公开招标:指招标人通过公众媒体、报刊、电视或信息网络等公共传媒体介绍、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信息,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所进行的招标。公开招标是一种无限制的竞争方式,其优点在于投标不受地域限制,招标人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可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定报价合理、工期较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有助于打破垄断,实行公平竞争。其缺点在于招标周期长,工作复杂,投入资金太多。
2.邀请招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邀请招标弥补是公开招标周期长,工作复杂,投入资金多的缺点,但是由于邀请招标仅仅邀请几家投标单位,有可能出现限制综合实力较强的单位参与投标,而参与投标的单位报价较高的现象。
3.议标:即为谈判性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议标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一对一的谈判,在这个过程中被采购人可以降低报价、提出新的设计施工方案等方式获得承包项目的资格,但是也容易出现暗箱操作的行为。
4.单一来源采购:是指达到竞争性招标采购的金额标准,但在适当条件下采购人向单一的供应商征求建议或报价来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
❺ 请问“竞争性谈判”和“招投标”有啥区别准备文件有啥不同谢谢!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部门发文
协培字[2008]6号
关于举办“现代工程合同管理与全过程造价管理
及招投标实务操作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为了更好地发展经济,适应经济快速增长的需求,在道路、港口、桥梁等基础设施方面进行了大量投入和持续的改进。但是,大型项目往往比较复杂,急需当地政府采用国际认可的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设计-建造及交钥匙合同条件,以确保工程造价合理并具有竞争力。FIDIC合同被称为“国际工程行业的圣经,是国际工程咨询业通用的语言”。FIDIC合同已成为工程招投标、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依据。我国出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分别参照、等同和等效采用了FIDIC合同的模式。为了帮助建筑业相关机构及相关技术人员提高招投标、合同管理与造价-成本管理的水平,应相关单位要求,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信息培训部决定于2008年7月27日和8月28日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和乌鲁木齐市举办“现代工程合同管理与全过程造价管理及招投标实务操作高级研修班”,并由北京中咨建业咨询中心承办。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总体说明、规定解释;
2.《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
3.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标价法),成本价和低价中标问题的分析;
4. 招标须知、开标、评标、中标策略技巧与案例分析;
5. 合同条款及格式,《标准文件》下合同管理的要点与难点;
6. 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详细解析;
7. FIDIC最新出版的合同条件《FIDIC设计-建造-运营合同条件》(金皮书)简介;
8. EPC工程总承包(FIDIC银皮书)实务与案例分析;
9. 即将出台的《全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部分参照FIDIC的情况介绍;
10.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服务(PM)、项目管理承包(PM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D-B)操作实务;
11. 工程总承包对合同签订履行提出的新要求、带来的新风险;
12.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成本管理综述;
13. 建设项目估价、计价的依据及所需的基本造价数据;
14. 工程量清单条件下标底的编制及投标报价的方法;
15. 建设项目不同阶段造价的确定和控制方法;
16. 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最新颁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与《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条文解析;
17. 工程造价相关的法律条文及工程建设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案。
二、参会对象
各级地方政府行政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业主、项目管理、施工承包、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企业,金融投资、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负责人、业务主管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三、拟邀专家
王綦正 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教授、首任FIDIC培训中心主任
石国虎 华杰工程咨询公司副总经理
刘玉珂 国际工程专家、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编写组长
尹贻林 天津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博导
王荣年 亚洲开发银行种子教员、国家环保总局项目官员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7月27日—7月30日 呼和浩特市
2008年8月28日—8月31日 乌鲁木齐市
我单位将于开班前十日发出《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参会地点和相关事宜。《报到通知》以加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信息培训部印章为准。
五、相关费用
会务费2100元/人(含会务费、资料费、专家费、场地费、文具费、证书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 岩
手 机 :13241789009
电 话: 010—51521803
传 真: 010—51521804
E-mail: [email protected]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