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李刚的人物简介
男,医学博士。现任神经外科副主任、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年毕业于山东医科大学医疗系六年制英语班,1994年晋升为主治医师,1998年获山东医科大学硕士学位,1998至2000年在美国康州哈特福德医院研修,2000年晋升为副主任医师、副教授,2003年获山东大学医学博士学位,同年破格晋升为主任医师、教授,2004年遴选为博士生导师。兼任山东省医学会神经外科分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激光医学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疼痛研究会外科镇痛分会委员,同时担任中华神经外科疾病研究杂志等多家杂志的编委。连续两届被评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第三、四批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006年入选山东省医药卫生系统中青年重点科技人才,2007年获中国神经外科最高奖—王忠诚院士奖。
㈡ 李刚的介绍
李刚,女,1962年出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生导师。1986年本科毕业后留校任教。1主要进行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会计准则等的研究。科研成果丰硕,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出版学术教材十余本,多次参与精品课程建设、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等,也多次获得重大奖项。
㈢ 李刚的个人简介
李刚,女,1962年出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生导师。1986年本科毕业后留校任教。
社会兼职:中国审计学会会员;《财会通讯》杂志客座教授;《财会月刊》、《会计之友》、《商业会计》杂志特约撰稿人。
㈣ 哈尔滨技校都有哪些啊关于计算机的
学校简介:
哈尔滨荣市电了技校是劳动局领导的全国重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是1985年由黑龙江省商学院家电教研室讲师刘奇先生亲自创办并连任校长至今,历时20年。与当年20余所同类学校经过激烈竞争,它立于不败之地。荣市电子技校之所以依然存在,是因为校长刘奇精通业务,善长管理,带出一支师德和技术过硬的教师队伍,有一套科学的,好学易懂的“短训方法”。
20年来,我校本着教书育人为宗旨,注重教学质量和成材率,提高学员求职机会,培养出大量技术人材,是培养技术人材的摇篮。我校教学、实习、食堂、宿舍自成一体,学员一次交费,学会为止。以后知识更新再来进修都不再收费,毕业后可推荐工作。有开业者学校“扶上马再送一程”保证学员无后顾之忧。欢迎欲学一技之长的朋友前来参观、咨询、试听、学习。
我校是由哈尔滨商业大学电气专家刘奇先生创建,劳动局领导的全国重点职业技能培训单位。建校20年来始终以学员掌握自谋生路的技术、能够独立开业为教学目的,是哈市同类学校中历史最长、师资力量最强的职业技能专业培训学校。
学员一期学不会,下期免费再学。每月的3号、18号分两次开学。安排住宿,不用带行李,有食堂,每宿3元,每餐2元。毕业后由劳动局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本证作为劳动者就业上岗和用有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此费用不包括在学费内。
教师简介
校长:刘奇 男 60岁(现哈尔滨商业大学)
1968年毕业于哈尔滨电工学院,工作于黑龙江省商学院家电教研室。(现哈尔滨商业大学)
1985年创办哈尔滨荣市电子技校。是全省唯一一位亲自创办并连续担任校长20年同类技术培训学校之校长。该校长电子学方面造诣深、精通业务、善常管理,教学严谨,带出一支一流的教师队伍。对学样进行科学化管理,在师生中享有很高威信。20年来培养出弟子遍布龙江大地。
根据多年办学经验,他创造出的“短期培训法”,对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基础,不同入学时间经过师生共同努力,经过一定时间培训,最终都能达到独立“维修”的目的。深受广大学员欢迎。
手机班教师:王守忠 男 41岁
1982年毕业于哈尔滨道外电子技术学校。毕业后从事家电维修工作。1989年到本校进修,后从事手机维修和教学工作。
该教师在丰厚的家电维修基础,从事手机维修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在教学中能理论联系实际,讲课通易懂,深入浅出。该教师平易近人,诲人不倦,深受不同年龄段学中喜爱。
家电教师:陈永昌 男 49岁
1985年黑龙江省电力学校毕业。
陈教师在我校任教十余年。精通黑白,彩电特别是电动机、电工维修等弱、强电的原理与维修。该教师工作一贯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对工作极其负责,对学生一视同仁,把自己多年维修经验穿插在教学中,他的授课方式深深受同学欢迎。
家电教师:李刚 男 41岁
1988年毕业于哈尔滨船舶学院电气工程系。(现哈尔滨工程大学)
李老师在我校担任电冰箱、空调维修教学16年。是本省同类学校制冷专业教龄最长的一位教师。该老师制冷专业造指精湛。编写过“电冰箱维修技术精华”,此书已由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在2000年青岛举办的海尔全国制冷比武取得第一名优秀成绩。李老师理论、实践、教学经验十分丰富、对学员耐心、爱心、一视同仁深受同学爱戴。
家电班教师:吴跃思 男 38岁
1987年毕业于哈尔滨荣市电子技校。
该教师于本校毕业后从事家电维修工作多年。于1995年到本校任教。主讲无线电基础、各种电视机、VCD、DVD原理与维修。该教师维修经验极其丰富。讲课通谷易懂、生动、风趣;并能把自己多年积累的维修经验毫无保留地传给学员。能和学员打成一片,深得同学喜爱。
汽车维修班教师:翟习 男 45岁
1988年毕业于西安空军工程学院机械系。
该老师从事航空发动机维修十余年。1998年到本校任汽修教师。主讲汽车电气、电脑、电喷、电控、自动变速器等。该教师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及丰富的维修经验。讲课生动、具体、形象。实践指导灵活、熟练、待学员平易人。深受学员好平。
㈤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防生每天干什么
住在国防生公寓,怎么知道我们是“每天早上7点要准时起床跑步”?我们六点准时出操(集合完毕),至于几点起床,就没人管了,如果动作快的话,可以5点55起。暑假的训练依据各年级情况而定,寒假就安心回家过年了。
㈥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怎么样,那几个学校比较好啊
上交、哈工程、江科大。
㈦ 李刚的介绍
1952 年 3 月生,江苏邳县人, 1974 年 7 月入党, 1973 年 2 月参加工作,徐州师范大学英语专业毕业,大学文化,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长期从事理论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英汉语言文化对比研究和党政管理工作。自 1986 年起,先后任徐州师范大学外语系副主任、党总支书记、主任、外国语学院院长,兼任外事处处长、国际文化教育学院院长、外国语言文化研究所所长等。 2001 年任徐州师范大学副校长,现任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㈧ 河北传媒学校代码
河北传媒学院是一所传媒艺术特色鲜明,文、理、工、管兼容的应用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院校。是继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学院之后全国第三所传媒类本科院校。教育部备案的国标代码为:12784。
详细内容
学校简介
学院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由民心河、太平河和南水北调工程三大水系环绕,五分钟内即可通往二环路、外环路和青银、京珠、石太高速公路,交通十分便利。随着学院规模的不断扩大,逐渐形成南北两个校区(以影视艺术为主的南区和以文理工管为主的北区),各有侧重、同步发展。南北两个校区仅十分种车程,毗邻西北高教区,校园功能齐全、环境幽雅,具有浓郁的现代气息。
学院院长李春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央戏剧学院表导专业毕业,获戏剧戏曲学博士学位,中国传媒大学在站博士后。学院建有各种艺术教学场地,配有非线性编辑室、录音棚、音乐制作室、排练厅、排演场、画室、钢琴房、练功房、多功能演播厅、小剧场、模拟空间剧场等实践实训场地。
开设了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等本、专科专业34个,其中本科专业9个,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5000人。此外,还开办了专接本、专升本、艺术考前培训和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等各种层次、类型的办学形式,以满足不同考生的求学需要。
学院拥有一支人才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过硬的教师和管理队伍,他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建校以来为各级电视台、电台、影视制作等传媒行业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
学院为学生深造搭建了极好的平台,有多种渠道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河北电影制片厂(河北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河北电视台等单位与我院有长期的合作关系,是学院师生教学、实习与演出的重要基地。我院还在北京和河北分别注册成立了“北京精英伟业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精英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都将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实践舞台。
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河北传媒学院正以昂扬的姿态,朝着特色鲜明、注重质量、稳步提高的国内知名本科院校迈进。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河北传媒学院
㈨ 李刚的个人小传
2005年3月,进入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廖益新教授。
2004年11月起,任经济法教研室主任。
2004年9月,遴选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2003年7月起,任教于厦门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
2000-2003年攻读民商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师从漆多俊教授,主攻民商法与经济法(税法)比较研究方向。
1997-2000年攻读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师从刘剑文教授,主攻财政税收法方向。
1993-2003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2003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讲授课程:
本科生:经济法、税法、破产法
法学硕士研究生:比较税法学
法律硕士研究生:财政税收法
主要学术观点:
税法非仅为 “征税之法”,更应是纳税人凭以对抗国家课税权的“权利之法”。
研究理念和特点:
相信并奉行漆多俊教授所提出的 “钻进去、跳出来”之“全局总揽法”的学术研究理念;遵从并坚持黄仁宇先生所主张的“长时间、远距离、宽视界”的宏观研究方法;认为应在多学科背景下,从税法与他学科之间的联系角度出发,全方位、综合研究税法。
承担项目:
7.21世纪宏观经济法理论与宏观调控法立法研究(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卢炯星教授主持),2004年10月,项目参加人,负责“税收宏观调控法理论及体系”部分的研究、撰写工作。
6.国家税务总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加入WTO 后中国税收法制体系改革和完善研究”中由刘剑文教授主持的“中国税收立法机制的改革和完善研究”子课题的课题组成员,2004年7月至2005年12月。
5.转变中的法律——中国经济法的时代特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第一批,01JA820004;漆多俊教授主持),2002年至2004年9月,项目参加人,负责中国税法在转变中的时代特征问题的研究。
4.财政税收法研究综述(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项目;刘剑文教授主持),2003年10月至2004年6月,项目参加人,负责税法总论中部分问题综述的撰写工作。
3.中国对外双边税收协定范本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项目,廖益新教授主持),项目参加人,负责协定范本第25-29条中英文文本的修订及立法注释工作。
2.《国际税法学》(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项目;刘剑文教授主持),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项目参加人,负责“中国涉外税法”一编和“税收饶让抵免”一章的撰写工作。
1.参加漆多俊教授主持的“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及其立法研究”课题组(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000-2001年,项目参加人,负责“计划法”的研究工作。
主要著作:
5.参编《财税法学研究述评》(刘剑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撰写第四章第八-十二部分(约4.2万字)。
4.参编《国际税法学(第二版)》(刘剑文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撰写第10、19-21章(约10.7万字)。
3.参编《经济法学》(李国海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三副主编,并撰写第十四章《计划法》(约4万字)。
2.《宏观调控法研究》(漆多俊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一副主编,并完成第四章“计划法”,约6.4万字。
1.参编《国际税法》(刘剑文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版),并撰写第七章《中国涉外税法》(约4万字)。
主要论文:
25.《对税法学教学内容与方式改革的几点尝试》,载刘剑文主编:《润物无声 北京大学法学院百年院庆文存之财税法治与财政法教学》,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24.《中国税法学的现代化:标志、体系和差距》,《法学家》2004年第6期。
23.《对中国涉外税法的再认识》,《涉外税务》2004年第11期。
22.《契约精神与中国税法的现代化》,《法学评论》2004年第4期。
21.《对本科生税法学教学的认识与实践》,《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增刊(教学论文专辑)。
20.《税收法律行为初论》,《当代法学》2004年第3期。
19.《“国际调节”视角下税法经济调控功能的再认识》(第二作者),载漆多俊主编《经济法论丛》(第9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
18.《国家、税收与财产所有权》,载刘剑文主编:《财税法论丛》(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7.《税法经济调控功能的国际化》(第一作者),《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16.《税法与私法关系探源——对(私人)财产权的确认和保障》(李刚、丛中笑),《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6期。
15.《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问题初探——由“纳税人诉讼”引发的思考》,漆多俊主编:《经济法论丛》(第7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
14.《从法律救济到法律责任——计划法对计划的“第二次限制”》(李刚、赵红光),载朱崇实主编:《经济法理论与实务热点问题探讨——2001年全国经济法学理论研讨会论文选》,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3.《税法与私法关系探源——对(私人)财产权的确认和保障》,获“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专业委员会”2002年年会论文评选二等奖,载刘隆亨主编:《当代财税法基础理论及热点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2.《市场和计划法:对计划的两次限制——试论计划法若干基本问题》,载漆多俊主编:《经济法论丛》(第6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
11.《税法公平价值论》,载刘剑文主编:《财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0.《简论中国税法之现代化》,获“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专业委员会”2001年年会论文评选二等奖。
9.《论税收法定主义》(覃有土、刘乃忠、李刚),《现代法学》2000年第3期。
8.《税收法律关系新论》(刘剑文、李刚),《法学研究》1999年第4期;荣获“武汉大学1998至1999学年度研究生学术成果甲等奖”和“中国法学会税法学研究会”1999年年会论文评选一等奖。
7.《国际税法特征之探析》(刘剑文、李刚),《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4期。
6.《税法基本价值论》,获“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专业委员会”1999年年会论文评选二等奖。
5.《二十世纪末期的中国税法学》(刘剑文、李刚),《中外法学》1999年第2期;《经济法学、劳动法学》1999年第6期全文转载。
4.《我国农业税制立法改革之展望》(刘剑文、李刚),《法商研究》1998年第5期。
3.《试论行政机关立法权的若干基本问题》,《南昌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3期。
2.《依法治税及其观念基础——税收法律意识之重构》,获“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专业委员会”1998年年会论文评选三等奖;获“武汉大学1997至1998学年度研究生学术成果甲等奖”;《湖北国税》1998年第9期。
1.《试论我国税收立法体制之完善》(刘剑文、李刚),《税务研究》1998年第6期。
主要社会兼职:
1.《财税法论丛》(刘剑文主编,法律出版社系列出版物)“比较税法与国际税法”和“书评”专栏责任编辑。
2.“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3.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4.厦门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